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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自然神論:起源和結果
在西方近代思想史上,自然神論思潮是連接中世紀基督教文化與近代理性主義的重要橋梁,而要對自然神論有一個全景式的了解,就不能不提到約翰?奧爾在1934年出版的《英國自然神論:起源和結果》。該書表現(xiàn)出驚人的歷史觀和全局感,視野開闊,引證豐富,上溯至前基督教哲學,下溯到20世紀30年代的宗教現(xiàn)代運動,對于自然神論的起源及影響進行了詳盡的闡述,并且按照興起、繁盛和衰落這三個階段,對17~18世紀英國自然神論的主要代表人物及其思想做出了細致的分析。無論是對于專業(yè)研究者還是對此領域有興趣的愛好者而言,這部著作都像是一幅極其實用的詳解地圖,不僅標示出自然神論在整個西方思想史上的位置,更是勾勒出這一思潮的主要脈絡和發(fā)展方向。
自然神論是17世紀產(chǎn)生于英國的一種宗教思潮,它在17、18世紀具有理性精神和自由思想的英國科學家和哲學家中影響甚巨,并且從英國傳播到整個歐洲大陸,成為啟蒙運動的重要思想根源。自然神論的基本特點就是強調(diào)宗教信仰的理性根據(jù),如果說16世紀宗教改革的顯著特征是用信仰的權威來取代教會的權威,那么17世紀自然神論的顯著特征就是用理性的權威采取代信仰的權威。自然神論構成了宗教信仰與科學理性、上帝與牛頓之間的重要中介,它是理解西方社會從一個宗教氛圍濃郁的文化環(huán)境向一個理性精神勃興的文化環(huán)境過渡和轉化的關鍵。這套“自然神論譯叢”將對17、18世紀英國自然神論者的經(jīng)典著作和資料匯編進行系統(tǒng)性的翻譯出版。
本書作者是在柏林大學做畢業(yè)論文的時候開始對自然神論這個題目產(chǎn)生興趣的。在使用柏林極佳的圖書資源時,他意識到對于英國自然神論這樣一個主題,在英國本土還沒有出現(xiàn)能與諸如萊克勒(Lechler)和諾阿克(Noack)這樣的德國作家的著作相比肩的作品。盡管利蘭德(IJeland)和法萊爾(Farrar)的著述頗有價值,但它們對于英國自然神論的論述卻仍顯不足。本書作者認為,對于英國自然神論而言,需要有一部追溯其起源,客觀地描述其發(fā)展和衰落,并指出它對后世思想之影響的作品。在這本由三個部分組成的作品中,他將努力去滿足這些要求。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基本上就是作者在匹茲堡(Pittsburgh)大學的博士學位論文,現(xiàn)在讀者所看到的版本只是加入了少許的更改和修正。匹茲堡大學哲學系主任M.R.加伯特(Gabbert)博士為這兩部分手稿的修訂提出了寶貴的意見。第三部分所涉及的是英國自然神論對于后世思想的影響,它是為使本書結構完整而在原有論文之基礎上補充進來的。
在為這樣一部作品所進行的準備工作中,最為困難的任務就是收集所需要的大量古舊絕版書籍。本書作者要對以下這些圖書館工作人員們所提供的寶貴幫助表示由衷的感謝:柏林大學、芝加哥大學和匹茲堡大學的圖書管理員;普林斯頓、韋斯頓(western)、匹茲堡一齊尼亞(Xenia)和芝加哥神學院的圖書館館員;國會圖書館,以及賓夕法尼亞州匹茲堡與威斯敏斯特學院卡內(nèi)基圖書館的工作人員。
第一部分 英國自然神論的起源
第一章 緒論
第二章 引發(fā)與塑造早期英國自然神論的影響
A.導致自然神論之興起的歷史事件
1.伊斯蘭教的興起和傳播
