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學這門學問必然是源于一群有心人,他們愿意彼此聆聽和解說、坦然面對社會的費解和自己的無知、專心尋道和求理。這份愿意、坦然和專心就是向學之心,其余只屬枝節(jié)。我們歡迎諸位讀者參加我們的討論,希望你們在將來也是這一系列社會學電郵集的作者。
1O月22日復孫字凡:
回到你18日的郵件。“事實的邏輯”和“邏輯的事實”這組對立,原來是馬克思用于論戰(zhàn)的。我方的理論是“事實的邏輯”,敵方的是“邏輯的事實”,是一種敵我關系。布迪厄是一個好辯之人,他引用這組對立,仍然是走著馬克思的舊路。我可不是這樣理解這組對立。
先回到我的理論社會學(普遍理論)。如果它真的能夠覆蓋所有已知的社會學理論(特殊理論、案例)的話,它便是范式(paradigm),也就是“事實的邏輯”。理由是:范式是“邏輯”,它的所有案例(記。荷鐣䦟W理論就是在某些特定條件下能夠承受實證研究的社會理論)卻是關于“事實”的。
你可能沒有注意到,我特地在我的“事實的邏輯”(理論社會學)為“邏輯的事實”留了一線生機(僅就狹義的“事實的邏輯”而言,這一線生機原本是無須出現(xiàn)在我的理論社會學之中的)。情況是這樣的:除了(1)行動歷程中某些參與者從外召來的定義和(2)某些參與者承認的“把所有定義捆綁在一起的”條款這兩類他性之外,我還容許(3)局外人(包括社會學家)加插進貝葉斯表示式的參數(shù)。
“邏輯的事實”衍生自最后一類參數(shù)(記住:首兩類他性是以參數(shù)的面目出現(xiàn)在貝葉斯表示式之中)。情況是這樣的:首先,如果局外人加插進貝葉斯表示式的參數(shù)(無論是定義抑或是條款)已為某些參與者召喚或承認,它便應歸入首兩類他性,也就是歸附于“事實的邏輯”(這意味著“邏輯的事實”和“事實的邏輯”不一定是敵我關系)。其次,如果這個參數(shù)還未被召喚或被承認,也就不是首兩類他性,這個局外人大可以利用它來演繹和分析(記。涸谖业睦碚撋鐣䦟W里,詮釋論分為二部分,即演繹和分析)行動者的敘事和劃策(它倆是不同的貝葉斯表示式)。
如此演繹和分析的所得只能稱為“邏輯的事實”,因為它們也是一種“事實”,只不過是根據(jù)另一類“邏輯”(最后一類參數(shù),局外人的“邏輯”,不是行動者的“邏輯”)而得。留意:“邏輯的事實”可以是正當?shù)目茖W成果,例如,根據(jù)人口學分析得來的結論便是。事實上,像物理學那樣的自然科學,它只有“邏輯的事實”,因為它沒有像社會學里那樣的行動者(主體性、能動性、處境及其定義、敘事、劃策等),不會有社會學那樣的“事實的邏輯”。物理學的“事實的邏輯”等同于它的“邏輯的事實”。
在“事實的邏輯”當中的“事實”[我稱之為“數(shù)據(jù)”(data)]本身又是何景況?它當然是“事實的邏輯”的明證(evidence:)。但是,實驗社會學家(即社會學理論家)卻只能在某些特定條件下才能幸運地得到一鱗半爪!這意味著光靠數(shù)據(jù)的正面支持不一定足以保證“事實的邏輯”的成立,因為即使數(shù)據(jù)(“事實”)的數(shù)量看似許多,相對于“事實的邏輯”需要的正面支持而言,始終是稀薄的。這一點經(jīng)常被忽略。
因此,對于“事實的邏輯”而言,得到數(shù)據(jù)支持的反例(eounter-ex一ample)才是最關鍵的。如此的反例也是一個特殊理論(社會學理論),原來的范式(普遍理論、理論社會學)必須修改自己來收編它為自己的案例。這便意味著理論社會學家必須視這個正被挑戰(zhàn)的范式為“邏輯的事實”,并考慮如何修改它(留意:這完全是理論工作)。這等于說,在未被反例挑戰(zhàn)前的范式是“事實的邏輯”,一旦被挑戰(zhàn),它卻是“邏輯的事實”。
……
呂炳強,1972年香港大學文學學士,1974年英國倫敦大學理學碩士,專修數(shù)學。碩士畢業(yè)后,前期致力于統(tǒng)計學和人口學等教學、大學行政以及社會、教育、醫(yī)療、房屋、市場等應用研究,后期專注于理論社會學。2009年從香港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退休,目前有時會在香港中文大學哲學系碩士班開課。
李越民,香港中文大學社會科學學士(2010年)、哲學碩士(2012年),專修社會學,F(xiàn)留校當助教。研究興趣為組織學、新制度主義。
孫宇凡,2013年安徽大學法學學士,專修社會學。現(xiàn)任廣東省綜合改革發(fā)展研究院助理研究員。主要研究方向為社會學理論、儒家氣論哲學。
劉擁華,2007年吉林大學社會學博士。華東師范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研究方向為社會理論、西方社會思想史以及政治社會學。主要興趣在于行動者如何活出他們所共識的意義人生,并相信行動者之間以及社會世界內部存在著某種“隱含契約”,關乎人的自由、尊嚴和優(yōu)雅。
2012年
7月5日孫宇凡來郵
請問能否贈閱我一本您的作品《我思、我們信任,社會之奧秘:社會現(xiàn)象學論文集1997—2007》?
