《馬伯樂》是蕭紅的一部幽默諷刺長篇小說。作者用辛辣的筆觸描畫了那個時代以馬伯樂為代表的一部分思想麻木的人,他們是時代的旁觀者、多余的人,怯弱、自私、多疑、平庸,滿腹牢騷,永遠都在想,從來不去做。全書彌漫的幽默辛辣筆觸,將作者的創(chuàng)作才華展現(xiàn)得淋漓盡致,其文學價值與創(chuàng)作水平,絲毫不遜色于《呼蘭河傳》。
呼蘭河畔的女神蕭紅以文字描繪生活,以靈魂追求愛與自由。
蕭紅(1911—1942),中國現(xiàn)代著名女作家。被譽為“20世紀30年代的文學洛神”,民國四大才女之一。學名張秀環(huán),后改名張廼瑩,另有筆名悄吟、玲玲、田娣等。黑龍江省呼蘭縣人。代表作品有:小說《生死場》《呼蘭河傳》《馬伯樂》,散文《孤獨的生活》,長篇組詩《砂粒》等。多部作品入編語文教材。
第一章
馬伯樂在抗戰(zhàn)之前就很膽小的。
他的身體不十分好,可是也沒有什么病?赐獗,他很瘦。但是終年不吃什么藥,偶爾傷了風,也不過多吸幾支煙就完了。紙煙并不能醫(yī)傷風,可是他左右一想,也到底上算,吃了藥,不也是白吃嗎?傷風是死不了人的。
他自己一傷風,就這么辦。
若是他的孩子傷了風,或是感冒了,他就買餅干給他們吃,他說:
“吃吧,不吃白不吃,就當藥錢把它吃了!
孩子有了熱度,手腳都發(fā)燒的,他就拿了一塊浸了冷水的毛巾不斷地給圍在孩子的頭上。他很小心地坐在孩子的旁邊,若看了孩子一睜開眼睛,他就連忙把餅干盒打開:
“要吃一點嗎?爸爸拿給你。”
那孩子立刻把眼睛閉上了,胸脯不住地喘著。
過了一會,孩子睜開眼睛要水喝,他趕快又把餅干盒子拿過去。孩子大口地喝水,餅干,連睬也沒有睬。
他拿了一個杯子來。他想了半天才想出這個方法來,把餅干泡到杯中,孩子喝水時不就一道喝下去了嗎?
從熱水瓶倒了一些開水,用一只小匙子呱嘟嘟地攪了一陣,攪得不冷不熱,拿到他自己嘴上嘗嘗。吃得了,他端著杯在旁邊等候著,好像要把杯子放下,要用的時候就來不及了。等了半天,孩子沒有醒,他等得不耐煩就把孩子招呼醒。問他:
“要喝水嗎?”
“不,我要尿尿!
“快喝點水再尿,快喝點……”
他用匙子攪了一下泡在杯中稀溜溜的東西,向著孩子的嘴倒去,倒得滿鼻子都是糨糊。孩子往鼻子上亂抓,抓了滿手,一邊哭著,一邊把尿也尿在床上了。
“這算完。”
馬伯樂罵了一聲,他去招呼孩子的媽媽去了。
臨去的時候,他拿起那糨糊杯子,自己吞下去了。那東西在喉管里,像要把氣給堵斷了似的,他連忙把脖子往長伸著,并用手在脖子上按摩了一會,才算完全咽下去了。
孩子不生病的時候,他很少買給孩子什么東西吃,就是買了也把它放到很高的地方,他都是把它放在掛衣箱上。饞得孩子們搬著板凳,登著桌子,想盡了方法爬到掛衣箱上去。
因此馬伯樂屋里的茶杯多半是掉了把柄的,那都是孩子們搶著爬掛衣箱弄掉地下而打去了的。
馬伯樂最小的那個女孩——雅格,長得真可愛,眼睛是深黑深黑的,小胳膊胖得不得了,有一天媽媽不在家里,她也跟著哥哥們爬上掛衣箱去。原來那頂上放著三個大白梨。
正都爬到頂上,馬伯樂從走廊上來了。隔著玻璃窗子,他就喊了一聲:
“好東西,你們這群小狼崽子!”