2.新教改革
3.近代初期的地理大發(fā)現(xiàn)
4.印刷術的發(fā)明
B.近代科學的興起
C.某些神學上的爭論
1.圣經(jīng)自身之中的不同類型教導
2.諾斯替派的著作
3.奧利金以及其他人所使用的寓意解經(jīng)法
4.三位一體與基督論(Christologh)的爭論
5.佩拉糾主義者(Pelagoan)與阿米尼烏派(Arminian)的爭論
D.某些哲學著作
1.在前基督教哲學之中的根源
(1) 蘇格拉底和柏拉圖
(2) 德謨克利特、留基波和伊壁鳩魯(Epicurus)
(3) 西塞羅和普魯塔克
2.在2、3、4世紀反基督教著作之中的根源
a.塞爾蘇斯
b.波菲利
c.菲洛斯特拉托斯
3.在文藝復興與宗教改革時期的意大利與法國著作中的根源
4.在經(jīng)院哲學中的根源
5.自然神論在英格蘭興起之前在英國思想之中的根源
結論
第二部分 英國自然神論
第三章 英國自然神論的興起(1624~1695)
A.雪堡的赫伯特
B.托馬斯·霍布斯
C.布朗、蒂洛森以及洛克
1.托馬斯·布朗爵
2.約翰·蒂洛森大主教
3.約翰·洛克
a.洛克關于上帝的理論及其與自然神論者的比較
b.洛克關于啟示的學說,及其與自然神論就同一問題所提出的教導的聯(lián)系
c.洛克于自然宗教的學說,及其與自然神論的自然宗教之間的關系
d.洛克關于靈魂的學說,及其對于自然神論的影響
e.洛克的寬容學說,及其與自然神論者就此問題的思想的關系
D.查爾斯·伯朗特
第四章 英國自然神論的繁盛時期(1696—1741)
A.約翰·托蘭德
B.沙夫茨伯利伯爵安東尼·阿什利·庫珀
C.威廉·韋斯頓
D.安東尼·柯林斯
E.伯納德·德·曼德維爾
F.威廉·沃拉斯特森
G.托馬斯·沃爾斯頓
H.馬修·廷德爾
I.托馬斯·摩根
第五章 英國自然神論的衰落(1742~)
A.彼得·安尼特
B.托馬斯·查布
C.博林布魯克子爵亨利·圣約翰
D.康耶斯·米德爾頓
E.小亨利·多德威爾
F.大衛(wèi)·休謨
G.英國自然神論衰落的原因
第三部分 英國自然神論的結果
第六章 英國自然神論對于法國、德國和美國自然神論運動的影響
A.英國自然神論對于18世紀法國自然神論的影響
1.讓·雅克·盧梭
2.弗朗索瓦·馬利·阿魯埃·伏爾泰
B.英國自然神論對于18世紀德國自然神論的影響
1.莫澤斯·門德爾松·
2.赫曼·薩繆爾·萊馬盧斯
3.歌特霍爾德·艾夫萊姆·萊辛
4.伊曼努爾·康德
C.英國自然神論對于18世紀美國自然神論的影響
1.本杰明·富蘭克林
2.托馬斯·杰斐遜
3.托馬斯·潘恩
第七章 自然神論對于19世紀和20世紀思想的影響
A.自然神論對于19世紀和20世紀早期哲學的影響
1.自然神論對于近現(xiàn)代英國哲學的影響
2.自然神論對于近現(xiàn)代法國哲學的影響
3.自然神論對于近現(xiàn)代德國哲學的影響
4.自然神論對于美國哲學的影響
B.自然神論對于19世紀和20世紀早期反基督教運動的影響
1.萊斯利·史蒂芬
2.約翰·M·羅伯特森
3.卡魯·赫茲利特
4.羅伯特·G·英格索爾
5.克拉倫斯·S·丹諾
C.自然神論對于近現(xiàn)代圣經(jīng)批判的影響
D.自然神論對于當今宗教“現(xiàn)代主義”的影響
1.哈利·愛默生·福斯迪克
第八章 總結——概要以及評論
參考書目
第一章 緒論
