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與人格:人格心理學的認知革命》選取《人格心理學:人性的科學探索》中的“人格的認知/經驗領域”單獨成冊,強調對人的知覺、思維、情感、愿望以及其他意識經驗的理解。
《自我與人格:人格心理學的認知革命》涉及認知經驗、情緒經驗和自我三個大方面。認知經驗主要探討個體在現實環(huán)境中知覺和注意到什么,個體如何解釋生活中的事件,個體采取什么樣的策略和計劃來實現目標。自我方面涉及個體對自己有什么樣的認知,如何描述自己,如何在社會中表現自己,個體是自信還是自卑。情緒經驗探討個體通常是愉快的還是不愉快的,是快樂的還是憂傷的,以及與焦慮、抑郁、憤怒相關的人格特質等。
《自我與人格:人格心理學的認知革命》兼具科學性和人文關懷,適合專業(yè)和非專業(yè)人士輕松閱讀。
(1)《自我與人格》一書,內容豐富有趣,語言通俗易懂,將科學和經驗相結合,深入淺出地為大家解讀人格特質,讓你了解自己的思維方式、情緒特點和自我概念。 (2)《自我與人格》節(jié)選自《人格心理學:人性的科學探索》,由我國著名心理學家郭永玉教授翻譯推薦,他在人格領域內從事研究已多年,對人格的發(fā)展形成了深刻的認識。 (3)《自我與人格》的作者蘭迪·拉森和戴維·巴斯是當今人格心理學界的領軍人物,他們的《人格心理學:人性的科學探索》是市面上最好的一本當代人格心理學教材,不但給學生提供了一本特別易懂和有趣的教材,還表達了自己對當代人格心理學的獨到見解。 (4)適合專業(yè)學生、對人格感興趣的具有反思和自我提升意識的普通讀者。
蘭迪·拉森(Randy J. Laresen) ,目前,拉森是圣路易斯華盛頓大學的心理學系主任、人類價值與道德系的William R. Stuckenberg教授,教授人格心理學及其他課程。1987年獲得心理健康國家研究院頒發(fā)的科學研究發(fā)展獎;1992年被美國心理學會授予人格心理學學術新人杰出科學成就獎。拉森是美國國家健康研究院數個科學評審小組的成,他對于人格心理學的研究得到了心理健康國家研究院、國家科學基金、認知神經科學的McDonnell基金以及Solon Summerfield基金的資助。2000年,他當選為美國中西部心理學會主席。
戴維·巴斯(David M. Buss) ,于1981年在伯克利加州大學獲得博士學位。他曾就職于哈佛大學和密歇根大學,1996年開始執(zhí)教于奧斯汀德州大學。1988年獲得美國心理學會授予的人格心理學學術新人杰出科學成就獎, 1990年被美國心理學會授予G. Stanley Hall獎,2001年獲得美國心理學會頒發(fā)的杰出科學教授獎。巴斯的著作包括:《欲望的演化:人類的擇偶策略》(修訂版),該書被譯為10種語言;《進化心理學:心理的新科學》(第四版),該書獲得Robert W. Hamilton圖書獎;《危險的激情:為什么嫉妒與愛和性一樣是必需的》,該書被譯為13種語言。
譯者簡介:
郭永玉,心理學博士,現任華中師范大學心理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兼任教育部高校心理學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中國心理學會理事,中國心理學會人格心理學分會副會長,中國心理學會理論心理學與心理學史分會副會長,中國心理學會教學工作委員會委員,湖北省心理學會常務理事,《心理科學》、《心理學探新》、《心理研究》等期刊編委。美國Institute of Transpersonal Psychology(ITP)訪問學者,武漢大學哲學博士后,英國University of Leicester訪問教授。先后在國內外學術期刊上發(fā)表論文90余篇,出版專著、譯著及主編或參編學術著作或教材10余部,獲得全國教育科學研究優(yōu)秀成果獎、全國教育圖書獎、湖北省社會科學優(yōu)秀成果獎、湖北省優(yōu)秀教師、湖北省教學成果獎等多項獎勵。
