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張聞玉
1985年冬,應陳連慶教授邀請,我在東北師大歷史系給古代史研究生講歷法。幾位老先生要我結合銅器斷代講一講歷術的應用,逼得我將西周銅器歷日做了一番清理。
我工作的第一步,是將有歷日的西周銅器借助歷朔的排比貫穿起來,分成若干銅器組。在這個基礎上,第二步利用合天的歷譜,結合文獻記載,弄清了西周十二王的在位年數(shù)。第三步,將似是無法貫穿的少數(shù)銅器加以重點研究,得出了銅器歷日研究的幾個特殊條例變例(以區(qū)別于合譜的正例)。這樣,記有王年、月、月相、日干支四全的五十余件銅器銘文就一一系于西周王年。最后的一步工作是將無年而有月、月相、日干支的九十余器系于王年。其中,成康無年器,我參考了郭老兩周金文辭大系圖錄考釋(以下簡稱大系)的斷代;幾件列入昭王的無年器,我采用了唐蘭先生的意見。新中國成立以來新出土的器物,我都盡可能查出發(fā)掘簡報或考釋文字,借以確定王年。
我的工作的特點是以銅器歷日校比實際天象為主要手段進行斷代,這就與現(xiàn)行的斷代方法有所不同,F(xiàn)今普遍使用的標準器比較斷代法,主要依據(jù)器物的形制、文體、人名諸項進行考釋。其結果只能是粗疏的,停留于一個大致如此的階段。在這種粗疏的結論上研究西周歷史,研究者本身未必就心中踏實,產(chǎn)生的疑問是可以想見的。如果我們輕視銅器歷日的作用,等于是舍棄準確的結論不用,繼續(xù)采用那原始的耕耘方法而怡然自樂這就是當今銅器斷代的現(xiàn)狀。
為什么標準器比較法的斷代只能得出一個粗疏的結論?從研究者們的見仁見智、眾說紛紜中本可以明白其中的道理。
就銅器的形制說,鑄匠非此一家,非鑄于一時,自不可一概而論。其中有縱的關系,一個模式或代代相傳、遺范數(shù)世,或后人仿制改造,既有超邁前人者,亦有效顰之作。還有同一時代的橫的關系,各地制器風格不同,各家鑄匠工藝不一,形制豈能劃一?如此等等,豈可以形制定王世?如全瓦紋環(huán)耳簋這種形制,有人認為是昭穆時代的流行式,不得晚于共世,所以斷師虎簋為共王器。又,無簋與師虎簋的形制一模一樣,大系據(jù)簋銘定為厲王器,陳夢家先生斷代據(jù)王征南夷定為昭王器。如果考以實際天象,無簋歷日與公元前829年即共和十三年實際天象吻合。當定為共和器。知共和年間亦有征南夷之舉。足見全瓦紋環(huán)耳簋這種形制到西周晚期還盛行著。又如方彝,殷末周初就大量使用,一般認為可以晚至懿世。而20世紀70年代隨縣出土的曾國方彝說明,方彝在春秋前期還在制作。盛冬鈴先生說:用圖象學的方法研究銅器的形制、花紋,探求其發(fā)展演變的規(guī)律,并排比成系列,這固然也能通過各個銅器在系列中的位置而估定其時代,但這種估計往往也是相對的。如果拘于形制,三十七年善夫山鼎其造型和紋飾,與毛公鼎相類,十七年此鼎造型、紋飾是厲宣時代流行的型式,似乎只有斷在厲宣時代了。而器銘歷日咸與厲宣十七年或三十七年天象不合,此鼎歷日恰是穆王十七年天象,善夫山鼎歷日恰是穆王三十七年天象。這難道是私意的安排?我們不得以實際天象曲就形制,應將善夫山鼎歷日歸入穆世。此鼎銘有王在周康宮宮,唐蘭氏認為宮即夷王廟。果如此,歷日當是既死霸己卯才合厲王十七年天象,得用變例解說。信既生霸乙卯仍當視為穆世歷日。
就銅器的文字來說,變化的可能性更小。一兩百年內(nèi)文字也難有重大改變。同一時代的制器,銘文不可能出自一人之手,字體的差別是必然的。如1963年武功縣發(fā)現(xiàn)的師簋兩蓋,銘文內(nèi)容全同,但頂面花紋不同,兩器的字劃大小風格大有差異。不同時代的制器,銘文的字體又可能是相似的、相近的。盛冬鈴先生說:至于探討銘文形式上的特點,如字形的演變、字體的作風,行款的布置,文辭的格式乃至某些特殊詞語的使用,等等,指明其時代印記,無疑也是斷代研究的重要著眼點,但據(jù)此斷代,仍只能分若干時期,難以準確到各個王世。文字形體的相對穩(wěn)定與文字形體的個人風格,給據(jù)此斷代造成困難。并非字體相同或相近的器就可輕易地斷為同一王世。如果拘于字體,番匊生壺與克鼎、毛公鼎、攸從鼎、頌壺等器,銘文中間有橫豎界格,似是相同,當斷為厲王器,而番匊生壺歷日與厲王或宣王二十六年絕不相合,恰又合成王二十六年實際天象。我們只能就歷日合天象,視為記成王事。
