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稿在格式塔藝術心理學的基礎上,著重探討了視覺器官在感知外物時的理性功能以及一般思維活動中視覺意象起的巨大作用,把早期的單純的藝術理論研究轉向了一個更廣泛的、作為一般性的認識活動的視知覺領域來研究,是藝術心理學領域的經(jīng)典學術圖書之一。書稿曾于1998年由四川人民出版社出版。
前言
本書的寫作宗旨是從早期的單純藝術理論轉向一個更廣泛的研究領域,即作為一般性的認識活動的視知覺領域。人們也許會說,這與18世紀開始的西方哲學的研究順序是背道而馳的,因為按照這種哲學研究方式,應該從非審美的到審美的,從一般普遍性的感性經(jīng)驗到個別性的藝術。
我以往進行的研究告訴我,藝術活動是理性活動的一種形式,其中知覺與思維錯綜交織,結為一體,然而思維與知覺的這種結合并不單單是藝術活動特有的。通過對知覺,尤其是視知覺的研究之后,我深深地懂得,感官理解周圍環(huán)境所涉及的典型的機制,與思維心理學中所描寫的那種作用機制是極為相同的。反過來,大量證據(jù)又表明,在任何一個認識領域中,真正的創(chuàng)造性思維活動都是通過意象進行的。這就是說,心靈在藝術中的活動與它在其他領域中的活動是相似的。這種相似性促使我們對人們長期以來的那種抱怨(即對藝術在社會和教育中受到孤立和忽視的抱怨)有了新的理解。真正的問題或許并不在此,而是存在于一個更基本的領域感知與思維之間的分裂中。正是這種分裂,才引起了現(xiàn)代人的各種營養(yǎng)缺乏癥。
我們面臨的問題涉及面是如此之廣,所以在觸及心理學、哲學、藝術和科學的諸分支時,就不可能面面俱到,精微細致。當然,對它們做綜合性的考察和試探性的比較,都是必要的,這就需要具備關于這些領域的專門性知識和技巧。如果我們僅是被動地等待這種技巧或手段的出現(xiàn),就等于把這些亟待解決的問題拋置一旁;而在不具備這些專門性手段的情況下從事這項工作,又意味著我們不能徹底解決這些問題。我并不期望自己能夠對所有有關的材料做出全面的調查,也不敢說自己找到了每一知識領域中最有說服力的證據(jù)。值得慶幸的是,對于那些我?guī)资陙硪恢痹诤诎抵忻鞯膯栴},現(xiàn)在已積累了成箱的參考資料。我相信,真正的研究工作可以從此起步了。作為一個幸運的開創(chuàng)者,我希望自己為這些疑難問題找到比較確定的答案。
根據(jù)這項事業(yè)的性質,我們必須在人們強調差異的地方強調聯(lián)系。在那些致力于培養(yǎng)感性能力的人中尤其是藝術家中有不少人對理性能力采取不信任的態(tài)度,認為它是藝術的敵人,在最好的情況下,也把它說成是一種同藝術格格不入的東西。反過來,那些從事理論性思維的人,又喜歡把理論思維說成是一種完全超越了感知的活動。總之,雙方面都對理性與感性的重新結合持懷疑態(tài)度。我不主張把藝術禁錮在神圣的象牙塔里,與世隔絕,單獨有一套目的、規(guī)則和方法。同時我又相信,假如藝術在性質上不像其他任何感性事物那樣,它就決然無法存在。同時我也預料到許多試驗者可能會對下面的想法感到不安,這就是:創(chuàng)造性思維超越了審美與科學的界限。然而這正是我要在下面提出的一個假設。
如果有人斷言,哲學或科學領域的創(chuàng)造性思維都包含著意象的形成,他就本能地說出了人類理性發(fā)展的原初階段的事實。這就是,在這一階段上,理論大都來自人們親身感覺到的事物或想象的事物的感性形式。雖然我們并不否認原始人類對自然的探索方式同現(xiàn)代人對原材料的加工技術有著原則的不同,但這種不同并不是指他們在發(fā)明和創(chuàng)造時所涉及的那種極為關鍵的思維活動。
在這個分界線的另一方(指美學領域),假如聲稱藝術是人類理性活動的手段,就很難使那些把藝術看作從理論性秩序和許多困難問題中逃避出來的避難所的人所信服。因此,從一開始我就聲稱,這本書集中于論述心靈所具有的真正創(chuàng)造性質,而很少涉及人們在畫室、書齋或實驗室中合法或不合法地使用的那些藝術和科學手段。
我們需要對一般性的知覺思維做出認真的研究,但在本書中我卻僅限于視覺思維,因為視覺是人類認識活動中最有效的感官,也是我最熟悉的領域。對于其他感覺的特殊能力和弱點,以及對所有感覺之間是如何緊密合作的,我們理應做出更加全面和更加詳盡的解釋,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對本課題做出較充分的論證。而這樣一種論證又必將證明,人類和動物的探索活動和理解活動主要是通過活動和實踐,而不是靠單純的沉思(contemplation),因為沉思的機會畢竟是很少的。
在討論一般知覺心理學的那一章中,我簡要地提到了我曾在《藝術與視知覺》中詳盡討論的一些事實。而我收集在《論藝術心理學》中的一些早期的論文,則為本書所涉及的某些問題打下了基礎,這些論文分別論述了知覺抽象、抽象語言,內部包含相互作用的符號,以及關于咩咩叫的小羊羔的神話等方面的問題。
承蒙美國教育部把概念形式中的視覺因素這一課題列入藝術與人類學教學大綱中,我才得以把目前的研究所依據(jù)的那些研究文獻補充進來。尤值一提的是我的心理學研究方面的同事,華盛頓大學的A.B.謝爾頓博士,他對我的幫助遠遠勝過了朋友和一個同事應該做的。謝爾頓博士對這本書中每一個復雜的長句,都做了推敲和修改,對某些事實做了驗證,對結構和邏輯關系也做了改進。由于她相信原作者所論問題的正確性,所以在修改中盡量維持原作者的信念。
正如我以上所說,我本希望對本書的理論性論斷提出更多的實證,甚至對它的理論性色彩感到不滿。當然,如果它論述的題目是有益的,就定會起到切實明確的效果。假如把它的實際應用方面的意義講得更透徹些,就會遠遠超出本書預期達到的那種目的。我只能說,從這本書中很少見到的那種課堂、實驗室和畫家畫室中所特有的氣氛和空氣,并沒有遠離本書作者的心靈,也沒有遠離他試圖闡述的課題。
魯?shù)婪?middot;阿恩海姆
于哈佛大學
作者:魯?shù)婪虬⒍骱D,原籍德國?946年定居美國。曾先后就任于紐約社會研究院和勞倫斯學院,1968年后擔任哈佛大學藝術心理學教授,1974年退休后擔任密西根大學藝術史系訪問教授,1976年獲全美藝術教育協(xié)會突出貢獻獎
譯者:滕守堯,北京大學學士、現(xiàn)任中國社會科學院哲學所美學室研究員、博士生導師、中華美學學會副會長兼秘書長、北京大學兼職教授、南師大特聘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