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國成立初期中共改造外國在華文化事業(yè)研究
定 價:72 元
- 作者:彭學寶 著
- 出版時間:2018/12/1
- ISBN:9787010189994
- 出 版 社:人民出版社
- 中圖法分類:G129
- 頁碼:
- 紙張:膠版紙
- 版次:
- 開本:16開
自鴉片戰(zhàn)爭以來,西方列強為了便利于對中國進行軍事、政治和經濟侵略,在華創(chuàng)辦了大量的文化事業(yè),如宗教機構、教會學校、報刊、廣播電臺、通訊社、教會醫(yī)院、救濟機關、圖書館、博物館、出版機構、娛樂機構(電影院、公園、賽馬場等)以及教育宣傳、醫(yī)學研究、基金會和學術科研機構等。外國傳教士掌握著這些文化機構中的行政和財務大權,排擠和遮蔽中國傳統(tǒng)文化,全力控制著中國人民的思想。新中國成立初期,中共根據客觀形勢的變幻,對外國在華文化機構實施相應的文化政策?姑涝瘧(zhàn)爭的爆發(fā),加速了中共肅清外國在華文化勢力的進程,到1952年底基本上收回了教育主權,維護了新中國的文化安全,也促進了各項建設事業(yè)的勝利開展。
彭學寶,男,漢族,1970年2月出生,河南省光山縣人,F任商丘師范學院歷史與社會學院副教授、博士,主要從事中**史、中華人民共和國史的教學與研究。1993年7月畢業(yè)于河南大學歷史系,獲歷史學學士學位;2004年6月畢業(yè)于鄭州大學歷史學院,獲專門史碩士學位;2013年7月畢業(yè)于中央黨校中**史教研部,獲中**史博士學位。先后在《史學月刊》、《理論月刊》、《求實》等刊物發(fā)表學術論文30余篇,主編《中國近代史》和參編《中國現代史》、《中華人民共和國史》等著作三部,主持完成省部級科研項目10余項,曾先后被評為優(yōu)秀教師和青年骨***。
緒論
第一章 新中國成立前夕外國在華文化事業(yè)概況
第一節(jié) 外國在華宗教機構和教會學校
一、外國在華差會、修會、教區(qū)和教堂等宗教機構
二、外國在華大學、中小學和神學院等教會學校
第二節(jié) 外國在華報刊、出版機構、廣播電臺與通訊社
一、外國在華中文、英文和日文等文種報刊
二、外國在華出版機構
三、外國在華廣播電臺與通訊社
第三節(jié) 外國在華醫(yī)療與慈善機構
一、外國在華醫(yī)院
二、外國在華救濟機關
第四節(jié) 外國在華圖書館、博物館、娛樂及科研等機構
一、外國在華圖書館和博物館
二、外國在華娛樂機構(電影院、公園等)
三、外國在華教育宣傳、基金會及學術科研等機構
第二章 中共對外國在華文化事業(yè)的暫維原狀政策
第一節(jié) 中共關于外國在華文化事業(yè)的政策主張
一、毛澤東關于外國在華宣傳機關、宗教和學校的指示精神
二、周恩來關于外國在華宗教團體和教會學校的談話和要求
三、劉少奇和李維漢關于外國在華文化機構的基本主張
四、教育部關于處理外國在華教育事業(yè)的文件和指示
第二節(jié) 中共實行暫維原狀政策的主要原因
一、延遲文化改造有利于中國革命的順利開展
二、《共同綱領》規(guī)定信教自由,一些教徒支持或參與革命
三、教會學校中的許多師生都具有強烈的愛國意識和革命精神
四、外國在華文化教育救濟機關客觀上具有一定的進步作用
第三節(jié) 中共暫維原狀政策的具體實施
一、對外國在華宣傳機關例外地進行接管
二、保護宗教自由和外僑財產、對教會學校和文娛等機構不予禁止
……
第三章 中共通過鼓勵革新初步清除外國在華文化影響
第四章 中共決定加速接辦外國在華文化事業(yè)
第五章 改造外國在華文化事業(yè)的最終完成
第六章 對中共改造外國在華文化事業(yè)的歷史評價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