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王》是一部描寫北美荒原動物的小說,根據(jù)作者真實經歷創(chuàng)作。故事中,熊王托爾是加拿大北部山谷中的,后來它遇到并接納了一只失去母親的小熊,一大一小兩只熊相依為命。
獵人蘭登和布魯斯來到山谷,小熊被獵人活捉。在追殺與逃避中,托爾與獵人蘭登相遇了,它咆哮著恐嚇蘭登,但*終卻饒恕了這個看起來蒼白弱小的人類。
蘭登幸存下來后頓悟生命,放棄了獵殺,將小熊放生。小說的主題在前言中有直白的表達:“激動人心的,不是獵殺,而是放生。”在末尾得到自然升華,作者引領著讀者思考人與自然、與動物應該如何相處。
《熊王》:
這里不允許出現(xiàn)任何身份不明的家伙。
托爾慢慢直起它那三米高的身子,像一只訓練有素的狗一樣用后腿站立著,胸前沾滿了從前掌上滴落的泥巴。它在這座山上生活了十年,從沒聞到過這種氣味。它不想躲避這種氣味。這氣味變得越來越濃,托爾直挺挺地站在原地,等著看到底是什么東西。
從體形上看,托爾是一個十足的大塊頭。它新?lián)Q的金棕色的毛發(fā)在六月驕陽的照耀下閃閃發(fā)亮,前臂幾乎有一個成年男人的腰那么粗,像刀一樣鋒利的趾甲中最長的有15厘米,大腳在軟泥中留下的印跡有40厘米那么寬。它長得胖胖的、圓圓的,還很強壯。它的兩顆獠牙像匕首的尖端一樣鋒利,足足有成年人的拇指那么長,而兩頜的咬合力可以輕易咬斷一頭馴鹿的脖子。
托爾的生活一直是自由的,從未受到過人類的打擾。而且在它的世界里,它并不是個性情暴戾的統(tǒng)治者。像其他所有的灰熊一樣,托爾并不以殺戮為樂趣。它只會從一群馴鹿中獵取一頭,然后把這頭馴鹿吃個精光。它是一個愛好和平的統(tǒng)治者,它對它的臣民們只有一個要求:不要打擾我!所以,它現(xiàn)在才會努力嗅著這陌生的氣味,等待神秘氣息的臨近。
這只巨大的灰熊就像落基山一樣,充滿力量,無可匹敵。它隨著這里的山脈一起變老,它是這里的一部分。它們灰熊種族在這里生,在這里滅,它們和這里的山脈有著很多的相似之處。直到今天,它已經記不清上一次自己受到威脅是在什么時候了一一除了它們種族的挑釁以外。托爾和那些競爭者浴血奮戰(zhàn),一次次地殊死搏斗。并且,如果它的絕對統(tǒng)治權受到威脅,它馬上就會做好再次戰(zhàn)斗的準備。除非它戰(zhàn)敗,否則在它倒地之前它都是絕對的統(tǒng)治者。托爾占領著這個富饒的山谷,它理所當然地擁有著這里的一切。
在這里,有些生物憎恨它、怕它,但它自己是問心無愧的。所以,它坦然地等待著那個發(fā)出陌生氣味的東西出現(xiàn)。
它直立著后腿,仰面對著天空,用它靈敏的棕色鼻子努力地嗅著,感覺仿佛回到了遙遠的過去。它以前從沒聞到過這種氣味,此時卻又覺得似曾相識。它沒法確定這氣味到底是什么,也沒法描述出來,但是它知道這是一種危險的信號。
它像一尊雕塑一樣靜靜站立了十分鐘。隨后,風向變了,這種氣味便隨著風向的改變慢慢減弱,最終完全消失了。
托爾稍稍豎起了扁平的耳朵,慢慢地把視線轉向綠色的山坡和空地。它很快就忘了剛才那奇怪的氣味,現(xiàn)在空氣里只剩下甜甜的清新氣味。它揮動著四肢重新開始捕獵囊地鼠。
捕獵囊地鼠可是件有趣的事情。托爾重達450多千克,而一只野生囊地鼠只有15厘米長,還不到200克。托爾樂此不疲地挖了半天,才抓到一只肥肥的小囊地鼠。它一口吞下小囊地鼠,這對它來說就像人吞下藥片一樣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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