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chuàng)作數部得獎作品的兒童文學作家安石榴,講述25則關于愛、希望與追尋的故事。充滿實驗性的敘事嘗試,注入了眾多中西方童話、傳奇故事、神話的新奇元素,讓這本故事集宛如吹笛人般帶著讀者經歷一場又一場的奇妙夢境。
童話不是一座避難所,不是用五彩斑斕的裝點去草率粉飾略顯蒼白的現實;它所彰顯的是信念的力量——這個信念先驗、永恒,超越先決條件和人為意志,卻能讓你在迷路、灰心、受傷的時候,依然有勇氣去篤信,去熱愛,去追尋。
◎ 一部療愈心靈的哲理童話。成年人的世界沒有退路,但,可以有童話。
◎ 做一個比孩子更相信童話的大人。因為現實遲早會惡狠狠地撲向我們,而成年人的幸福往往就在于他保留了多少童真和夢幻的部分。
在童話世界里,善惡終有報,公平正義得到了伸張,努力的人最終收獲幸福。你難過時,還有天上的云為你落淚,你沮喪時,還有路邊的花為你加油,我們的人生,不需要相信這些嘛?
◎ 因為平凡,所以相信英雄。現實殘酷,因而向往童真。只有魔法,才能打敗魔法。
殘酷面前的幸福更難得也更珍貴,所以不管八歲還是八十歲,我們總愿意為少女心買單。這大概也就是童話故事存在的意義,它讓我們在鋼筋水泥搭建好的銅墻鐵壁中仍然保留一塊柔軟,在不再懵懂的年紀,還記得水晶鞋的模樣。
◎ 可愛設計??輕盈小書??異形書簽。
我躊躇著需不需要為這本小集子寫個前言或后記,有時感到好像得交代點什么才好,有時又覺得這些故事已包含我所能說的。前言或后記似乎沒什么慣例可循,也不是非得寫出來不可,何況別人未必想知道那么多(作品本身才是重點),我也未必有辦法交代內心的種種痕跡;甚至很多感受我都忘了,為什么寫這個寫那個,因為讀了什么、看了什么、想了什么,大部分記不清了,硬寫唯恐編造太多記憶?傊猩畹默嵥槠蹋淮鷵Q成了這些故事。
稱這些篇章為童話也好,故事也好,對我來說分類不那么重要。故事是比較廣泛的說法,小說里有故事,童話里有故事,有些散文、詩歌里也會有。我們都知道好小說里不一定有故事或是有好故事,有好故事不一定能打造出好小說,童話亦是如此。只是很難想象沒有故事的童話,多多少少總要有點兒離奇的幻想情節(jié)在里頭才符合讀者的期望。
但提到讀者,人不免開始分類:童話的讀者是誰,奇幻文學的讀者是誰,小說的讀者是誰,輕小說的讀者是誰,羅曼史的讀者是誰,推理的讀者是誰。人的頭腦像一個抽屜柜似的,忍不住一再歸類,而忘掉自己的閱讀經驗其實往往很難歸類,總是這個有一點,那個有一點。不過童話實在有點可憐,不論是誰,小時候都曾著迷過,長大卻不想承認也不想再讀,一到某個年紀便把童話掃進陰暗的角落。
我總想,也許兒童時代閱讀的童話是選集的緣故,選來選去各家出版的集子都是類似的某幾則,卻忽略了同一個作者的其他故事;這樣的狹窄選擇,會讓讀者錯失太多童話文類光譜上的色彩。例如安徒生創(chuàng)作的童話超過一百六十篇,僅有那么一二十則是讀者較為熟悉的,而且還是在讀者童年時代所讀;其他不為讀者熟知的作品并非不重要或不有趣,有可能是編者的習慣使然;很可惜,這就讓其他一百四十個好故事顯得非常落寞。如果市面上有一本《你所不知道的安徒生童話》,情況會好得多。同樣的《格林童話》和《一千零一夜》也有類似的困窘。對照之下,王爾德是相當幸運的,他只寫了九個童話,不全收在一起就顯得書頁單薄,再者,他的童話色彩濃烈,因此王爾德童話全集的普及度反而更高,能被記憶起的故事更多,雖然他的故事并不兒童化。他唯一的困擾應該是:好些人誤以為《快樂王子》《夜鶯與薔薇》是安徒生的作品。