由于他的聲音過于大了一點,雅格嚇得一抖從高處滾下來,跌到痰盂上了。
從那時起,漂亮的雅格右眼上落了一個很大的傷疤。
馬伯樂很膽小,但他卻機警異常,他聰明得很,他一看事情不好了,他收拾起箱子來就跑。他說:
“萬事總要留個退步!
他之所謂“退步”就是“逃跑”。是凡一件事,他若一覺得悲觀,他就先逃。逃到哪里去呢?他自己常常也不知道,但是他是勇敢的,他不顧一切,好像洪水猛獸在后邊追著他,使他逃得比什么都快。
有一年他去上海就是逃著去的。他跟他父親說,說要到上!痢链髮W去念書。他看他父親不回答,第二天,他又問了一次,父親竟因為這樣重復地問而發(fā)怒了,把眼鏡摘下來狠狠地瞪了他一眼。
他一看,不好了,這一定是太太在里邊做的怪。而他那時候恰巧和一位女子談著戀愛,這事情太太也和他吵了幾次。大概是太太跑到父親面前告了狀吧?說我追著那女子要去上海。這若再住在家里不走,可要惹下亂子的。
他趁著這兩天太太回娘家,他又向父親問了一次關于他要到上海讀書的問題,看看父親到底答應不答應。父親果然把話說絕了:“不能去,不能去!
當天晚上,他就收拾了提包,他想是非逃不可了。
提包里什么都帶著,牙刷牙粉。只就說牙刷吧,他打開太太的豬皮箱,一看有十幾只,他想:都帶著呀,不帶白不帶,將來要想帶也沒這個機會了。又看見了毛巾、肥皂,是“力士牌”的,這肥皂很好。到哪兒還不是洗臉呢!洗臉就少不了肥皂的。又看到了太太的花手帕,一共有一打多,各種樣的,紗的、麻的、綢子的,其中還有很高貴的幾張,太太自己儉省著還沒舍得用,現(xiàn)在讓他拿去了。他得意得很。他心里說:
“這守財奴呵,你不用你給誰省著?”
馬伯樂甜蜜蜜的自己笑起來,他越看那小手帕越好看。
“這若送給……她,該多好呵!”(“她”即其愛人。)
馬伯樂得意極了,關好了這個箱子又去開第二個?傊脚R走的時候,他已經搜刮滿了三只大箱子和兩只小箱子。
領帶連新的帶舊的一共帶了二十多條,總之,所有的領帶,他都帶上了。新襪子、舊襪子一共二十幾雙,有的破得簡直不能用了,有的穿臟了還沒有洗,因為他沒多余工夫檢查一番,也都一齊塞在箱子里了。
余下他所要不了的,他就倒?jié)M一地,屋子弄得一塌糊涂。太太的爽身粉,拍了一床。破鞋、破襪子,連孩子們的一些東西,扔得滿地都是。反正他也不打算回來了。
這個家庭,他是厭惡之極,平庸、沉寂、無生氣……
青年人久住在這樣的家里是要弄壞了的,是要腐爛了的,會要滿身生起青苔來的,會和梅雨天似的使一個活潑的現(xiàn)代青年滿身生起絨毛來,就和那些海底的植物一般。洗海水浴的時候,腳踏在那些海草上邊,那種滑滑的粘膩感覺,是多么使人不舒服!慢慢地,青年在這個家庭里,會變成那個樣子,會和海底的植物一樣?傊@個家庭是呆不得的,是要昏庸老朽了的。你就看看父親吧,每天早晨起來,向上帝禱告,要禱告半個多鐘頭。父親是跪著的,把眼鏡脫掉,那喃喃的語聲好像一個大蜂子繞著人的耳朵,嗡嗡的,分不清他在嘟嘟些個什么。有時把兩只手扣在臉上,好像石刻的人一樣,他一動不動,禱告完了戴起眼鏡來,坐在客廳里用鐵梨木制的中國古式的長桌邊上,讀那本劍英牧師送給他的涂了金粉的《圣經》。那本《圣經》裝潢得很高貴,所以只有父親一個人翻讀,連母親都不準許動手,其余家里別的人那就更不敢動手了,比馬家的家譜還更尊嚴了一些。自從父親信奉了耶穌教之后,把家譜竟收藏起來了,只有在過年的時候,取出來擺了一擺,并不像這本《圣經》那樣,是終年到尾不準碰一碰的擺著。
