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法為全國高等學校經管類專業(yè)的主干課程。從法律部門的角度而言,經濟法是規(guī)范政府干預經濟的規(guī)范,而經管類學生所需法律知識涵蓋經濟法、民法、商法等相關法律制度,因此大多數院校經管類學生使用的經濟法教材在內容上并不局限于經濟法這一法律部門,和法學專業(yè)經濟法教材有顯著不同,《經濟法教程》亦是針對經管類學生。為便于學生學習相關知識,形成清晰的知識體系,《經濟法教程》將所有內容分為:民商法相關知識、市場主體法、市場行為法、市場管理法、宏觀調控法五編。鑒于經管類學生一般沒有學過民法等其他法律,所以《經濟法教程》一編專門設民商法相關知識,既滿足了經管類學生對法律知識的需求,也為學生學習后續(xù)知識打好基礎。后續(xù)各編分別對市場主體、市場行為、市場管理和國家對經濟的宏觀調控進行闡述,既具有理論性,又強調實用性。
《經濟法教程》具有自己內在的邏輯結構,各章節(jié)之間形成緊密的知識體系,使得《經濟法教程》和市面上普遍的經濟法教材有所不同。
在寧波大學科學技術學院從事教學工作,曾任法律系主任、申訴委員會主席、法商學院副院長。主要科研成果:主持省新世紀項目1項,廳市級項目3項,校級項目4項;參與廳市級項目2項,市局級項目4項,橫向項目2項,發(fā)表論文6篇,主編教材1本,參編案例教學叢書1本。具體:主持浙江省課堂教學改革項目一項:民法學情境教學改革翻轉課堂模式探索與實踐;主持浙江省教育教學規(guī)劃項目一項:法學人才培養(yǎng)服務學習模式實踐與探索;主持浙江省教育廳科研項目:物權法環(huán)境下海域使用權屬管理統(tǒng)一體系研究;主持浙江省教育廳高等學校訪問學者專業(yè)發(fā)展項目:國家管轄海域私法保護范圍研究。
第一編 民商法基礎知識
第一章 民法基本制度
第一節(jié) 民事法律關系
第二節(jié) 法律行為
第二章 物權法
第一節(jié) 概述
第二節(jié) 所有權
第三節(jié) 用益物權
第四節(jié) 擔保物權
第三章 債法
第一節(jié) 概述
第二節(jié) 債的發(fā)生原因
第四章 知識產權法
第一節(jié) 知識產權與知識產權法
第二節(jié) 著作權法
第三節(jié) 專利法
第四節(jié) 商標法
第二編 市場主體法
第五章 個人獨資企業(yè)法
第六章 合伙企業(yè)法
第七章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yè)法
第八章 中外合作經營企業(yè)法
第九章 外資企業(yè)法
第十章 公司法
第一節(jié) 公司與公司法概述
第二節(jié) 公司的設立
第三節(jié) 公司資本
第四節(jié) 公司治理與公司組織機構
第五節(jié) 公司合并、分立、解散與清算
第六節(jié) 公司的財務會計
第七節(jié) 有限責任公司
第八節(jié) 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編 市場行為法
第十一章 合同法
第一節(jié) 合同法概述
……
第四編 市場管理法
第五編 宏觀調控法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