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瀆神》收錄的10篇論文中,阿甘本思考了一系列文學與哲學問題:守護神、自我與各種主體性理論之間的關(guān)系;在影像與生活經(jīng)驗中得到闡明的彌賽亞時間的問題;作為文學范式的滑稽模仿;以及魔法在提供倫理準則上的潛能。
《瀆神》論及的話題與主題的范圍之廣,證明了阿甘本的獨特思維方式的創(chuàng)造性,和他對見證行為的——有時徒勞、有時豐產(chǎn)的——持續(xù)關(guān)注。
阿甘本
他是我們這個時代極具原創(chuàng)力的哲學家
他的研究跨越了整個人文學科
他的作品繪制了從傳統(tǒng)哲學到后現(xiàn)代哲學的譜系
他挑動我們重新思考了哲學
他引領(lǐng)我們認識了什么是當代
認識了阿甘本才真正認識了哲學和當代
吉奧喬·阿甘本(Giorgio Agamben,1942— ),意大利當代著名哲學家、思想家。曾于意大利馬切拉塔大學、維羅納大學、威尼斯高等建筑學院及巴黎國際哲學研究院、歐洲研究生院等多所學院和大學任教。他的研究領(lǐng)域廣泛且影響深遠,在國際學界享有極高的聲譽。著述頗豐,包括《裸體》《瀆神》《什么是裝置》《論友愛》《教會與王國》《例外狀態(tài)》《語言的圣禮》等涉及哲學、政治、文學和藝術(shù)的著作。
目 錄
I 守護神
II 魔法與幸!
III 審判日
IV 助手
V 滑稽模仿
VI 欲望
VII 特別的存在
VIII 作為姿態(tài)的作者
IX 瀆神禮贊
X 電影史上最美麗的六分鐘
魔法與幸福(Magia e felicità)
瓦爾特·本雅明曾經(jīng)說過,孩子對世界的最初經(jīng)驗,不是對“大人更強壯而是(對)大人不會魔法”1的意識。這個陳述是在20毫克劑量的酶斯卡靈影響下做出的,但它的重要性并不因此而有所減損。事實上,很可能,有時淹沒兒童的不可戰(zhàn)勝的悲傷,正產(chǎn)生于他們對自己不會魔法的意識。無論通過功勞和努力我們能夠得到什么,這些東西都不能使我們真正幸福。只有魔法能使我們幸福。這,沒有逃過莫扎特孩子氣的天才,在給約瑟夫·布林格(Joseph Bullinger)的一封信中,他指出了魔法與幸福之間秘密的協(xié)同:“體面地生活和快樂地生活是截然不同的兩回事,沒有某種魔法(存在)的話,快樂的生活對我來說就是不可能的;為此,必須有一些真正超自然的事件發(fā)生!1
像寓言中的生物那樣,孩子們知道,要幸福就必須把妖怪裝進瓶子放在身邊,把屙金幣的驢子或下金蛋的母雞關(guān)進屋里。無論在何種情況之下,知道準確的位置和該說的話比不嫌麻煩地以最誠實的手段實現(xiàn)目標要重要得多。確切來說,魔法,就意味著沒有人配得起幸福,就像古人知道的那樣,一切與人相稱的幸福永遠是狂妄;它永遠是傲慢和過度的結(jié)果。但如果某人成功地通過詭計來影響運氣,如果幸福不取決于人是什么而取決于一顆有魔力的核桃或一句“芝麻開門!”的話——那么,在這種情況下,也只有在這種情況下,人們才能認為自己獲得真正的、有福的(benedettamente)幸福。
孩子的智慧——它肯定幸福不是某種應得的東西——總是遭到官方道德的反對。用康德,那個最不能理解有尊嚴地活著與幸福地生活之間的差異的哲學家的話來說:“在你身上追求快樂的是稟好(I’inclinazione);而把你的稟好限于你最初配得起幸福的境況的,則是你的理性!1但我們(或我們身上的孩子)卻對我們配得起的幸福無從下手。如果一個女人因為你應該得到她的愛才愛你的話,那是多么巨大的災難啊!像接受我們辛勤勞動的回報那樣接受幸福,又是怎樣的乏味。
