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民說》是從法理學角度系統(tǒng)討論人民本位說的論著,《法人民說》立足于當代*國小康社會的實際情況,以現(xiàn)代性理論為主線,分別從法治、人權和民主等三個維度討論了*國國家制度所面臨的方向性選擇。法人民說是人民主權論的*國概念。“法人民”是對“法自然”一詞的推演使用,啟用了法自然一詞中“法”所具有的效法、依靠和根據(jù)等含義,引申出新的政治哲學思想,它的基本價值趨向在于實現(xiàn)人的自由和幸福,確立小康之后我國法理學的性質(zhì)和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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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賀海仁,1966年生于青海都蘭縣,祖籍甘肅省慶陽市,現(xiàn)為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昕副研究員、北京市東方公益法律援助律師事務昕理事、主任律師。1988年和1991年分別獲西北政法大學法學學士和法學碩士學位;2004年獲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博士學位。1991~1994年,在珠海市司法局工作;1994~2004年,任廣東非凡律師事務所主任和《判例與研究》主編;2004~2006年,在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學所從事博士后研究。在《法學研究》、《讀書》、《環(huán)球法律評論》、《法律科學》、《法商研究》、《法學》、《江海學刊》、《法律適用》等刊物發(fā)表論文
部分?法治的中國問題
章?法的統(tǒng)治與立國之道
第二章?士大夫精神的衰落與法治意識的覺醒
第三章?中國法治的自我建構和方向性選擇
第四章?基本規(guī)范的中國實踐
第五章?啟蒙法理學與中國的法制建設
第二部分?權利語境中的新熟人社會
第六章?不被敵人的權利
第七章?免于恐懼的權利
第八章?受害人的權利救濟
第九章?哭泣的權利
第十章?國際人權法的淵源與全球社會
第三部分?民主理論的新發(fā)展
第十一章?選舉專制主義的起源
第十二章?雙重代議民主制
第十三章?改革開放與中國民主的實踐理性
第四部分?結(jié)論與展望
第十四章?小康之后的法理學
附錄
附錄一?從“窮治”到“富治”:政治承諾與社會主義法律體系
形成
附錄二?政府違法定律與法制建設
參考文獻
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