“自然神論”(Deism)和“自然神論者”(Deist)這兩個術語是需要界定的。在17世紀之前,它們可以分別和“一神論”(Theism)與“一神論者”(Theist)這樣的稱呼通用。希臘文把神(god)稱為“theist”,拉丁語把神叫作“deus”,因此也就不難理解,源于這兩種古老語言的這些字眼通常會被當作同義詞來使用。不過語言并不是靜止不變的,隨著歲月的流逝,詞語的意義也會有所變化。對于“一神論者”和“自然神論者”以及相應的“一神論”和“自然神論”這樣的名稱,17世紀的神學家和哲學家們開始賦予其一種不同的含義。早在1563年,瑞士的神學家范來特(Viret)就在他的《基督教簡介》(Instruction Chretienne)中提到過一些稱自己為“自然神論者”的人。他對這些人的信念和看法的進一步描述,放在18世紀的英國自然神論者身上也是十分貼切的。按照逐漸被人們所接受的用法,根據(jù)其名稱含義的不同,一神論者和自然神論者雖然持有某些共同的信念,但在其他的問題上都有著截然不同的觀點。就反對無神論者而言,二者都聲稱信仰一個至高無上的,作為造物主的上帝。就反對泛神論者來說,他們又都承認上帝是有位格的,是獨立存在于這個世界之外的。但是一神論者宣揚,上帝在他所創(chuàng)造的世界中仍然是活躍和有作為的;而自然神論者則堅持主張上帝在創(chuàng)造的時候就賦予了這個世界自我維系(Self—sustaining)和自我運轉(Self-acting)的能力,并且將它交付給這些作為第二因起作用的力量。
與其基本立場保持邏輯一致的是,一神論者通常相信某種神圣的啟示,相信神以奇跡的形式干預第二因的運作,相信前兆性的預言,相信由上帝所確立的實定宗教(Positive Reli—gion)的儀式,相信神意,也相信祈禱是有效驗的。這些信念是一神論的三大宗教,即猶太教、基督教和伊斯蘭教所共有的。大多數(shù)基督教的一神論者同時還相信上帝在耶穌基督身上道成肉身。
而自然神論者的信條則是造物主并不干涉他在創(chuàng)造的時候為這個世界所訂立的法則,由此從邏輯上得出的必然結論就是,他們不承認特殊的啟示、奇跡、超自然的預言、神意照管、道成肉身以及基督的神性,往往同時還會對實定宗教的儀式、教規(guī)和制度表示否定,認為它們都是只顧一己之私的人們虛構出來的東西,并非源自于神。
由于自然神論者的基本原則,他們經(jīng)常被指責為是在教導說上帝是一個“不在場的神” (Absentee God)。因此,A.H.斯特朗(Strong)博士把自然神論定義為“把宇宙描繪成為一種自我維系的機械裝置,并且認為上帝在完成創(chuàng)造工作之后就離開其作品的觀點”。有些自然神論者并不認為關于其信念的這種說法是確切的,他們可能會說,他們相信上帝確實對這個世界產(chǎn)生影響,但卻只是通過自然的法則,而并非以任何超自然的方式起作用。正因為如此,弗林特不僅認識到“自然神論者”這個詞的舊有用法是與“一神論者”同義的,后來的用法則是表示那些支持上帝的“不在場”概念的人,同時還認識到這個詞也可以用來表示那些相信上帝以一種自然的而非超自然的方式在這個世界上有所作為的人。對于后一種類型的自然神論,弗林特稱之為“傳統(tǒng)的自然神論”(Histori-cal Deism)。盡管如此,由于不管是宣稱信奉一個不在場的上帝,還是聲稱相信一個僅僅通過自然法則來行事的在場的上帝,自然神論者們都認為那些法則是在創(chuàng)世之時就訂立下來,并且是亙古不變的,所以說這兩類自然神論者之間的區(qū)別,看上去并不足以支持對“自然神論者”和“自然神論”進行第三種界定。這一區(qū)別實際上只是在于某些自然神論者在他們的自然神論上比其他人更加激進罷了。
