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xiàn)代著作權法實現(xiàn)價值目標的對物權關系出現(xiàn)了面向當下與未來的困境。唯物史觀下的譜系學分析表明,對物權關系不是著作權法律關系的本質屬性,而是由偶然的歷史事件聚合而成的人文知識,偶然性而非必然性觀念具有立足當下實踐解構作為人文知識的著作權法所生之力量的可欲性。為使公共利益貫穿從規(guī)范建構到具體法律關系形成的全過程,應當將其代言者社會中的人去蔽化。將對物權關系改造為對物權結構,具有立足主體間兼顧雙重目標的價值。
結合物權法的出臺為背景,對于著作權法的保護提出新的思路
現(xiàn)代著作權法實現(xiàn)私人利益的方式是賦予著作權,并將其擬制為對物權。對物權的實質是將創(chuàng)作者對作品的關系擬制為物權人對有體物的關系,并按照剩余權歸屬理論將作品所可能具有的市場利益全部留給創(chuàng)作者。滿足公共利益的理論假設是功利主義公式,規(guī)范配置則是著作權的限制。但是,支持者們建構著作權法伊始作出的增進公共利益、維護公共領域的承諾已經式微。著作權法二元價值目標的實現(xiàn)機制越來越受到質疑。在國內外隨之興起的著作權法改革方案共同指向著作權的性質、結構及其移轉體制。因此,著作權法律體系的依托是著作權,處于危機中心的是著作權,復歸的核心也是著作權。實際上,對物權關系無法完全實現(xiàn)著作權法的價值目標。對物權關系不是著作權法的固有屬性,而是由歷史發(fā)展過程中的一系列偶然事件聚合而成的規(guī)范知識。首先,著作權主體經歷了從具體到抽象的發(fā)展過程。在法律統(tǒng)一化運動中,受浪漫主義文學運動的影響,主體人格的倫理基礎被提出來。從創(chuàng)作行為也可以發(fā)現(xiàn),各類作品的主體均具有相同的心理結構。但是,在資本與創(chuàng)造、約定與法定、技術與智力的博弈框架內,非嚴格奉行作者權的國家也開始將非創(chuàng)作人擬制為人格主體,完成去倫理化與符號化的法律人格構造。
付繼存,中國政法大學講師,碩士生導師。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法學博士,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博士后,兼任中國政法大學無形資產管理研究中心研究員、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研究中心研究員、中國科學技術法學會理事。研究領域是知識產權法與創(chuàng)新政策。出版學術專著《商標法的價值構造研究以商標權的價值與形式為中心》,參編學術著作9部,在《法學研究》(合著)、《法學家》(合著)、《知識產權》、《光明日報》(理論版)等核心刊物上發(fā)表學術論文10余篇。主持2016年國家社科基金青年項目1項,獲得中國博士后科學基金特別資助1項、面上資助1項;主研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2項,教育部、科技部、中國科協(xié)、國家版權局、地方知識產權局與新聞出版局委托項目及國有、民營大型企業(yè)集團與科研院所知識產權戰(zhàn)略規(guī)劃研究項目等11項。
導論 從著作權法的改革構造論題
一、著作權法改革的道路
二、著作權法價值構造的論題
三、分析范式與方法
四、整體結構與創(chuàng)新
第一章 著作權法的價值目標
第一節(jié) 著作權法價值目標的外部基礎
一、知識的社會性
二、知識的私人性
第二節(jié) 著作權法公共利益的雙重結構
一、著作權法的建構性公共利益
二、著作權法的制度性公共利益
三、雙重公共利益的溝通機制
第三節(jié) 著作權法私人利益的雙重結構
一、著作權法中的創(chuàng)作者利益
二、著作權法中的傳播者利益
第四節(jié) 著作權法價值目標的實現(xiàn)模式
一、目標實現(xiàn)的遞進模式
二、目標實現(xiàn)的平行模式
第二章 著作權法對物權關系的主體構造
第一節(jié) 作為倫理性存在的作者
一、作者的具體類別
二、作者概念的形成
第二節(jié) 作者的功能取向
一、生成史視角下的作者功能
二、后現(xiàn)代主義與作者功能
第三節(jié) 作為法律存在的著作權人
一、著作權主體法律人格的基質
二、著作權主體的人格擬制
第三章 著作權法對物權關系的對象構造
第一節(jié) 著作權對象的形成
一、著作權對象的體系化
二、著作權對象的理論證明
第二節(jié) 著作權對象的正當化
一、思想表達二分法的界分功能
二、獨創(chuàng)性的證成功能
第三節(jié) 著作權對象的類物性
一、作品作為抽象物的類物性
二、作品類物性的歷史維度
第四章 著作權法對物權關系的權利構造
第一節(jié) 著作權的體系構造
一、著作權的外部體系
二、著作權的內部體系
第二節(jié) 著作權的邊界構造
一、著作權的市場邊界
二、著作權與物權的邊界
三、著作權的時空邊界
四、著作人格權的限制
第三節(jié) 著作權的實現(xiàn)機制
一、著作權的私人實現(xiàn)
二、著作權的集中實現(xiàn)
三、著作權實現(xiàn)的保障
第五章 著作權法對物權關系的危險性
第一節(jié) 著作權對象類物性的反噬
一、接近對象的拒絕
二、面向市場的擴張
第二節(jié) 著作權至上主義的危機
一、著作權至上主義的表現(xiàn)
二、著作權至上主義的維持機制
三、著作權至上主義的公益偏離
第六章 著作權法對物權結構的塑造
第一節(jié) 著作權法利益格局與對物權結構
一、著作權法的利益格局
二、基于利益格局的對物權結構理論
三、對物權結構的實踐探索
第二節(jié) 基于自治與強制的對物權結構構建
一、著作權法自治與強制的表現(xiàn)形態(tài)
二、自治與強制的協(xié)調機制:規(guī)則變奏
三、自治與強制的協(xié)調機制:權利性質變奏
第三節(jié) 著作權對象類物性的消解
一、作品本質的反思
二、作品的法學本質
著作權法的未來(代結論)
參考文獻
后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