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闡述了稅收到底如何影響經(jīng)濟活動的已知和未知方面,為人們提供了評價稅制的基本思想,并為人們評價當前的所得稅制,要求取消它或要求對其進行改革的各種政策建議提供了充足的信息。我們嘗試著用一種以文字敘述的、百技術性的方式為讀者呈現(xiàn)這些信息,并努力避免由于過度簡化而誤導讀者。對于到底應該如何改革美國的稅制,我們并沒有以自己的偏好給出任何結論性建議。因為我們的偏好不僅要求應用我們基于稅收經(jīng)濟學的學術判斷,而且還涉及我們自己的價值判斷。不過,本書確實為讀者們對于到底應該如何對自己征稅這一問題做出合理判斷提供了充分的信息。
喬爾·斯萊姆羅德(JoelSlemrod),是密歇根大學的保羅·麥克科拉肯(PaulW.McCracken)商業(yè)經(jīng)濟學和公共政策學院教授,并且是稅收政策研究辦公室的主任。
喬恩·巴基哲(JonBakija)是位于馬薩諸塞州威廉斯敦的威廉斯學院的經(jīng)濟學教授。
1 導言
1.1 對當前稅制的各種抱怨
1.2 另一種課稅途徑
1.3 反對根本性稅制變革的理由
1.4 當前稅制已然出現(xiàn)的變
1.5 客觀分析的必要性
1.6 本公眾指南的主要內(nèi)容
2 美國稅制總覽
2.1 美國各級政府取得資金的方式
2.2 國際比較
2.3 歷史視角下的美國稅制
2.4 個人所得稅
2.5 美國企業(yè)所得稅的基本特征
2.6 社會保障工薪稅
2.7 遺產(chǎn)與贈與稅
2.8 結論
3 公平
3.1 縱向公平和稅收累進
3.2 橫向公平:條件相同者的公平待遇
3.3 過渡性公平
3.4 結論
4 稅收與經(jīng)濟繁榮
4.1 稅制和經(jīng)濟周期
4.2 稅收如何影響經(jīng)濟的長期繁榮:有據(jù)證實的第一次減稅
4.3 稅制如何影響經(jīng)濟繁榮:具體分析
4.4 結論
5 簡單性和可執(zhí){虧性
5.1 我們的稅收制度到底有多復雜?
5.2 是什么讓稅制變得繁雜?
5.3 避稅的條件:交易的復雜性
5.4 結論
6 根本性稅制改革的要素分析
6.1 單一稅率
6.2 一個消費稅基
6.3 一個清潔稅基
6.4 結論
7 替代稅種有哪些?
7.1 消費稅計劃如何運行?
7.2 什么樣的稅率?
7.3 消費稅計劃的簡單性和可執(zhí)行性
7.4 消費稅替代的分配影響
7.5 消費稅計劃的經(jīng)濟影響
7.6 結論
8 從這里開始
8.1 綜合:廢除企業(yè)所得稅的雙重征稅
8.2 公司福利和公司避稅
8.3 通貨膨脹指數(shù)
8.4 資本收益
8.5 所得稅儲蓄刺激
8.6 遺產(chǎn)稅
8.7 簡化所得稅制
8.8 技術的進步和免納稅申報制度
8.9 總統(tǒng)聯(lián)邦稅制改革咨詢小組
8.10一種綜合的方法:增值稅和所得稅相結合
8.11結論
9 份對選民關于稅收政策爭論的指南
9.1 稅收減免VS稅收改革
9.2 稅制不是萬能的
9.3 公平性——模棱兩可又至關重要的概念
9.4 對經(jīng)濟復蘇方案的懷疑
9.5 稅收制度能夠被優(yōu)化
9.6 2010年:一個充滿"魔力"的年份
參考文獻
4.3.9高收人人群如何應對減稅政策?
行為反應的層次結構為評估歷史稅制變化的影響提供了一個有益視角!1986年的稅收改革法案》降低了個人所得稅最高邊際稅率,從50%下調到28%,應報告納稅的美國富裕階層的人數(shù)增加得驚人。1984年至1990年,通貨膨脹調整后的國民收入中,最富裕階層所占比例由1%上升到68%,占調整后的收入總額的比例增加了1/3以上,從9.9%增至13.4%。同一模式下的相同納稅人的相關數(shù)據(jù)表明:1986年稅制改革給予最高邊際稅率的巨大稅率優(yōu)惠使得應報告的納稅收入大量增加。
但是,20世紀80年代降低最高邊際稅率的政策是否使得富裕階層應報告納稅收入實際增加?或者只是時機巧合?畢竟,自1970年以來收入不平等程度一直在穩(wěn)步提高,而且很多解釋已說明這一趨勢與稅制變化無關。例如,在很多領域,對高科技技術服務的需求越來越多,而且科技在世界范圍內(nèi)的傳播能力也隨著電信技術的提高而提高。在此期間,即使沒有1986年的稅制變化,高收入階層的收入占總收入的比重無疑也會增加。但是《1986年的稅收改革法案》的確助長了這一增幅的產(chǎn)生。
仔細分析高收入階層對稅制變化的行為反應會發(fā)現(xiàn)工作時間在稅制變化前后并沒有改變。收入增加主要是由企業(yè)組織形式由C類轉變?yōu)樾⌒突蛑行⌒推髽I(yè)引起的,因為C類企業(yè)繳納企業(yè)所得稅,S類企業(yè)繳納個人所得稅。這種轉變并沒有創(chuàng)造新的收入或使稅收收入總額增加,盡管個人的報告收入上升,但c類企業(yè)的應納稅所得額卻下降了。另一解釋是,1986年的稅制改革大幅減少了企業(yè)使用合資伙伴關系作為避稅平臺的優(yōu)勢。在一定程度上,在1987年以后,高收入納稅人納稅申報所表現(xiàn)的稅項虧損停止,表象上這一階層的收入似乎上漲了,但任何有關的收入增加只是反映了反避稅規(guī)定的作用?傊,在1986年以后,并非所有的高收入階層的收人增加都是由于削減稅率引起的。
1990年,特別是1993年,提高個人所得稅的最高邊際稅率的影響成為了爭論的關鍵議題?肆诸D在1992年當選時說:從1993年開始,增加對富人征稅,聯(lián)邦最高邊際稅率從31%上升到39.6%。這一政策的支持者認為這一政策的合理性在于高收入納稅人必須支付必要的“公平份額”以提高其稅收負擔。而反對者則警告說:收入預測被夸大了,因為他們忽略了高收入納稅人的應對策略。
哈佛大學的丹尼爾·芬伯格和馬丁·費爾德斯坦查看1992年和1993年報稅表資料后發(fā)現(xiàn):相比以前的增長趨勢和其他納稅人的收入增長趨勢,在1993年稅收收入增加的情況下,高收人家庭報告的應稅收入下跌了7.8%。如果該結論是正確的,則財政局只獲得了提高稅率后應征收收入的一半。芬伯格和費爾德斯坦認為,這么大的影響表示提高稅率對經(jīng)濟行為扭曲的效率成本遠高于用其他替代方式來增加稅收,說明對富人的高稅收不是一個好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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