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共有十章。第一至三章對個人所得稅的基本理論進行梳理,概述了我國個人所得稅制的沿革歷程,界定了三種四型個人所得稅,分析優(yōu)缺點,確定選擇個人所得稅稅制模式的原則--兼顧公平原則和效率原則。第四至第八章從稅收管轄權、應稅所得、納稅申報單位、稅率、征管等方面進行國際比較,提出改革方向。第九、十章提出的本課題研究的核心結果--交叉型分類綜合個人所得稅制度的設計及其他方面的設計思考。
本專著共有十一個部分。□□部分為緒論,介紹了我國個人所得稅縱深改革的背景和必要性、國內外研究的現(xiàn)狀、研究范圍和方法以及本研究的創(chuàng)新與不足之處,其后是專著的主體部分。
第一章對個人所得稅的基本理論進行梳理,闡釋了公平和效率原則、□優(yōu)個人所得稅理論、單一稅理論以及個人所得稅累進程度研究。個人所得稅的首要目標應該是促進公平,但是也不能過分強調公平性而妨礙經濟效率,從而對經濟產生不良影響;必須根據(jù)國家經濟和社會環(huán)境的□化,適時調整公平和效率之間的平衡關系。我國個人所得稅制的改革、完善應該強調公平、兼顧效率,積極、合理地發(fā)揮個人所得稅調節(jié)收入分配差距的作用。借鑒□優(yōu)所得稅理論、單一稅理論和個人所得稅累進程度研究的成果,要想個人所得稅真正達到橫向公平和縱向公平的效果,必須實行綜合所得稅制或交叉型的分類綜合所得稅制。為確保個人所得稅發(fā)揮調節(jié)收入的作用,就應將所有的所得都納入超額累進稅率適用的范圍,應采用超額累進稅率并適當降低□高邊際稅率。
第二章概述了我國個人所得稅制的沿革及存在的問題,分析了法律條文、稅收負擔、征稅范圍、優(yōu)惠政策、計算方法、征管等方面存在的問題。目前存在的□大問題是稅收負擔不公平。無法做到高所得者多繳稅,無法調節(jié)納稅人的收入分配,縮小收入差距。其原因主要是個人所得稅采用分類所得稅制、并立型分類綜合所得稅制,其與生俱來的缺陷就是不能匯總納稅人的各種所得進行征稅。
第三章界定了三種四型個人所得稅,分析它們的優(yōu)缺點,確定選擇個人所得稅稅制模式的原則——兼顧公平原則和效率原則。并立型分類綜合所得稅制的公平性較差,交叉型分類綜合所得稅制的公平性與綜合所得稅制非常接近。并立型分類綜合所得稅制因為部分所得分類征稅、部分所得綜合征稅,既要嚴格區(qū)分所得種類,又要納稅人自行申報,在效率上可以說兼有前兩種稅制的缺點。交叉型分類綜合所得稅制,由于年終納稅人可以進行納稅申報和匯算清繳,分類課征的所得稅可以抵扣,所以,從對應納稅所得的認定來看,其要求低于分類所得稅制和并立型分類所得稅制。交叉型分類綜合所得稅制不需要所有的納稅人進行納稅申報,僅要求收入達到某一標準的納稅人年終進行納稅申報和匯算清繳,在管理上的要求低于綜合所得稅制模式。所以,我國應實行交叉型分類綜合所得稅制。
第四章從稅收管轄權的概念入手,分析比較各國稅收管轄權的實施情況,論述我國個人所得稅管轄權存在的問題——居民稅收管轄權實施范圍太小,并指出改革方向:應堅持地域稅收管轄權與居民稅收管轄權并用的原則;居民納稅人的判定標準應改為,在我國境內有住所或沒有住所,但在連續(xù)1□個月內在我國境內居住183天及以上者。
第五章首先介紹了應稅所得的學說,其次探討了應稅所得的性質,對個人所得稅的課稅所得范圍進行了國際比較,討論了我國個人所得稅課稅范圍的確定。我們設計的個人所得稅制為交叉型分類綜合所得稅制,在這種所得稅制下,其征稅范圍是十分廣泛的。應稅所得包括納稅人在納稅年度內取得的各種所得,既包括經常性所得還包括偶然性所得,不僅包括合法收入還包括未被明確確認為合法收入的其他收入,不論是勞動收入還是非勞動收入,都一視同仁地課稅。
第六章首先對各國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申報單位進行了分析比較,對個人所得稅的費用扣除進行了國際比較,提出了“家庭”及“家庭系數(shù)”的確定原則、我國的生計費用扣除標準和各種所得的必要費用扣除的基本規(guī)定。
第七章對個人所得稅稅率進行了國際比較,整理了60個國家的稅率情況,重點介紹了英、美、日、德、法等發(fā)達國家及印度、巴西、保加利亞、泰國等部分發(fā)展中國家的稅率及其演□情況。適當選擇我國個人所得稅的稅率:筆者設計的稅制模式是交叉型分類綜合所得稅制,年終匯算清繳時,不區(qū)分所得類別,統(tǒng)一適用同一超額累進稅率表。為了使稅制簡明,并配合落實“三孩”生育政策,稅率級距以家庭人均年應納稅所得額來規(guī)定。
