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思維引發(fā)高等教育學費制度改革,經濟困難學生的求學障礙則觸發(fā)教育不公的扳機。2007年以來,中國高等教育學生資助政策體系惠及越來越多的寒門子弟,但政策的實施效果與預期目標仍存在差距。在法律層面明確并解決高等教育學生資助的價值理念、法律關系、制度設計、責任主體與責任承擔等問題,將促進中國高等教育公平目標的實現(xiàn),并進一步提高國家人力資本儲備,為社會經濟的可持續(xù)發(fā)展產生積極影響。
本書立足學生資助本體研究,對其在高等教育規(guī)模化發(fā)展中的行為意義追根溯源,論證政府干預的理論支撐,通過法律研究進路進行假設推論,最終提出完善高等教育學生資助法律的思考與建議。即以維護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資源配置效率、實現(xiàn)高等教育可待續(xù)發(fā)展為學生資助法律的基本價值,制定《高等教育學生資助法》及單項資助法規(guī),建立解決當前學生資助工作困境的相關財政法律制度,創(chuàng)新學生資助可持續(xù)化發(fā)展的運營配套法規(guī),依法授權并規(guī)范政府以學生資助為手段的調整教育發(fā)展的權力等,從而彰顯國家對公民受教育權和發(fā)展權的重視和保護,為社會主義高等教育的持續(xù)穩(wěn)健運行提供最基本的法律保障。
免費高等教育曾經一度是國家福利的體現(xiàn),然而新自由經濟觀卻質疑其能否帶來實質上的公平,因為“免費”福利主要被富裕階層占據(jù),而“花費”的卻是全體納稅人的錢。高等教育成本與收益的沖突促使了高等教育市場化的全球趨勢。市場思維引發(fā)了高等教育的學費制度變革,高等教育曾被認為是一項公益事業(yè),然而當收取學費開始成為一種常規(guī)做法時,經濟困難學生的求學障礙觸發(fā)了教育不公的扳機。以美國為代表的高等教育發(fā)達國家紛紛通過立法途徑確立高等教育學生資助制度體系,以期從法律層面確保資助的有效性,實現(xiàn)教育公平和社會和諧的目標。
在中國,教育資源始終存在總體稀缺與配置不均的問題,市場機制的引入在一定程度上擴充了教育資源的規(guī)模,但也引發(fā)了公眾對“上不起學”的教育不公置疑。市場機制在教育領域無法有效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和維護社會公平,市場出現(xiàn)了“失靈”。對此,我國政府近年來不斷加強高等教育學生資助的投入與力度,無論從資助經費還是資助模式上都有所突破,然而與日益增多的受助需求、逐步豐富的資助模式、漸趨復雜的市場環(huán)境和不斷增加的財政投入相對應的卻是我國相關學生資助立法的嚴重缺失。國際經驗表明,成功的學生資助離不開完善的法律體系支撐。因此,完善我國高等教育學生資助法律迫在眉睫,本文聚焦高等教育學生資助法律研究這一題目具有一定的理論提升意義和實踐指導作用。
第一章研究高等教育學生資助的政策屬性。從歷史淵源、政策淵源和法律淵源三個方面闡述我國高等教育學生資助的發(fā)展脈絡,在此基礎上聚焦高等教育學生資助的基本概念、成因和特點,介紹我國高等教育學生資助的具體方式,總結其歸屬于財政政策的原因:一是學生資助是通過國家出臺措施、辦法等方式推動的,其制定主體是政府,因此具有明顯的政策屬性。二是學生資助主要通過經濟方式實現(xiàn),無論是有償還是無償、是否需要返還以及是否需要通過勞動獲得,最終學生資助大多以貨幣的形式給付,具有明顯的經濟性。三是學生資助政策具有突出的經濟效益追求,即實現(xiàn)高等教育資源的合理配置,消除高等教育市場上的教育不公平問題,以期達到社會整體利益最大化。四是從政策手段來看,學生資助主要通過政府預算、財政撥款、稅收等實現(xiàn),即通過國民收入分配政策、預算收支政策、稅收政策、財政補貼政策等實現(xiàn)國家干預經濟的財政杠桿目的。
