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之物語:一只流浪狗的自述》中的牛頭梗原型是愛犬界廣為人知的埃奇伍德·寇爾德·斯蒂爾,他在書中的名字叫“小家伙”。小家伙原型的父親是洛德·明托,這是一只受過嚴格訓練的純種牛頭梗,他在加拿大家喻戶曉,但這篇故事講的是,小家伙的母親是一頭名叫維多利亞的黑狗,她的血統并不純。所以時常有加拿大籍的愛犬者、狗飼養(yǎng)員、犬賽參展商致信給我,告訴我維多利亞和洛德·明托所生的一窩黑色小狗仔中,小家伙是一只白色的狗仔。1900年在多倫多舉辦的展評大賽上,小家伙參加首秀,評委查爾斯·H·曼森先生選出他是冠軍。也就是那一年,他住進了我們的狗舍,之后兩年里,他橫掃全國幾乎所有的一流賽事,獲得了無數藍綬帶和獎杯。至于另外一只狗,書中小家伙的良師益友“吉米·喬克斯”,在真實生活中也是他的小伙伴,他叫伍德科特·江伯,也就是“賈格斯”,他出生于英國貴族冠軍世家,他所獲得的名望,也是每只狗奮斗的目標。
理查德·戴維斯,美國新聞記者、作家。小說代表作有《命運戰(zhàn)士》《加拉格爾及其他故事》《凡比博》等。另創(chuàng)作有25部劇本和幾部非虛構作品。
《狗之物語:一只流浪狗的自述》:
主人一路磕磕碰碰地走了過來。我原地轉五六個圈之后,也會像他這樣東倒西歪。
但即使主人的雙腿擰成了麻花,你也不要以為他就踢不到你了。事實上,這種時候最容易挨踢。所以我盡力跟在他的身影后,或者干脆跑到路中央。他喜歡在酒吧里逗留,這些酒吧都裝了彈簧門,這些門離人行道地面很高,你可以從下面的空隙往里看,看看主人是否在里面。晚上,我偷偷往下瞅這些酒吧,柜臺邊的人總是第一個瞅見我,然后說,“杰里,小家伙來帶你回家了。趕快!”于是,主人就跌跌撞撞地走出來,跟我回家。
慶幸的是,我渾身雪白,不管夜有多黑,他都能看見前頭的我——正好在他伸腳莫及的地方。主人在夜里總能看見最為稀奇的事情,這一點也不假。有時候,他能看見兩個甚至四個我,然后開始繞著圈走,這時我就只好咬住他的褲腿,把他拽回正路。一天夜晚,他喝得爛醉如泥,發(fā)了酒瘋,我一路哄著他,這時,我們遇到兩個路人,其中一個嘟囔了一句“畜生!”另外一個人接著問“哪一個?”他們不約而同大笑起來。隨后主人就對他們破口大罵。
但是在這個夜晚,不論我們去哪家酒吧,主人的酒友們都不計前嫌,跟我說話也非?蜌,當主人凌空一腳要踢向我時,他們還猛推他一把,呵斥道:“你想讓我們賠本嗎?,,我已經整整一天一夜沒吃東西了,出門前,主人把我放在水龍頭下沖洗了一番。每當我被關起來不能外出覓食,或者被迫洗澡,或者主人的酒友們對我客客氣氣甚至還撫摸我的背,我就知道會有事情發(fā)生。
這個晚上,他們一看到路燈下有警察,就急忙穿過馬路躲到對面,最后有個人抱起我,把我藏在他的大衣底下,這時我開始渾身發(fā)抖;因為我知道這意味著什么。這意味著我又要為主人出征奮戰(zhàn)了。
我打架并不是因為我喜歡打架。我奮力一搏是因為如果我不這樣做,其他狗會抓住我的要害,主人也會輸光賭注,這樣的話,我會覺得對不住他,還會感到羞愧。我遇到過不少狗,但是我從不會主動挑起戰(zhàn)爭。當我看到兩只狗站在路上互毆,用爪子猛抓對方的耳朵,用牙齒猛咬對方的喉嚨,或者在泥土里撕咬在一起打得不可開交時,我就為他們感到難過,然后裝作沒看見。如果可以的話,我倒愿意和我遇見的每一只狗問好。但是我有一點是所有高貴的狗都不能容忍的。只要我溜達到這些狗身邊,向他們微笑點頭以示友好的時候,他們總是讓我走開。
“見鬼去吧!”他們朝我大聲嚷嚷!皾L開!”我一邊閃躲,他們還一邊叫喊“雜種!”“賤狗!”諸如此類,不絕于耳。甚至有時候我一回頭,他們就蜂擁而上。我三下五除二就能干掉他們中的大多數,個頭小的,我能掰斷他們的脊梁骨,個頭大的,我能扼住他們的喉嚨。但是干掉他們又有什么用呢?他們是高貴的狗,而我正想方設法地討好他們。雖然他們沒有明說,但我就是一條流浪狗,如果我真想成為他們中的一份子,他們就有權利對我的身份說三道四。
毫無疑問,他們并不知道我是蒙特利爾最善戰(zhàn)的牛頭梗。這就是為什么我對他們的罵罵咧咧置之不理。他們完全不知道,一旦我撲向他們,他們只有遍體鱗傷的下場。那個晚上,我的對手是凱利的“白鼠”,我死死咬住它不放,直到主人用繩索套住我的皮圈勒住我。如果不是馴狗師往我鼻子上撒一把胡椒,我絕不會放開這只來自渥太華的狗。我認為當時這些馴狗師待我并不公正,但是也許他們并不清楚這只來自渥太華的狗已經死了。是的,我知道它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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