作為與一神論者相區(qū)分的自然神論者,其著作具有肯定性的一面和否定性的一面。從肯定性的方面來說,這些自然神論者們捍衛(wèi)他們關于上帝及其與世界之間關系的觀念和理論。他們同時也提出了通常被其稱為自然宗教的內(nèi)容。有時他們把這叫做合理性的宗教(Rational Religion)或者理性的宗教(Re—ligion of Reason),有時他們又稱其為自然神論者的宗教。他們之中有些人將它命名為“基督宗教(Christianity),聲稱它是原初的和未遭破壞的基督教。它通常被認為是有待發(fā)掘的原初和普遍性的宗教,在世界上的一切民族中間都或多或少地遭到神職人員所發(fā)明的各種宗教的遮蔽和腐蝕。某些自然神論者對這種自然宗教進行了十分詳實的說明,另一些人則談得非常簡略,但所有人都堅持它的合理性以及本質(zhì)上的道德特性。在大多數(shù)自然神論者的著作中,用來介紹這些肯定性成分的篇幅實際上是非常有限的,雖然正是這種成分使自然神論具有了與眾不同的特性。
與肯定性的成分相比,否定性的成分在自然神論者們的著作中占據(jù)著重要得多的地位,篇幅也要遠多于前者。正因為如此,如果對其作品中否定性的部分缺乏更多關注,對英國自然神論的介紹就還遠遠不夠。在這個否定性的方面,自然神論者針對諸如猶太教、基督教和伊斯蘭教這樣具體的實定宗教,對它們的制度、儀式和教義進行了批判。這意味著他們要對這些宗教本身和它們的組成要素提出異議,同時也要求解釋這些宗教以及它們的各種制度、儀式和教義是如何形成的。而基督宗教由于在作為自然神論發(fā)源地的西方世界里占有統(tǒng)治性的地位,成為了自然神論者們所關注的核心。他們之中有些人把攻擊的矛頭主要指向了同時代基督宗教的形式。另外一些人則只是抨擊基督宗教的新約本身。而對于猶太教的抨擊則幾乎全部都是以舊約的教導為對象的。盡管一位當今的英國自然神論運動史家可能會認為,這些自然神論者們不應該在其著作中將那么多的篇幅用在其主要命題的邏輯推論上,而不是為主要觀點本身做闡明和辯護的工作;不應該如此大費周張地從否定的角度去攻擊其他人的主張,而不是從正面來為他們自己的主張進行申辯,但是如果他希望把這些著作的特色和風格原汁原味地傳達給他的讀者們,他自己也必須將大量的篇幅留給他們對于邏輯推論的探討和否定性的論述。
還有另一個原因要求我們對自然神論著作中的否定性成分多加關注。在軍事領域的戰(zhàn)爭中,除非攻擊并占領某些被敵人所據(jù)守的陣地,否則一支軍隊自己的陣地就可能根本無法防守得住。在這樣一種情況下,這支軍隊就不能指望通過在自己的陣地上防御敵軍的進攻來支撐下去。它最好的防守就是發(fā)動一次強而有力的攻勢,對敵軍所據(jù)守的陣地進行毀滅性的打擊。理智世界的戰(zhàn)爭也是同樣的道理。在與相對立的哲學和宗教觀念沖突爭論的過程中,盡管自然神論者們從來就沒有明確表示過他們感覺到了這樣一種處境的出現(xiàn),但他們的行事之道清楚地表明,他們意識到,如果不能攻破其對手所堅守的立場,他們就無法維護自己的主張。如果圣經(jīng)的確是源自于上帝的一種特殊啟示;如果確實發(fā)生過奇跡,確實有人在超自然的感召下講述過預言;如果耶穌基督的確是上帝道成肉身的圣子,由童貞女所生,并且死而復活;如果基督教會的制度、教規(guī)、儀式和教義真的是上帝通過受感召者而賦予的,那么自然神論者的主要觀點,即上帝不干預他所創(chuàng)造的世界,或者說不干涉創(chuàng)世時所賦予的那些自然法則的運作,就會是站不住腳的。由于這些內(nèi)容,至少是其中的大部分,都是同時代大多數(shù)的基督教會分支教導人們?nèi)ハ嘈诺,所以一個自然神論者如果不能首先破除人們對這些教義的信仰,他就很難指望讓他們脫離這些教會,轉而信服他本人的觀點。他同樣感覺到在拒斥的過程中為自己辯護的必要性。對于大多數(shù)自然神論者的著作而言,在其否定性的內(nèi)容之中,這種嘗試構成了一個重要的部分,正如否定性的成分在他們的全部作品中占據(jù)著重要的地位一樣。
