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試2019年國家統(tǒng)一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系列用書 命題人講真題 理論法 桑磊法考 雙色劃重點版
定 價:65 元
- 作者:桑磊 祁春軼 劉東亮 吳志偉 楊明 編著
- 出版時間:2019/1/1
- ISBN:9787513655125
- 出 版 社:中國經(jīng)濟出版社
- 中圖法分類:D9
- 頁碼:
- 紙張:膠版紙
- 版次:
- 開本:16開
本書由司法部考試中心命題處前處長桑磊主編,力邀祁春軼等司考前命題人親自編著。專家級作者團隊、貼近實戰(zhàn)的講解、透徹的命題分析是本書區(qū)別于市場同類書的特點。
本書中,前命題人專家團隊基于豐富的司考歷年命題經(jīng)驗,詳細闡述20132017近5年來歷年真題的命題思路及答題技巧,對重要的歷年真題進行全新詮釋。本書雙色印刷,重點內(nèi)容突出顯示,并配套附帶有專家講解微課,特別適合2019年國家統(tǒng)一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的考生客觀題考試備考使用。
●前命題人作者:本書由司法部司考中心前命題處長桑磊攜手祁春軼等司考前命題人精心編著。
●透析命題思路:前命題人團隊在本書中還原真題設(shè)計思路,點撥考生作答誤區(qū)規(guī)避技巧。
●直擊增分熱點:前命題人團隊依據(jù)自身多年命題實踐經(jīng)驗,直擊命題熱點與易混淆點。
●附贈題庫系統(tǒng):真題題庫系統(tǒng),考生可隨時隨地自我測試,智能評分,讓考生備考更高效。
●畫重點式版式:內(nèi)文體例設(shè)置貼近考生備考需求,雙色精良印刷,凸顯出重要考點,利于考生快速識記與背誦。
主編
桑磊,前司法部考試中心命題處長。2003年進入司法部考試中心工作,歷任考務(wù)處干部、考試司考試處主任科員、考試中心綜合處(現(xiàn)為評卷與研究處)副處長,2011年起任命題處(現(xiàn)為題務(wù)處)處長。2017年2月辭職,2018年出版桑磊法考系列圖書,F(xiàn)致力于法考與法律教育工作。
編者
祁春軼,前命題人。德國法蘭克福大學法學博士,中南財經(jīng)政法大學副教授。她是有考試命題經(jīng)驗、考點把握準確的專家,是講解法學院蘋果酒屋法則的老師,也是一個充滿愛和生命氣息的老師。因此她才會帶著澄澈的理性思考、明睿的人文解讀將抽象、厚重、晦澀的法理講解得條理清晰,將趣味盎然、百變多端的考題解讀得生動精妙。所有真實的生活在于相遇。在攜手祁老師備考的過程中,你會體驗一片寂靜降落下來那投入專注的時刻,她將帶著自己求知路上的全部真?zhèn),陪伴你們走這一段需要熱切和勇氣的路。
劉東亮,北京大學法學博士后,浙江工商大學法學院教授、浙江省之江青年學者。鄉(xiāng)政府廣播員出身,人生逆襲成功的典范。美國太平洋大學麥克喬治法學院(Pacific, McGeorge)、美國加州大學戴維斯分校(UCD)訪問學者。由中專生、鄉(xiāng)干部修煉成法學教授,在理論與實務(wù)之間上下求索。做過廣播員,善于吹法螺,把憲法課講成了詩朗誦,頗受學生歡迎。
吳志偉 ,前命題人。西南政法大學最高人民法院應(yīng)用法學研究基地副主任。主講民事訴訟法學、司法制度與法律職業(yè)道德等本科、研究生課程。他授課條理清晰、風趣幽默,自稱是被民訴耽誤了的段子手。在他的講授中,程序不再高冷,規(guī)則亦不枯燥。跟著他,以民訴為馬,闖法考江湖。
楊明,前題庫命題人。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在北大開設(shè)債權(quán)、知識產(chǎn)權(quán)法等課程。北京大學國際知識產(chǎn)權(quán)研究中心副主任、互聯(lián)網(wǎng)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科技與法律》副主編。受聘擔任中國國際貿(mào)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曾經(jīng)在美國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法學院、華盛頓大學法學院、阿克倫大學法學院做訪問研究、授課。
第一章 罪刑法定原則
第一節(jié) 罪刑法定原則的基本內(nèi)涵
第二節(jié) 刑法解釋方法及具體應(yīng)用
第二章 刑法的適用范圍
第三章 刑法上的因果關(guān)系
第四章 不作為
第五章 犯罪主體
第一節(jié) 自然人犯罪
第二節(jié) 單位犯罪
第六章 犯罪故意
第一節(jié) 故意的認識因素與意志因素
第二節(jié) 事實認識錯誤
第七章 犯罪過失
第八章 犯罪排除事由
第一節(jié) 正當防衛(wèi)
第二節(jié) 緊急避險
第九章 犯罪未遂與犯罪中止
第一節(jié) 犯罪未遂
第二節(jié) 犯罪中止
第十章 共同犯罪
第一節(jié) 共同犯罪的一般原理
第二節(jié) 共犯
第三節(jié) 共同犯罪人的處罰
第四節(jié) 共犯的特殊問題
第十一章 罪數(shù)論
第一節(jié) 想象競合犯與結(jié)果加重犯
第二節(jié) 牽連犯與吸收犯
第十二章 刑罰裁量
第一節(jié) 累犯
第二節(jié) 自首
第三節(jié) 數(shù)罪并罰制度
第四節(jié) 緩刑制度
第十三章 刑罰執(zhí)行與刑罰消滅
第一節(jié) 減刑制度
第二節(jié) 假釋
第三節(jié) 追訴期限
第十四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一節(jié) 交通肇事罪
第二節(jié) 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三節(jié) 投放危險物質(zhì)罪
第十五章 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jīng)濟秩序罪
第一節(jié) 生產(chǎn)、銷售假藥罪
第二節(jié) 生產(chǎn)、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第三節(jié) 持有、使用假幣罪
第四節(jié) 信用卡詐騙罪
第五節(jié) 逃稅罪
第六節(jié) 非法經(jīng)營罪
第七節(jié) 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
第八節(jié)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第九節(jié) 保險詐騙罪、集資詐騙罪
第十六章 侵犯公民人身權(quán)利、民主權(quán)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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