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傈僳族婦女跨省婚姻遷移研 究》以云南省怒江州一個村寨為研究個案,在長期田 野調查的基礎上,對影響怒江傈僳族婦女跨省婚姻遷 移的因素以及遷移過程中遇到的文化沖突進行研究。 20世紀80年代以來,隨著國家政治制度和經濟制度的 改革,大量怒江傈僳族婦女開始婚姻遷移到東部沿海 地區(qū);橐鲞w移到東部沿海地區(qū)以后,她們面臨著文 化沖突與適應問題;橐鲞w移婦女一般能夠適應異文 化,只是她們容易適應的是物質文化,*難適應的 是精神文化。雖然文化沖突使這些婚姻遷移婦女成了 社會弱勢群體和“邊際人”,但是,文化沖突并沒有 強化她們的族群認同,夫妻感情和經濟狀況是影響這 些婚姻遷移婦女分化的主要因素。怒江傈僳族婦女 的婚姻遷移擴大了不同族群之間的交往與認同,有時 也重塑了“他者”的“污名”。國家只有縮小地區(qū)之 間的經濟差距,加大對怒江傈僳族地區(qū)的教育投入, 提高怒江傈僳族婦女的受教育程度,才能使怒江傈僳 族婦女回歸理性婚姻遷移。
陳業(yè)強,1970年9月生,山東泰安人,民族學博士,貴州師范學院歷史與社會學院副教授。2013年獲教育部規(guī)劃基金一般項目課題《怒江傈僳族婦女跨省婚姻遷移研究》(13YJA850001);2014年獲貴州省哲學社會科學規(guī)劃一般課題《貴州苗族流動人口婚姻家庭研究》(14GZYB31)。在《思想戰(zhàn)線》等期刊上發(fā)表文章十余篇。
緒論
一 研究設計
二 少數民族婦女婚姻遷移研究綜述
三 婚姻理論背景
四 核心概念的界定
第一章 怒江傈僳族及其婚姻變遷
第一節(jié) 走進LW村
一 LW村的歷史沿革及組織機構
二 LW村的土地和經濟
三 LW村的宗教信仰
第二節(jié) 怒江傈僳族婚姻的變遷
一 怒江傈僳族的傳統(tǒng)婚姻
二 怒江傈僳族的現代婚姻
三 怒江傈僳族婚姻變遷的原因
第二章 怒江傈僳族婦女的婚姻遷移
第一節(jié) 怒江傈僳族的婚姻媒介
一 怒江傈僳族傳統(tǒng)的媒妁之言
二 怒江傈僳族現代的月下老人
三 怒江傈僳族婚姻遷移婦女的介紹人
第二節(jié) 怒江傈僳族婦女婚姻遷移的種類
一 被討走的傈僳女
二 被拐賣的傈僳女
三 自主婚姻遷移的傈僳女
第三節(jié) 怒江傈僳族婦女婚姻遷移的原因
一 怒江傈僳族婦女婚姻遷移的外因
二 怒江傈僳族婦女婚姻遷移的內因
三 怒江傈僳族婦女婚姻遷移與公平正義
第三章 怒江傈僳族婦女婚姻遷移后的生存狀況
第一節(jié) 婚姻遷移婦女與婆家及社區(qū)的關系
一 婚姻遷移婦女與婆家的關系
二 婚姻遷移婦女在社區(qū)里的地位
第二節(jié) 婚姻遷移婦女的社會支持
一 娘家支持的缺失
二 社區(qū)支持的不足
第三節(jié) 婚姻遷移婦女家庭的生存能力
一 婚姻遷移婦女的受教育狀況
二 婚姻遷移婦女丈夫的生存狀況
第四章 怒江傈僳族婦女婚姻遷移后的分化
第一節(jié) 婚姻遷移婦女分化的類型
一 “逃”:傳統(tǒng)的抗爭
二 “忍”:無奈的選擇
三 “留”:幸福的開始
第二節(jié) 婚姻遷移婦女分化的原因
一 傳統(tǒng)婚姻習俗遺存
二 始于欺騙終于破碎
三 法律控制與規(guī)避
四 “推力”與“拉力”的變化
五 主體意識的崛起
第三節(jié) 從社會性別視角分析婚姻遷移婦女的分化
一 關于“社會性別與發(fā)展”
二 “社會性別與發(fā)展”所關注的主要內容
三 婚姻遷移婦女遭遇的性別不平等對待
第五章 怒江傈僳族婦女婚姻遷移中的文化碰撞與適應
第一節(jié) 物質文化上的碰撞與適應
一 語言交流的障礙與克服
二 服飾文化的差異與趨同
三 飲食文化的不同與調適
四 氣候環(huán)境的差異與適應
第二節(jié) 精神文化的碰撞與適應
一 風俗習慣的差別與調整
二 宗教信仰的區(qū)別與調適
三 對婚姻遷移中文化碰撞的價值認識
第三節(jié) 文化碰撞對婚姻遷移婦女的影響
一 文化碰撞與族群認同
二 文化碰撞與社會弱勢群體和“邊際人”
三 關于“文明的沖突”
結語
附錄一 傈僳族乳名命名
附錄二 田野訪談摘錄
參考文獻
后記
《怒江傈僳族婦女跨省婚姻遷移研究》:
(一)從《理想國》到《正義論》
英國著名的哲學家懷特海對于柏拉圖有這樣的評價:“兩千五百年的西方哲學不過是對柏拉圖的一系列腳注!毕癜乩瓐D這樣偉大的哲學家一生最為關心的事情是“什么是人類生活的最好方式”。柏拉圖在其代表作《理想國》里研究國家的公正,他把大部分人比喻為“洞穴中的囚徒”。柏拉圖的“洞穴”理論向人們展示了只有少數擁有真正知識的哲學家們才能游走于洞穴內外,真實地體驗這個世界。而大部分人則像洞穴中的囚徒一樣無法真實地體驗這個世界。所以只有哲學家才具有公正的品質,只有這些具有公平品質的人統(tǒng)治國家,國家才能得到最好的治理,人們才能享有公平。美國著名的政治哲學家羅爾斯在其代表作《正義論》中為我們設計了“無知之幕”,一種“原初狀態(tài)”。羅爾斯是用原初狀態(tài)這個思想實驗,構建一種公平的社會模式,然后把這種模式與現實的社會模式進行比較,以便改善現存的社會制度。羅爾斯還提出了兩條正義原則:“第一個原則:每個人對與其他人所擁有的最廣泛的基本自由體系相容的類似自由體系都應有一種平等的權利。第二個原則:社會的和經濟的不平等應這樣安排,使它們被合理地期望適合于每一個人的利益;并且依系于地位和職務向所有人開放。”從《理想國》到《正義論》,我們不難看出人類對于理想社會制度的模式的不懈追求!肮脚c正義”的社會模式必將繼續(xù)成為人們不斷追求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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