不過那些人的手里有一本為人所尊崇的圣經(jīng),里面記載著奇跡、預言、教義、教儀和教規(guī)。對這本書及其具體內(nèi)容的存在需要有所解釋。如果想要拒絕承認它的教導,就必須要破除對其可靠性的確信。利用圣經(jīng)中不同段落之間的自相矛盾,偉大的教導者之間的相互對立就可以做到這一點。顛覆一個人對于圣經(jīng)某些內(nèi)容之正典資格的確信,也能產(chǎn)生相類似的效果。但是最為有效的方法,莫過于證明這部書的寫作者、傳播者以及維護者部分或者全部都是奸詐狡猾、缺乏誠信、只顧一己之私的人。我們無法相信他們會僅僅只是將真理置于此書之中,而且還能確保它在經(jīng)過漫長的歲月傳播到現(xiàn)今的世代時,依然完美無瑕,毫無紕漏。自然神論者的著作幾乎全部都表現(xiàn)出反教權主義(Anti—Clericalism)的特征,其中有些是由于對某些教士事實上的缺陷深惡痛絕;還有一些則只是一種自然而然的厭惡,當人們發(fā)現(xiàn)一個他們確信不疑的論點危如累卵,遭到與自身立場截然相反的挑戰(zhàn)時,就會產(chǎn)生這種感覺。這些自然神論著作中的反教權主義無非源于這樣兩種理由,就這一點而言,對這個主題是不應該給予特別關注的。很多不是自然神論者的其他人士也反對教權主義。然而在自然神論者的著作中,反教權主義和自然神論本身顯然具有一種更加直接和重要的聯(lián)系。要成為一個自然神論者,就必須拒斥教會與圣經(jīng)的教導,而自然神論者們質(zhì)疑教會與圣經(jīng)之權威的主要手段,則是對神職人員的自私和欺騙提出指責。從這個角度來看,自然神論者們反對教權的著作是自然神論史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就此而言,我們需要時常留意這項工作。對于自然神論者而言,利用圣經(jīng)中不同段落的相互矛盾對經(jīng)文的正典性發(fā)難,指責神職人員的品性,這些全都是在致力于除去某種與自然神論的教導主張不一致的權威。
當今的著述者偶爾會在其舊有的意義上使用“自然神論者”這個詞,也就是把它當作“一神論者”的同義語。這樣的用法容易引起混淆,應該盡力避免。在這本專著中,自然神論者這個術語所指稱的,自始至終只是這樣一些人:他們承認一個造物主,但卻不承認這個造物主在創(chuàng)世之后干涉過自然法則的運作;他們倡導一種自然的理性宗教,反對任何建立在特殊的或者說超自然啟示上的宗教。
自然神論涉及很多重要的方面,從其中的某一方面來看,它可以被歸于一種與其他信仰分庭抗禮的獨立的宗教信仰,也可以被看作一個理性主義的神學流派。就另外一個方面來說,它似乎又是一種哲學體系。由于它傾向于摒棄禮儀和奧義,將宗教幾乎完全變成一個道德倫理的問題,因此也可以被當成是一個倫理思想的學派。事實上,自然神論處在宗教、神學、哲學、倫理學和科學之間的一個非常模糊的地帶上。一些自然神論者在寫作上具有一種神學傾向,另一些人則傾向于科學。把托蘭德定位于哲學家可以說是再合適不過了,而另一位自然神論者沙夫茨伯利則更應該被歸于倫理學的領域。