第二章研究學生資助在高等教育規(guī);l(fā)展中的財政應對。任何上層建筑的構建都離不開所植根的經濟基礎。高等教育學生資助的法律研究同樣也離不開對于高等教育市場經濟的分析。市場機制帶動了規(guī);l(fā)展,而教育公共產品的特性也使高等教育市場改革具有公益性與營利性并存、短期效益與長期效益并存、自治與他治并存的特點,這些特點在我國的高等教育規(guī);l(fā)展中同樣體現(xiàn)。既然是市場機制,就存在無法發(fā)揮作用或者失靈的可能;趯Ω叩冉逃(guī);l(fā)展中的存在問題與原因分析,確定學生資助所扮演的角色:即為高等教育提供重要的教育財力資源和資源配置方式,是高等教育規(guī);l(fā)展中兼顧效率與公平的平衡器,是公共財政投資人力資本的一種方式,保障了高等教育市場和諧發(fā)展。因此,有效的學費代替或補充制度、合理的教育資源配置制度、積極的人力資本提升制度、可行的稅收間接干預制度都是學生資助對高等教育規(guī)模化發(fā)展中相關問題的應對,制度的運行也在一些國家獲得了成功。
第三章對高等教育學生資助與政府干預的關系展開理論角度的分析。高等教育成本分擔、人力資本投資、高等教育公平與機會均等理論是學生資助產生的經濟理論基礎。在市場經濟環(huán)境中,研究不僅需要注重“無形之手”——廣泛的市場經濟基礎理論,更應注重“有形之手”——政府干預理論基礎。西方各國的政府干預理論、宏觀調控理論和政府職能理論,構筑了學生資助合理存在的政治理論基礎。通過演繹分析,從經濟學、公共管理學、教育社會學的角度,進一步論證了市場經濟下學生資助的政府干預屬性。
第四章對高等教育學生資助與財政法之間的相互關系進行思考。歸納財政法在國家經濟法體系內獨有的價值追求、功能理念和法治目標,分析學生資助政策特征,提出在法治經濟要求下,學生資助政策應盡快從行政手段上升為法律手段,并利用財政法在解決高等教育學生資助法律問題方面較民法、行政法具有追根溯源的特殊優(yōu)勢,假設學生資助法律研究應在財政法體系內予以架構,方能夠充分發(fā)揮其功能。
第五章比較研究中美高等教育學生資助法律制度。美國的多元化資助體系具有鮮明的代表性,研究其重要的成文法規(guī),可以考察美國政府對于學生資助法律制度的設計構想,以及通過這一制度行使國家適度干預經濟,參與社會財富再分配,有效解決教育機會公平和教育資源有效配置的問題,承擔政府對社會發(fā)展的主體責任。并且從中尋找出一個參照系,對比分析中國相關制度建立和發(fā)展的軌跡,總結立法中存在的問題。
第六章對中國高等教育學生資助相關法律展開深入研究。認為在現(xiàn)階段我國高等教育學生資助法律應體現(xiàn)本國資助理念和符合高等教育市場經濟發(fā)展趨勢,以完整、穩(wěn)定、系統(tǒng)地解決由高等教育資源配置不平衡、社會財富分配不均衡、地區(qū)發(fā)展不一致而產生的教育不公平問題,規(guī)范以高等教育學生資助法律形式安排的政府干預國民收入再分配的制度,彰顯國家對公民教育權和發(fā)展權的重視和保護,并為社會主義高等教育市場經濟的持續(xù)穩(wěn)健運行提供最基本的保障。該章對高等教育學生資助法律的理念、形式與制度結構進行了歸納與設計,對高等教育學生資助法律關系進行了分析與明確,并提出要規(guī)范當前中國高等教育學生資助的突出問題,應從實體性制度和程序性制度兩個方面,完善相關財政法律制度,包括高等教育學生資助的財政投入制度、財政轉移支付制度、績效評估制度以及法律責任制度。最后強調了中國高等教育學生資助法律的其它關注點:如資助資金的可持續(xù)發(fā)展、資助對象的確定、完善高校內部學生資助實施細則、創(chuàng)新高等教育學生資助育人機制等。
柯心
2018年3月
柯心,女,漢族,1982年8月出生,福建廈門人。上海政法學院學工部(處)副部(處)長、講師,法學博士。長期從事高校學生工作,曾獲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統(tǒng)“新長征突擊手”。專注于高校學生思想政治教育與學生管理法治化研究等,主持上海市“陽光計劃”項目、上海學校德育實踐研究課題,參與上海市教衛(wèi)黨委系統(tǒng)黨建重點研究課題等10余項,在《思想理論教育》等刊物上發(fā)表相關學術論文10余篇,參編教材3部。
引言/
第一節(jié)高等教育學生資助法律研究的問題/
一、問題解決的必要性/
二、問題解決的可能性/
第二節(jié)高等教育學生資助法律研究的意義/
一、理論意義/
二、現(xiàn)實意義/
第三節(jié)高等教育學生資助法律研究的現(xiàn)狀/
一、相關研究數(shù)據(jù)/
二、關于高等教育學生資助體系的文獻研究/