第八章對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進行了國際比較,分析研究我國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及其原因,提出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的配套措施:強化代扣代繳制度,將我國□□的居民身份證號碼作為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識別號,推進稅務代理工作,實施個人財產實名登記制度,大力推進稅收信息化建設,加強對較高收入者的收入監(jiān)控等。
第九章是在前幾章研究的基礎上,提出本專著研究的核心結果——交叉型分類綜合個人所得稅制度的設計。分類源泉預扣、預繳稅款時,只有工資薪金所得允許每人每月扣除6000元之后為應納稅所得額,按3%-35%的6級(月適用)超額累進稅率表,計算應預扣繳的所得稅;其他所得都按純所得適用比例稅率,計算應預扣繳的所得稅。年終匯算清繳時,將納稅人家庭的各類所得的純所得加總,除以家庭系數(shù),計算出人均純所得,再按扣除標準扣減生計費用,計算出人均應納稅所得額,按3%-35%的6級(年適用)超額累進稅率表,計算出人均應納所得稅額,再乘以家庭系數(shù),計算出納稅人家庭應納所得稅額。
第十章為個人所得稅制度設計其他方面的思考,如雙重征稅的消除。國際雙重征稅的存在造成納稅人的稅收負擔過重,不利于人才的合理流動,不利于經濟的高速發(fā)展。經濟性重復征稅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我國資本的形成和投資的增長,影響了市場配置資源的效率。如何有效地消除這兩類雙重征稅,在該章有深入的研究,并提出了可行的消除方法。
王紅曉,女,教授,碩士生導師,注冊稅務師。1991年7月畢業(yè)于中南財經大學財政金融系財政學專業(yè),獲碩士學位,□006年9月至□007年7月在清華大學訪學,2012年2月至7月在國立大學國際法學中心訪學,□018年8月至□019年8月在美國康伯斯威爾大學訪學。研究方向:稅收理論與實踐。參與、主持、獨立承擔的科研項目□4項,其中獨立承擔5項,主持8項,主要參加11項;國家3項,省部級4項,地廳級8項,區(qū)級以上教改項目1項。完成學術專著3部,主編教材3部。公開發(fā)表論文60多篇,其中在核心期刊發(fā)表14篇。獲廣西社會科學優(yōu)秀成果三等獎項。
緒論
第一章 個人所得稅理論綜述
第一節(jié) 個人所得稅的公平和效率理論
第二節(jié) 優(yōu)個人所得稅理論
第三節(jié) 單一稅理論與實踐
第四節(jié) 個人所得稅的累進性研究
第二章 我國個人所得稅制的沿革及存在的問題
第一節(jié) 我國個人所得稅制的沿革及特點
第二節(jié) 我國個人所得稅制存在的問題
第三章 我國個人所得稅制模式的選擇
第一節(jié) 個人所得稅制模式
第二節(jié) 選擇個人所得稅制模式的原則
第三節(jié) 我國應采取的個人所得稅制模式
第四章 我國個人所得稅稅收管轄權的選擇
第一節(jié) 稅收管轄權概述
第二節(jié) 居民納稅人與非居民納稅人的確定
第三節(jié) 我國個人所得稅的稅收管轄權
第五章 我國個人所得稅課稅范圍的確定
第一節(jié) 關于應稅所得的學說
第二節(jié) 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的性質
第三節(jié) 個人所得稅課稅所得范圍的國際比較
第四節(jié) 我國個人所得稅征稅范圍的確定
第六章 我國個人所得稅生計費用的扣除
第一節(jié) 個人所得稅費用扣除的國際比較
第二節(jié) 個人所得稅生計扣除的設計
第三節(jié) 個人各種所得的必要費用扣除
第七章 我國個人所得稅稅率的確定
第一節(jié) 個人所得稅稅率的國際比較
第二節(jié) 我國個人所得稅稅率的設計
第八章 我國個人所得稅的征收管理及配套措施
第一節(jié) 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的國際比較
第二節(jié) 我國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單位的選擇
第三節(jié) 我國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制度的完善
第四節(jié) 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的配套措施
……
第九章 交叉型分類綜合個人所得稅制的設計
第十章 交叉型分類綜合個人所得稅其他因素的思考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