安徒生童話雖老少咸宜,其口吻與內容不見得兒童化,許多作品,如《沙丘的故事》,其實讓擁有一定生命經驗的成人讀才更具滋味,而普及度最高的《海的女兒》則會使人格已復雜化的成人回頭深思單純的精神向往。不時暴力與色情夾雜的無窮盡的《一千零一夜》——它沒被刪節(jié)或是選編過的全集,也絕對不是兒童讀物或是“普通孩子”的床邊故事,但的的確確是“精心雕琢的東方象牙,圓中套圓”(丁尼生)的藝術品。而為世人普遍閱讀的《格林童話》,其總數達兩百多篇,里面有些殘忍的故事,還有幾則故事情節(jié)相當令人戰(zhàn)栗,著名的《杜松樹》名列歐洲恐怖童話之一(在我的閱讀經驗里,我將它列為第一),應該不會有父母刻意選這則當作床邊故事。
那么,真正說來,童話是專給兒童閱讀,且要精心照顧他們的感覺,是比較晚近的做法和分類法;現代童話的創(chuàng)作者會避免寫出像《杜松樹》這樣的故事,免得惹出爭議,或是避開許多非兒童經驗的題材。然而這樣做是沒有好處的,只是把雙方(兒童、童話)都簡化一番而已。只不過兒童若不滿足現代專門為他們創(chuàng)作的童話,他們自己會去找別的東西來代替,但現代童話這文類被簡化一番后,卻難以起死回生,好在它的近親奇幻文學和幻奇文學扳回一城。
我對明確的分類持著不信任的態(tài)度,我也感到很多作者創(chuàng)作的時候并不把自己嚴嚴實實地收束進特定的某種小框框里。像村上春樹的長篇小說,寫實里常有童話的成分,奧爾加·托卡爾丘克、安吉拉·卡特、布魯諾·舒爾茨亦是如此。要稱那成分是奇幻或是幻奇,我沒太大意見,總之就是有“那種”成分在里面!澳欠N”成分,接近“幻想”一詞。
卡爾維諾在《顯》里提過巴爾扎克提出幻想難以定義的定義!斑@一切奇妙的事,現代詞匯只有一句話能加以形容:‘難以定義……’一個令人嘆為觀止的措辭,它替奇幻文學下了結語,道出那逃離我們的有限知覺的一切;然而,你一旦將它呈現在讀者的眼前,讀者便躍入幻想空間!薄鞍蜖栐苏f的‘難以定義’;或者更確切地說,我寧可稱它無從確定……”我一直把童話視為正經嚴肅的文類,完全有資格與詩、小說平起平坐,可能因為自小讀到西方童話里的森林、后母、魔法、玻璃山、說話的動物等,對我來說如謎語一般,而那些清晰無比的故事線更對比烘托出那些謎一樣的象征,產生如夢且真的奇妙感受;能在短小的篇章里達到如此迷幻效果,自是童話這文類非常特殊之處。
另一方面,我也認同童話確實很難定義,且范圍很寬。我小時候看過一套童話故事集,《美國童話》里好幾個印第安傳說故事,《法國童話》里的《羅蘭之歌》是中世紀傳奇故事,《中國童話》幾乎改寫自筆記小說,《英國童話》收有愛爾蘭民間故事。傳說、傳奇、民間故事、筆記小說,全都被童話納進它富含彈性的胃里,我放棄去定義它,也不想在創(chuàng)作這類作品時刻意寫成“公認”的童話樣貌(我其實也不確定有沒有這種東西)。我僅是選擇了一種自己覺得比較舒服的書寫方式,它里面有著幻想的成分,以此來表達我的感受、我在想的事情,或是我的生活片段。它不必一定要被稱作什么文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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