三、關于高等教育學生資助本源的文獻研究/
四、關于高等教育學生資助法律的文獻研究/
第四節(jié)本文聚焦的研究方法與創(chuàng)新點/
一、研究方法/
二、創(chuàng)新點/
第一章學生資助:一項富有人本關懷的財政政策/
第一節(jié)我國高等教育學生資助的淵源/
一、歷史淵源/
二、政策淵源/
三、法律淵源/
第二節(jié)高等教育學生資助概述/
一、高等教育學生資助的概念/
二、高等教育學生資助的起因/
三、高等教育學生資助的特點/
第三節(jié)高等教育學生資助是重要的財政政策/
一、我國高等教育學生資助形式概述/
二、我國高等教育學生資助的政策屬性/
第二章行為分析:學生資助是高等教育規(guī);
發(fā)展中的財政應對/
第一節(jié)高等教育規(guī);l(fā)展/
一、高等教育規(guī);l(fā)展的市場基礎/
二、高等教育規(guī)模化發(fā)展的市場現(xiàn)狀/
第二節(jié)高等教育規(guī);l(fā)展存在的問題/
一、存在的問題/
二、問題的成因/
第三節(jié)學生資助體現(xiàn)高等教育規(guī);l(fā)展中的政府責任/
一、具體方式/
二、現(xiàn)實效果/
第四節(jié)學生資助是高等教育規(guī)模化發(fā)展中的財政應對/
一、學生資助提供重要教育資源/
二、學生資助提供資源配置方式/
三、學生資助平衡效率與公平/
四、學生資助保護消費者權益/
五、學生資助保障高等教育和諧發(fā)展/
第三章理論框架:學生資助是高等教育政府干預的
合理選擇/
第一節(jié)高等教育學生資助的理論基礎/
一、高等教育市場經濟相關理論基礎/
二、高等教育政府干預相關理論基礎/
第二節(jié)高等教育學生資助的政府干預屬性/
一、經濟學:學生資助是政府提供公共物品的渠道/
二、公共管理學:學生資助是政府對公共選擇的
應變/
三、教育社會學:學生資助是政府實現(xiàn)社會和諧的
手段/
第四章法理依據(jù):高等教育學生資助的財政法思考/
第一節(jié)財政法的基本遵循/
一、財政法的價值/
二、財政法的功能/
三、財政法的目標/
第二節(jié)高等教育學生資助政策分析/
一、高等教育學生資助政策的價值追求/
二、高等教育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特征/
第三節(jié)法治經濟的內在要求——從政策走向法律/
一、法律是治理社會經濟的理想機制/
二、高等教育學生資助政策與財政法的共通/
第五章比較研究:中美高等教育學生資助法律制度/
第一節(jié)美國高等教育學生資助法律制度/
一、美國高等教育學生資助法律制度的時間軸/
二、美國高等教育學生資助法律制度的特點/
第二節(jié)中國高等教育學生資助法律制度現(xiàn)狀/
一、憲法提供根本法依據(jù)/
二、教育領域部門法依據(jù)/
三、部門規(guī)章、地方規(guī)范性文件/
第三節(jié)中美高等教育學生資助法律制度的比較分析/
一、共性分析/
二、差異比較/
三、中國高等教育學生資助法律制度存在的問題/
第六章法律完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資助法律研究/
第一節(jié)高等教育學生資助法律理念、形式與制度結構
研究/
一、法律理念/
二、法律形式/
三、制度結構/
第二節(jié)高等教育學生資助法律關系研究/
一、高等教育學生資助法律關系的屬性/
二、高等教育學生資助法律關系的構成/
第三節(jié)中國高等教育學生資助法律完善/
一、高等教育學生資助的財政投入制度完善/
二、高等教育學生資助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完善/
三、高等教育學生資助的績效評估制度完善/
四、高等教育學生資助的法律責任制度完善/
第四節(jié)中國高等教育學生資助法律研究的其他關注點/
一、積極促進學生資助資金可持續(xù)發(fā)展/
二、規(guī)范認定高等教育學生資助對象/
三、完善高校內部學生資助實施細則/
四、創(chuàng)新高等教育學生資助育人機制/
參考文獻/
后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