人格領域的認知主題
1.從知覺看人格
2.從解釋看人格
3.從目標看人格
4.智力
走近自我
5.自我的描述層面:自我概念
6.自我的評價層面:自尊
7.自我的社會層面:社會同一性
情緒與人格
8.情緒研究的基本問題
9.情緒生活的內容與基調
結語
弱勢群體成員的自尊
心理學家克羅克和梅杰已經全面論述了自尊研究中的一項非比尋常的發(fā)現:與優(yōu)勢群體相比,盡管名譽受損的弱勢群體成員會遇到各種不利條件,但他們的自尊水平并不比優(yōu)勢群體成員低。在美國,很多社會群體會遭受偏見、刻板成見和歧視。這些群體包括非裔美國人、
同性戀、殘疾人、女人、心理疾病患者以及缺少吸引力或容貌丑陋的人。而且研究者指出,在美國社會中,這些群體的成員會遭遇各種不利,特別是在經濟機會和職位獲取上。例如,平均來看,全職工作的女性獲取的報酬只是全職男性的80%。其他受壓制和受歧視的群體在經濟和其他機遇上也會遇到相似的障礙。由于這些消極后果與他們是受壓制或受歧視群體的成員密切相關,所以許多心理學家曾預測,他們的自尊水平應該比優(yōu)勢群體成員低。
這些預測有一系列的理論基礎。一種理論認為,自尊形成于與他人的互動中,個體的自尊反映了他人如何評價自己。這里對自尊的形成起作用的“他人”,可以是社會中的“他人”,優(yōu)勢群體中的“他人”。該理論表明,社會常常貶低弱勢群體的成員并通過媒體加以渲染,所以弱勢群體成員就會同化這些評價,形成低自尊。
另一種理論提出,自尊源于社會環(huán)境中的成功體驗。根據該觀點,人們在教育、社會關系和職業(yè)中表現出勝任和掌控便可以贏得自尊。如果特定群體的成員缺少證明掌控能力的機會,體驗到較少的成功,那么這些成員就不會形成高自尊。顯然,弱勢群體就遇到了這些成功的障礙。因此,該理論認為,與遭遇較少障礙的優(yōu)勢群體成員相比,弱勢群體成員的自尊水平會比較低。
盡管有如此多的理論預測,但實證研究卻沒有發(fā)現任何與之相一致的證據。當把總體自尊定義為自我價值、自我接受、自我尊重等個人情感時,測量發(fā)現,在優(yōu)勢群體與弱勢群體之間不存在差異。例如,非裔美國人的總體自尊水平等于或者略高于美國白人。這種模式同樣適用于墨西哥裔美國人、女性(與男性比)、殘疾人、肥胖者、智力落后者、同性戀以及缺乏吸引力的人。
盡管偏見和歧視一般不會導致低自尊,但這些發(fā)現不能被理解為偏見和歧視對受害者沒有傷害和威脅。顯然,偏見會帶來很多不良后果,并導致許多不利條件和社會機會的喪失。然而自尊似乎并不受消極對待以及偏見的影響。
弱勢群體成員如何保護其自尊免受偏見的消極影響?鑒于頻繁地遭遇拒絕、歧視和偏見,弱勢群體成員如何成功維持其對自身的積極評價?克羅克和梅杰提出了三種重要的機制。第一種是將自己的可憐狀況和受到的消極待遇歸咎于他人對其群體的偏見。這一過程被稱為偏見歸因。例如,當一位女性沒有得到自己想要的工作時,她不確定是因為自己不適合這項工作還是因為自己是女性。這種不確定性(“是因為我,還是因為男權至上主義者的態(tài)度?”)可以保護她的自尊,特別是當歸因為男權至上主義者似乎更為合理的時候。同樣的自我保護機制在其他受壓制的群體遭遇失敗和消極后果時也適用。
在一項有趣的研究中,黑人大學生被試接受來自白人評價者的積極或消極反饋,白人評價者可能見過他們,也可能沒見過他們。研究者預測,如果黑人被試知道評價者見過他們,他們會將消極的反饋歸咎于對黑人的偏見。然而,當黑人被試知道白人評價者并不清楚其種
族時,他們則會將消極反饋歸咎于自身。正如預測的那樣,只有當認為評價者不知道自己的種族時,消極反饋才會降低黑人被試的自尊;而當評價者知道他們的種族時,黑人被試的自尊并沒有明顯地受到消極反饋的影響。與許多理論所預測的相反,那些意識到自己處在弱勢