就銅器的人名來說,盛冬鈴先生發(fā)表了很好的意見。重要的是對人名的正確判斷。同人異名,異人同名,區(qū)分實難。嚴格說,人名僅能提供一個線索,如果使用不當,寬嚴皆誤,結論必不可靠。如井伯、益公、榮伯、井叔等稱號并非一人所專有,各器所見未必是同一人,或在例外。如伯克壺,大系說:伯克與克鐘、克盨、克鼎等克當系一人。其實,克鐘、克盨是宣王器,伯克壺歷日只合穆王十六年(前991年)實際天象。如果用特殊條例(變例)解說,乙未為己未之誤(形近而誤),伯克壺歷日可合昭王二十六年實際天象:七月己未朔。又,裘衛(wèi)四器,多以為二十七年記初受冊封,時代較他三器為早,定衛(wèi)簋為穆王器(簡報,盛冬鈴),或定為共工器(李學勤)。其實,衛(wèi)簋歷日合厲王二十七年實際天象,九年衛(wèi)鼎與懿王九年天象吻合。三年衛(wèi)盉、五祀衛(wèi)鼎當用變例斷為夷王器方合。裘衛(wèi)究竟是一人,還是父子兩代?解釋是可以不同的。
毋庸諱言,以歷日天象為主要手段進行斷代也不是絲毫沒有問題。由于歷朔以31年為一個周期,每31年月日干支又重現(xiàn)一次。西周一代330多年,任何一個無王年的月日干支均有十個年頭可合。如果王年明確,凡有王年、月、月相、日干支四全的銅器,一般都有確定的位置。只共王與宣王的年、月、日干支同。共王元年(前951年)至宣王元年(前827年),計124年,正經(jīng)歷四個月朔周期,所以共王器歷日亦合宣王元年的天象。師虎簋定宣王,或定共王,歷象不誤,其理于此。我們說,以歷日天象為主要手段,并不排斥以形制、字體、人名、史事等作為輔助手段進行銅器斷代。
又因為有誤字、奪字等變例,常有一個銅器歷日,既合正例(即實際天象)又合變例的情況。如伯克壺歷日,正例合穆王,變例合昭王;走簋、望簋、此鼎歷日,正例合穆王,變例合厲王。我在這里雖以實際天象為據(jù)系入王年,仍感到有繼續(xù)研究的必要。這當然還有待于大量銅器的出土,相互勘比,才有最后的結論。
我以上述的想法求教于陳連慶先生。陳先生六月十九日函示云:銅器中的文字形體、歷史事件、人物名稱,乃至銅器的形制花紋,對于銅器斷代都有用處,但這種作用不宜評價過高,一般只是起相對的作用,而不是起絕對的作用。需要把這些因素集合起來,得出的結論,往往雖不中亦不遠矣。歷法問題,如果推算無誤,當然起重要作用,對于斷代十分有用。但是西周列王年代目前仍無十分有把握的結論,眾說紛紜,把以上有利于斷代的方法,全部否定,尚非其時。而且用歷法斷代也需要其他條件,互相配合,才能更有說服力。陳先生的意見無疑是正確的。
總之,銅器斷代的方法可以不同,但結論只能是一個。經(jīng)過對西周一代銅器歷日的全面研究,可以說,除非是歷日本身奪誤,以歷日勘合天象為主要手段,再輔以形制、人名、史事進行斷代,應是準確可靠的方法。
1986年6月于吉林大學4舍403室
我所了解的張聞玉先生(新版代序)/劉國忠... 001
序一 /王宇信 ... 005
序二 /常金倉 ... 009
關于書名的說明 ... 015
前 言 ... 019
緒論 ... 001
第一編 銅器歷日研究的有關問題... 003
一、說推步 ... 004
二、求天象 ... 009
三、釋月相 ... 016
四、考建正 ... 023
第二編 銅器歷日研究條例 ... 027
一、辰為朔日例 ... 029
二、兩器同年例 ... 034
三、似誤不誤例 ... 036
四、兩器矛盾例 ... 037
五、上下貫通例 ... 040
六、再失閏例 ... 042
七、器銘自誤例 ... 044
八、既生霸為既死霸例 ... 046
九、丁亥為亥日例 ... 048
十、庚寅為寅日例 ... 051
第三編 銅器歷日的具體討論 ... 055
一、關于 進方鼎 ... 056
二、關于小盂鼎 ... 066
三、關于虎簋蓋 ... 075
四、關于晉侯蘇鐘 ... 081
五、關于善夫山鼎 ... 102
六、關于師虎簋 ... 105
七、關于曶鼎 ... 113
八、關于士山盤 ... 134
九、關于成鐘 ... 142
十、關于吳虎鼎 ... 147
十一、再談吳虎鼎 ... 157
十二、關于鮮簋 ... 163
十三、關于虞侯政壺 ... 170
十四、關于子犯和鐘 ... 174
十五、關于王子午鼎 ... 188
第四編 銅器歷日與西周王年 ... 193
一、西周銅器歷日中的斷代問題 ... 194
二、西周金文初吉之研究 ... 219
三、再談金文之初吉 ... 232
四、西周七銅器歷日的推算及斷代 ... 238
五、?簋及穆王年代 ... 254
六、共孝懿夷王序、王年考 ... 262
七、畯簋與西周王年 ... 286
八、伯呂父盨的王年 ... 304
九、《乘盨》歷日與厲王紀年 ... 308
十、眉縣新出銅器與宣王紀年 ... 334
第五編 西周王年足徵 ... 345
附 錄
西周年代學研究的重要成果
評張聞玉教授《銅器歷日研究》 /張新民 ...381
我與張聞玉教授 / 韓祖?zhèn)?... 393
后 記 ... 398
新版后記 ... 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