在古代格言“意識到幸福的人已不再幸福”中,我們可以看到,連接魔法與幸福的紐帶不單純是非道德的,它確實也能夠證明一種更高的倫理。這意味著幸福與其主體有一種吊詭的關(guān)系。幸福的人不可能知道他幸福;幸福的主體本身不是一個主體,它也沒有獲得某種意識或某種良知——甚至是某種好的良知——的形式。這里魔法看起來就像是一種例外,唯一一種既允許人幸福又允許他知道他幸福的例外。通過中魔法而享用某物的人也就逃脫了隱含在對幸福的意識中的狂妄,因為,在某種意義上,他知道他所占有的幸福并不是他的幸福。因此,當宙斯假扮安菲特律翁與美麗的阿爾克墨涅結(jié)合的時候,他并不是以宙斯的身份享用阿爾克墨涅,甚至也不是以安菲特律翁的身份享樂,盡管外表上如此。他的快樂全在于中了魔法,只有通過魔法的彎路得到的東西,才能被有意識地、純粹地享用。只有中了魔法的人才能微笑著說“我”,而唯一一種真正地為我們所應得的幸福,則是我們永遠不會夢想自己應得的那種幸福。
這也就是世上只有這一種方法可以得到幸!@種方法就是:信仰神圣者而不要渴望企及它——這條規(guī)誡(在弗朗茨·卡夫卡與古斯塔夫·雅努施之間的一場對話中出現(xiàn)了這條規(guī)誡一個諷刺性的變種,卡夫卡肯定[這世上總]有足夠多的希望——但這些希望不是給我們的)1的終極原因。只有在我們理解了這個“不給我們”的意義的情況下,這個表面上克己禁欲的命題才變得可以理解。它要說的不是,幸福只留給他人(幸福,確切地說,就是給我們的);它要說的是,幸福只在那個它不注定給我們的那個點上等待我們。也就是說:只有通過魔法,幸福才可以是我們的。在那個節(jié)點上,在我們撕裂命運的時候—幸福,就和我們知道如何施法,就和我們用來一勞永逸地驅(qū)散童年悲傷的姿勢全無二致了。
倘若如此,若除覺得(自己)會魔法外別無其他的幸福,那么,卡夫卡對魔法的謎一般的定義也就變得清晰起來了。他寫道,如果我們用正確的名字來叫生命的話,它就會出現(xiàn),因為“那就是魔法的本質(zhì),它不創(chuàng)造,它召喚”1。這個定義與猶太教的卡巴拉派和巫師們小心翼翼地遵從的古代傳統(tǒng)是一致的,根據(jù)這個傳統(tǒng),魔法本質(zhì)上是一門關(guān)于密名的科學。每一個事物,每一個存在,在其彰顯的名字之外,還有另一個隱藏的名字,它不能不對這個隱秘的名字做出回應。成為術(shù)士也就意味著知道并(能夠)召喚那些古老的名字(arcinome,原名)。因此也就有了關(guān)于名字(無論是惡魔的名字還是天使的名字)——通過這些名字,巫師確保他對靈力的控制——的無休止的討論。對他來說,密名只是他左右承載這個名字的造物的生死的力量的印記。
但根據(jù)另一個,更加開明的(luminosa)傳統(tǒng),密名與其說是物從屬于巫言的密碼,不如說,它是準許物擺脫語言束縛的字符。密名是造物在伊甸園中被叫的名字。當它被讀出的時候,一切顯名——整座名字的巴別塔——都被粉碎。這也就是為什么,根據(jù)這種學說,魔法就是一聲通往幸福的召喚。密名是把造物復原至不受表達狀態(tài)的姿勢。在最后的時刻,魔法不是一種(關(guān)于)名字的知識,而是一個姿勢,一個打破名字的束縛重獲自由的姿勢。這也就是為什么無論什么時候,孩子也絕不會比在他創(chuàng)造一門秘密的語言時更加滿足的原因。與對有魔力的名字的無知相比,他的悲傷更多地來自他在把自己從強加給自己的名字中解放出來上的無能。一旦他獲得成功,一旦他發(fā)明出一個新的名字,那么,他也就掌握了準予他幸福的通行證(lascia)。有名字是有罪的。而正義,與魔法一樣,是無名的。無名而有福的造物叩擊著那扇通往那些只用姿勢來說話的魔法師(所在)之國度的大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