狀態(tài),對種族歧視相當警惕的人會具有特別高的自尊。
弱勢群體保護自尊的第二種機制是僅與群體內部的人、與自己相似的人比較。例如,當我們問“總體上來說,你對自己的生活滿意嗎?”時,你需要一個對照組來給出答案。“我有多滿意要看跟誰比較。”一個殘疾人可能會說“跟其他殘疾人比,我做的很不錯”;一個非裔美國人會說“與美國的其他黑人相比,我對自己的生活相當滿意”。換言之,弱勢群體中的成員避免拿自己與優(yōu)勢群體成員相比較,更傾向于與自己群體中的其他成員相比較。研究者指出,弱勢群體成員采用所謂的群體內比較的原因有三個:其一,由于環(huán)境隔離的原因,跟他們相似的人更容易被想到;其二,他們想獲得一種精確的自我評價;其三,因為他們想避免與優(yōu)勢社會群體相比較所帶來的痛苦結果。弱勢群體成員保護自尊的第三種機制是貶低優(yōu)勢群體所看重的品質,認同其自己群體所表現出的主要品質。只有當人們在自己所看重
的事件上取得成功或者失敗時,其自尊才會受到影響。例如,如果有的人并不看重烹飪的技巧,那么說他做飯糟糕根本不會影響他的自尊。同樣,如果他們不看重運動,那么說他們缺乏運功天賦,也不會影響其自尊。如果他們不看重教育,考試不及格也不會對其造成影響。這種自尊保護策略被稱為選擇性評價。
盡管很少研究直接涉及這種機制,但是研究者認為,通過選擇認同群體內的品質,選擇性貶低優(yōu)勢群體的某些品質,弱勢群體的成員得以保護自己的自尊。比如,女性可能會說,她們在工作中看重的是幫助他人的機會,高薪和升職對她們而言并不重要。這種工作價值觀反映了某種現實狀況:較之男性,女性獲得高薪或者升職的機會要少,她們更可能去從事某些助人的行業(yè)。通過認同所擁有的,貶低所缺少的,弱勢群體的成員可以保護他們的自尊。
人們會選擇不同的標準來評判自己。在一項對大型城市中七八年級學生所做的研究中,研究者發(fā)現,白人學生的容貌與自尊的關系最密切。在非裔美國學生中,知覺到的控制感對男生而言是重要的,受歡迎對女生來說是重要的。該研究表明,不同群體成員的自尊基礎不同,正像人與人之間的差異。
許多社會心理學家致力于研究群體間的關系。為什么會有敵意和刻板印象產生?不同群體如何團結在一起?如果用短短幾句話概括為數眾多的研究,會有過度簡化的風險。盡管如此,在促進群體團結的研究中,許多重視群體間接觸的研究發(fā)現,熟悉和增加接觸本身并不足以減少群體間的對抗。事實上,強迫不同群體中的成員進行互動或許會適得其反。大部分研究表明,減少不同群體成員對抗的最好方式是讓他們擁有共同的目標。例如,消除學校中的種族歧視,僅僅把來自不同群體中的成員送入一個學校是不夠的。這些來自不同群體的學
生必須擁有共同的目標。比如,作為同一個組參加競爭,或者成為同一個學校參賽的成員。換句話說,他們必須看到彼此有著同樣的命運。在為共同目標而努力的互動中,來自不同群體中的個體可以有機會消除刻板印象,并意識到他們擁有相似的價值、技巧和信念,意識到他們之間的相似多于差異。事實上,他們擁有的共同目標越多,自我概念就越相似。
總之,弱勢群體和其他受壓制、名譽受損群體中的個體會遭受許多歧視、偏見和不公平的待遇。許多心理學理論預測這樣的人將會擁有較低水平的自尊。然而,研究發(fā)現,弱勢群體和優(yōu)勢群體的個體在自尊水平上并沒有一致的差異。弱勢群體有三種保護個體自尊的機制。(1)將消極反饋歸咎于他人對其群體的偏見。(2)僅與群體內部的人、與自己相似的人比較,避免與優(yōu)勢群體比較。(3)選擇性地貶低本群體所不擅長的品質和能力,贊揚本群體擅長的品質和能力。然而,弱勢群體成員能保護自己的自尊不受傷害,并不意味著偏見不會對他們的其他重要方面帶來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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