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叢書名:2015年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青年基金項目“解釋作為法律的結構及其對法治的影響”階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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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陳輝著
- 出版時間:2018/12/1
- ISBN:9787562087380
- 出 版 社: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 中圖法分類:D90
- 頁碼:387頁
- 紙張:膠版紙
- 版次:1
- 開本:32開
本書基于法律詮釋學的立場,尤其是以海德格爾的存在論和詮釋學為主線,糾正傳統(tǒng)法學方法論將解釋作為澄清法條和制定法文本方法的輔助手段,將解釋作為法律之結構,并通過法律的解釋結構解決法教義學和社科法學之沖突以及司法裁判中法教義學與后果主義的矛盾。
隨著我國法典的日益完善,理論界關于法教義學和社科法學的爭論相持不下,而在司法裁判領域則表現(xiàn)為法教義學式的法律推理和論證模式與后果主義模式的矛盾,
成為理論和實踐領域炙需解決的問題。本書基于法律詮釋學的立場,尤其是以海德格爾的存在論和詮釋學為主線,糾正傳統(tǒng)法學方法*將解釋作為澄清法條和制定法文本方法的輔助手段,
將解釋作為法律之結構,并通過法律的解釋結構解決法教義學和社科法學之沖突以及司法裁判中法教義學與后果主義的矛盾。
陳輝,男,1982年生,湖南郴州人,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講師、中國法治現(xiàn)代化研究院研究員,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博士、德國柏林自由大學聯(lián)合培養(yǎng)博士。
學術專長為:法律詮釋學、法學方法*、法理學。
叢書總序
緒論
一、法教義學與社科法學之爭的實踐體現(xiàn)
二、法教義學與社科法學之爭的理論根源
三、擺脫法教義學與社科法學之爭的鏡像:法官從困惑的“守門人”到自信的法律帝國“君王”
上篇 解釋何以成為法律的結構
章 法學的理論與實踐屬性爭議
節(jié) 以理論知識為基礎之法學體系構建
一、法學的學科性質問題
二、以理論知識為基礎的法律“公理體系之夢”
三、教義學作為法學維系科學性的方式
*節(jié) 以理論知識為基礎之法學體系問題
一、法律體系與個案正義、規(guī)范與現(xiàn)實矛盾折射出的普遍性與個體性知識論困境
二、知識的普遍性與個體性的相互依賴和相互消解
第三節(jié) 法學的理論與實踐沖突的解決路徑
一、目的法學、價值法學、利益法學解決理論與實踐沖突的嘗試
二、拉倫茨、阿列克西解決理論與實踐沖突問題之方案
本章小結
*章 法教義學的困境:理論知識與實踐知識無法兼容難題
節(jié) 科學面向的法教義學
一、法教義學作為擺脫“帕斯卡爾困境”的選擇
二、“科學主義”理念下的法教義學譜系
三、科學面向的法教義學的結構和功能綜述
*節(jié) 實用、實踐面向的法教義學
一、法律科學與生活的疏離
二、實用、實踐面向法教義學譜系
三、實用、實踐面向的法教義學的結構和功能綜述
第三節(jié) 科學與實踐兩個面向的兼容和調和難題
一、法教義學方式的問題和挑戰(zhàn)
二、科學面向和實用、實踐面向的法教義學各自價值與問題的根源
本章小結
第三章 理論與實踐沖突的形而上學根源
節(jié) 區(qū)分:矛盾律作為存在和認識的基礎
一、矛盾律在存在論和認識論上的基礎地位
……
下篇 法律的解釋結構及其對法治的影響
參考文獻
后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