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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明評價論 讀者對象:本書適用于訴訟證據(jù)研究者
本書內(nèi)容講述: 2021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出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調(diào)整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事案件標準的通知》將中級人民法院管轄訴訟標的額提至5億元、1億元, 意味著基層人民法院將管轄大部分第一審民事案件, 也即大部分民事案件的事實應由基層人民法院的法官審理查明。同時發(fā)布的《關于完善四級法院審級職能定位改革試點的實施辦法》進一步明確了四級法院的職能定位, 為實現(xiàn)審判重心進一步下移, 明確基層人民法院重在“準確查明事實、實質化解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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