作為一種獨立的,得到充分發(fā)展的思想體系,自然神論首先出現(xiàn)在英國人中間。不過在這之前,意大利和法國就已經(jīng)出現(xiàn)了很多明顯的自然神論思想和傾向。雪堡的赫伯特在公元1624年出版了他的《論真理》(De Veritate)。大致而言,我們可以說這部著作所教導的是自然神論的信條,表述的是自然神論的看法和特性,并且為赫伯特勛爵贏得了“自然神論之父”的稱號。不過,如果從這個稱號出發(fā),推斷說自然神論這個思想體系就是源自于某一個人的豐富智慧,那也是不正確的。思想體系“之父”或者說“創(chuàng)始人”,往往也只不過是時代之子而已,他們忠實地反映了自己所感受的時代精神,嫻熟地表述和闡釋著當時所流行的思想觀念。自然神論的傳承源遠流長,它是多種影響作用匯聚于一個時期所產(chǎn)生的結果。
引導雪堡勛爵赫伯特接受他所發(fā)表的那些原則的影響,同樣也在其他人身上起作用,使他們產(chǎn)生了相似的想法。有一種歷史觀念認為,不管是思想還是行為領域的事件,都僅僅只是那些具有偉大天才的開創(chuàng)者們的成果,這種想法當然有幾分道理,然而如果我們由此就忽略這樣一個事實,即這些杰出的人物很大程度上也是他們所處時代的產(chǎn)物,是其“時代精神”(Zeitgeist)的成果,就會導致嚴重的錯誤。就算從來沒有赫伯特這樣一個人,或者說就算他從來沒有寫過這樣一本書,也可能會發(fā)生與歷史上已經(jīng)發(fā)生的這一次相類似的自然神論運動,并且發(fā)生的年代也會大致相同。
作為一種有組織的,活躍的思想運動,自然神論主要是屬于18世紀的。盡管以1624年赫伯特的《論真理》出版為標志,自然神論在17世紀初期就已經(jīng)開始出現(xiàn),但它的發(fā)展卻是緩慢的。整整過了50年,查爾斯?伯朗特的著作才得以面世,宣告了英國自然神論活躍時期的到來。在這期間,唯一一個有所著述的重要的英國自然神論者是托馬斯?霍布斯,而他卻并不是一個典型意義上的自然神論者。大衛(wèi)?休謨的著作從1739年開始面世,亨利?多德威爾在1742年出版了他的《基督教并非基于論證》。雖然這兩位作者與自然神論者有諸多的相似之處,然而作為其根本原則的宗教哲學會自然而然地導致懷疑論或者是不可知論,這不僅是他們那些持正統(tǒng)教義的反對者們所無法接受的,也同樣違背了自然神論者們的主要立場。1742年之后,一些重要的英國自然神論著作陸續(xù)出現(xiàn),但是這一運動卻突然在英格蘭衰落下去,并且事實上很快就走到了盡頭。稍后它又在法國、德國和美國發(fā)展起來,但卻隨著18世紀的結束再一次步入尾聲。大體上來說,這是一場屬于18世紀的思想運動。
在開始對英國自然神論進行研究之前,我們要對其在過往思想中的根源加以考察,同時也要想一想,是什么樣的因素在17世紀和18世紀創(chuàng)造出了一種適宜其生長的思想氛圍。如果有人武斷地宣布自己已經(jīng)算無遺策地為這些影響列出了一份清單,或者是聲稱對于每一項具有正面意義的影響,自己都有能力精確而嚴密地衡量其相應的價值,這未免有些不夠明智。也許對于內(nèi)行的廚師而言,確切地說出自己的蛋糕里每一種成分的重要性要容易得多,不過這仍然是一項十分困難的工作。但是,通過對自然神論做一種發(fā)生學的研究,通過對那些重要的自然神論者的著作進行準確而細致的考察,我們就有可能發(fā)現(xiàn)那些與自然神論的發(fā)展相關的主要影響,并且對每一種影響因素所具有的重要性進行評估。筆者將在以下的篇幅中試圖完成這樣一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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