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黨校專家談黨員學習教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輔導讀物
定 價:35 元
- 作者:《中央黨校專家談黨員學習教育》編寫組 編
- 出版時間:2016/3/1
- ISBN:9787503558320
- 出 版 社: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
- 中圖法分類:D261.42
- 頁碼:185
- 紙張:膠版紙
- 版次:1
- 開本:16開
《中央黨校專家談黨員學習教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輔導讀物》共四講:*一講,緒論,在學深、吃透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fā)的《關于在全體黨員中開展“學黨章黨規(guī)、學系列講話,做合格黨員”學習教育方案》基礎上,詳細介紹了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的目的、內容、方法和程序等;第二講和第三講,回答了學習黨章黨規(guī)、學習習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為什么、學什么和怎么學的問題;第四講,主要介紹了做一名合格黨員的要求和途徑。
《中央黨校專家談黨員學習教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輔導讀物》由中央黨校長期從事干部教育工作的知名教授、知名專家聯(lián)袂完成,其主要特點是:內容嚴肅、邏輯嚴密,語言簡潔,通俗易懂,案例豐富,且具有震撼性、教育性、啟發(fā)性。
《中央黨校專家談黨員學習教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輔導讀物》配套講座共三講:*一講,學習習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由中央黨校副教育長兼哲學教研部主任韓慶祥講授;第二講,學習黨章黨規(guī),由中央黨校教授、博士生導師劉炳香講授;第三講,做合格黨員,由中央黨校黨建部教授曹鵬飛講授。
第一講 緒論: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
第二講學習黨章黨規(guī),增強“四個意識
第一節(jié) 學習黨章,尊崇黨章,加強黨性修養(yǎng)
第二節(jié) 學習黨規(guī),把紀律和規(guī)矩挺在前面
第三節(jié) 學習黨史,發(fā)揚黨的優(yōu)良傳統(tǒng)
第三講 以習近平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
第一節(jié) 學習習近平關于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論述
第二節(jié) 學習習近平全面深化改革重要論述
第三節(jié) 學習習近平全面依法治國重要論述
第四節(jié) 學習習近平全面從嚴治黨重要論述
第四講 做一名合格黨員
第一節(jié) 信念堅定對黨忠誠
第二節(jié) 為民服務樂于奉獻
第三節(jié) 加強學習提升素養(yǎng)
第四節(jié) 敢于擔當廉潔自律
結束語 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黨內教育從集中性教育向經常性教育延伸
附錄一:《關于在全體黨員中開展“學黨章黨規(guī)、學系列講話,做合格黨員”學習教育方案》
附錄二:《關于在全體黨員中開展“學黨章黨規(guī)、學系列講話,做合格黨員”學習教育方案》
涉及的反面案例
附錄三:本書中的案例索引
后記
《中央黨校專家談黨員學習教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輔導讀物》:
一、黨章的作用
黨章體現黨的性質,決定黨組織的運行及未來發(fā)展。
從組織學角度分析,中國共產黨和其他組織一樣,有三大要素構成,包括組織成員、組織結構、組織規(guī)則。黨的先進性取決于黨員的素質高、組織結構合理、組織規(guī)則科學。中國共產黨章程對入黨條件、組織結構、組織運行規(guī)則等做出了明確要求。
黨章對黨的成員應該具備的基本條件、應該履行的義務和享有的權利的規(guī)定,直接決定黨由什么人組成。按照中國共產黨黨章規(guī)定,年滿18歲的中國工人、農民、軍人、知識分子和其他社會階層的先進分子,承認黨的綱領和章程,愿意參加黨的一個組織并在其中積極工作、執(zhí)行黨的決議和按期交納黨費的,可以申請加入中國共產黨。作為黨員,必須是中國工人階級的有共產主義覺悟的先鋒戰(zhàn)士,必須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不惜犧牲個人的一切,為實現共產主義奮斗終身。作為黨員,除了法律和政策規(guī)定范圍內的個人利益和工作職權以外,不得謀求任何私利和特權。為保障黨員先鋒模范作用的發(fā)揮,黨章還規(guī)定了黨員必須履行的八項義務和享有的八項權利。
判斷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干部的表現,要以黨章為基本標準②。雖然說成員個體先進并不必然導致政黨整體先進,但成員個體不先進,政黨整體肯定不先進。換句話說,黨員的先進性,以及黨員發(fā)揮先鋒模范作用是保證黨的先進性的基礎。
黨章規(guī)定黨的組織系統(tǒng)的構建及結構關系。包括縱向的層級結構和橫向的規(guī)模大小。從縱向上,黨組織由中央、地方、基層組織構成,黨的地方組織包括省、市、縣三個層級,即黨組織在縱向上是由黨的中央、省、市、縣、基層五個層級構成。從橫向上,最高層級即中央一級黨組織由領導機關與內設工作部門組成。領導機關由黨的全國代表大會、黨的中央委員會、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以及黨的中央軍委構成。根據黨章第三章規(guī)定,黨的全國代表大會是黨的最高權力機構,一般每五年召開一次,由中央委員會召集。中央委員會認為有必要,或者有1/3以上的省一級組織提出要求,全國代表大會可以提前舉行;如無非常情況,不得延期舉行。黨的全國代表大會聽取和審查中央委員會的報告;聽取和審查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的報告;討論并決定黨的重大問題;修改黨的章程;選舉中央委員會;選舉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
黨的中央委員會每屆任期與選舉產生它的黨的全國代表大會一致。在全國代表大會閉會期間,中央委員會執(zhí)行全國代表大會的決議,領導黨的全部工作,對外代表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由中央政治局召集,每年至少舉行一次。
黨的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和中央委員會總書記,由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選舉產生,在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閉會期間,行使中央委員會的職權。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報告工作,接受監(jiān)督。
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務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由中央書記處承擔;中央書記處成員由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提名,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通過。
中央委員會總書記負責召集中央政治局會議和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會議,并主持中央書記處的工作。
黨的中央內設機構如中央辦公廳、組織部、宣傳部等,分別負責全黨各個方面或各個領域的對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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