馬伯樂的父親,本是純粹的中國老頭,穿著中國古銅色的大團花長袍、禮眼呢千層底鞋,手上養(yǎng)著半寸長的指甲。但是他也學著說外國話,當地教會的那些外國朋友來他家里,那老頭就把傭人叫成“Boy”,喊著讓他們拿啤酒來:
“Beer,beer!”(啤酒)
等啤酒倒到杯子里,冒著白沫,他就向外國朋友說:
“Please!”(請)
是凡外國的什么都好,外國的小孩子是胖的,外國女人是能干的,外國的玻璃杯很結實,外國的毛織品有多好。
因為對于外國人的過于佩服,父親是常常向兒子們宣傳的,讓兒子學外國話,提倡兒子穿西裝。
這點,差不多連小孫子也做到了,小孫子們都穿起和西洋孩子穿的那樣的短褲來,肩上背著背帶。早晨起來時都一律說:
“Good morning!”
太陽一升高了,就說:
“Good day!”
見了外國人就說:
“Hello,How do you do?”
祖父也不只盡教孫兒們這套,還教孫兒們讀《圣經》。有時把孫兒們都叫了來,恭恭敬敬地站在桌前,教他們讀一段《圣經》。
所讀的在孩子們聽來不過是,“我主耶穌說”,“上帝叫我們不如此做”,“大衛(wèi)撕裂了衣裳”,“牧羊人伯利恒”,“說謊的法利賽人”……
聽著聽著,孩子們有的就要睡著了,把平時在教堂里所記住的《圣經》上的零零碎碎的話也都混在一道了。站在那里挖著鼻子,咬著指甲,終天癡呆呆的連眼珠都不轉了,打起盹來。
這時候祖父一聲令下,就讓他們散了去。散到過道的外邊,半天工夫那些孩子們都不會吵鬧。因為他們揉著眼睛的揉著眼睛,打著哈欠的打著哈欠。
還有守安息日的日子,從早晨到晚上,不準買東西,買菜買果都不準的。夏天的時候,賣大西瓜的一擔一擔地過去而不準買。要吃必得前一天買進來放著,第二天吃。若是前一天忘記了,或是買了西瓜而沒買甜瓜,或杏子正下來的時候,李子也下來了,買了這樣難免就忘了那樣。何況一個街市可買的東西太多了,總是買不全的。因此孩子們在這一天哭鬧得太甚時,做媽媽的就只得偷著買了給他們吃。這若讓老太爺知道了,雖然在這守安息日的這天,什么話也不講;到了第二天,若是誰做了錯事,讓他知道了,他就把他叫過去,又是在那長桌上,把涂著金粉的《圣經》打開,給他們念一段《圣經》。
馬家的傳統(tǒng)就是《圣經》和外國話。
有一次正是做禮拜回來,馬伯樂的父親拉著八歲的雅格的哥哥。一出禮拜堂的門,那孩子看一個滿身穿著外國裝的,他以為是個外國人,就回過頭去向人家說:
“How do you do?”
那個人在孩子的頭頂上拍了一下說:
“你這個小孩,外國話說得好哪!”
那孩子一聽是個中國人,很不高興,于是拉著祖父就大笑起來:
“爺爺,那個中國人,他不會說外國話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