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論
一、研究背景及意義
二、國內(nèi)外研究現(xiàn)狀
三、研究方法
四、本書的研究路線
五、創(chuàng)新與不足
第一章公司代表權體系化配置的缺失
一、公司代表權及相關概念的界定
(一)代表權的性質
(二)代表權與代理權
(三)代表機關與代表人
二、公司代表權體系化配置缺失現(xiàn)狀的實證分析
(一)公司代表權行使主體單一
(二)公司代表權行使中的決策結構不清
(三)公司代表權權限范圍不明
(四)公司代表權行使規(guī)則混亂
本章小結
第二章公司代表權體系化配置的前提:公司的意思形成
一、公司的意思能力
(一)公司的法人性
(二)公司法人性的意義
(三)公司意思能力的確立
二、公司的意思機關
(一)公司的社團性
(二)公司社團性的意義
(三)公司意思機關的確定
三、公司意思形成的邏輯
(一)決策結構
(二)決策形式
本章小結
第三章公司代表權體系化配置的核心:公司代表權的范圍確定
一、公司的權力范圍:基于公司目的和能力的解釋
(一)法人擬制說下的公司目的和能力
(二)法人實在說下的公司目的和能力
(三)超越公司目的和權力:越權原則的現(xiàn)代意義
二、代表機關權力的范圍:基于機關構造的解釋
(一)代表機關的職能
(二)代表機關與執(zhí)行機關的關系
(三)代表機關與執(zhí)行機關的比較法考察
三、商事習慣塑造的范圍:基于商法特殊性的解釋
(一)商事習慣在商法中的特殊地位
(二)商事習慣在商事實踐中的司法功能
(三)商事習慣對代表權范圍的確定
四、代表權的限制對代表權范圍的影響:基于代理理論的解釋
(一)意定限制
(二)法定限制
本章小結
第四章公司代表權體系化配置的要素:公司代表權的行使規(guī)則
一、代表權行使的外觀表象
(一)公司印章
(二)代表人簽名
二、代表權行使的效力約束
(一)公司決議的外部效力
(二)公司秘書的證明作用
三、代表權行使的程序控制
(一)公司對代表權行使的阻卻
(二)關聯(lián)交易中的程序性規(guī)則
本章小結
第五章公司代表權體系化配置的類型構建
一、經(jīng)營權和控制權的區(qū)分:公司組織形式的再思考
二、公開公司中的代表權配置思路:兼顧效率和安全
(一)經(jīng)理代表權的確立
(二)董事會代表權的確立
(三)公開公司代表權類型化的配置方案
三、封閉公司中的代表權配置思路:以意思自治為主導
(一)封閉公司的特殊治理結構
(二)封閉公司代表權配置的模式選擇
本章小結
結語
參考文獻
附錄:全文案例統(tǒng)計裁判文書名錄
圖目錄
圖0-1本書的研究路線19
圖1-1最高人民法院審理公司擔保案件的有效率情況38
圖2-1公司決策和權力分配體系84
圖3-1公司行為的邏輯99
圖3-2代表權構造的基本結構119
圖3-3公司代表權范圍與法定限制關系120
圖3-4代表行為的效力判定規(guī)則124
表目錄
表1-1代表權與代理權的區(qū)別28
表1-2本書選取樣本案例的來源情況31
表1-3公司違規(guī)擔保中的擔保對象情況32
表1-4是否存在決議對擔保合同效力的影響35
表1-5表意人類型結合權利外觀情況裁判結果43
表2-1我國《公司法》中的決策權分配76
表3-1一般擔保代表權和關聯(lián)擔保代表權的結構差異123
表5-1控制權形態(tài)與控制權分離程度對照147
表5-2公開公司中代表權配置和行使基本規(guī)則164
表5-3樣本案例涉案金額與公司注冊資本比值情況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