7月7日復孫字凡
對我的文章感興趣的讀者大概不多,我的是思想不是主流,更不是用世的學問。
7月8日孫宇凡復
當我嘗試建立“氣”的分析框架時,發(fā)現(xiàn)在一定程度上契合了您的主張。
7月18日孫宇凡來郵
著作已收到。
8月29日孫宇凡來郵
閱讀您的書,真的是思想的冒險1
8月29日復孫字凡
你提出的疑問是有道理的,也是我應該回答。
9月4日孫宇凡來郵
您提出了barefact(赤裸事實)和otherness(他性)為兩種不可解
釋之事,但我認為將baretact列入不可解釋之事可能需要商榷。
9月4日復孫宇凡
索緒爾的語言(1anguage)和話說(speech)的區(qū)分至為重要。
9月5日致孫字凡
你打算把氣的理論當作社會理論(socialtheory)、社會學理論(so—ciologicaltheory)還是理論社會學(theoreticalsociology)?
9月5日再致孫字凡
無論是亨佩爾或庫恩的理論,焦點都是普遍理論和特殊理論之間的關系。
9月5日孫宇凡來郵
建構普遍理論是一個龐大的系統(tǒng)工程,而處理普遍理論與特殊理論之間的關系似乎像力拔山河的項羽安撫流氓氣質的劉邦一樣難以拿捏。
9月5日復孫字凡
我的理論社會學當然受制于我的社會背景,正如牛頓的理論物理學受制于他的社會背景。
9月6日致孫宇凡
楊國樞一路的理論本土化者,是一條熟悉的套路。
9月7日孫字凡復
的確,如您所說,本土化的確無法像理論社會學一樣涵蓋古今中外之說。
9月10日復孫宇凡
社會學本來便是舶來品,便沒有太大的理由不接受西方化。
9月14日孫宇凡來郵
學生很贊成先生說的社會學首先是一個科學理論工作,只可惜社會理論的興起難免沖擊對社會學理論的認識。
9月14日復孫宇凡
我現(xiàn)在的看法是,不搞社會存在論(我不用本體論一詞),而是同時搞存在論、實在論和詮釋論。
9月24日孫字凡來郵
在儒家的氣論社會觀中,社會不僅僅是有機體,更是氣化流行。
9月25日復孫宇凡
他性并不出現(xiàn)在實在論里,只出現(xiàn)在詮釋論里。
9月29日孫字凡來郵
他性確是一個十分有魄力的概念,在學生看來,有力攬古今多種欲言而不明之此種性質的擔當。
10月1日復孫字凡
在更廣闊的哲學視野里,倫理學里既是哲學一支,便是一種社會理論(屬于社會學的思辨課題),馬古塞(HerbertMarcuse)如此說過:“自黑格爾以后,哲學已經(jīng)降解為社會理論!
10月1日孫宇凡復
您的兩篇新作,請問我是否可以轉發(fā)給我的一位恩師劉擁華先生。
10月1日復孫宇凡
理論到底不是創(chuàng)作人擁有的,是獻給愿意讀它的人們的。
10月3日致孫字凡
《馬克思(1844年經(jīng)濟學哲學手稿)里的貨幣現(xiàn)象學》,對你或有用處
10月13日孫字凡來郵
不管是從價值話說中還是從資本話說中理解他性,其定位似乎都有模糊之處。
10月13日復孫字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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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