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紀高職高專能力本位型系列規(guī)劃教材·物流管理系列:倉儲配送技術與實務
定 價:38 元
叢書名:21世紀高職高專能力本位型系列規(guī)劃教材·物流管理系列
- 作者:張建奇 編
- 出版時間:2013/7/1
- ISBN:9787301226735
- 出 版 社:北京大學出版社
- 中圖法分類:F253
- 頁碼:291
- 紙張:膠版紙
- 版次:1
- 開本:16開
《21世紀高職高專能力本位型系列規(guī)劃教材·物流管理系列:倉儲配送技術與實務》的編寫本著適應性和實踐性相結合的原則,具有職業(yè)教育的鮮明特征。
《21世紀高職高專能力本位型系列規(guī)劃教材·物流管理系列:倉儲配送技術與實務》比較詳細地介紹了倉儲和配送作業(yè)技術及知識,開篇引導案例緊貼項目內容,可讀性強。全書共分為8個項目,包括走近倉儲、倉庫選址與規(guī)劃設計、倉儲作業(yè)、庫存管理與控制、認知配送、配送訂單作業(yè)、配送送貨與退貨作業(yè)、構建倉儲及配送績效評價指標體系。為了方便教師教學和學生學習,《21世紀高職高專能力本位型系列規(guī)劃教材·物流管理系列:倉儲配送技術與實務》在每個項目結束后,安排了學習測評、案例研討、任務驅動3個環(huán)節(jié),供學生理論測試和實踐操作。
《21世紀高職高專能力本位型系列規(guī)劃教材·物流管理系列:倉儲配送技術與實務》可作為高職高專院校的物流管理、市場營銷、電子商務、國際商務等相關專業(yè)的專業(yè)課教材,也可作為物流培訓、倉儲及配送操作人員的參考用書。
《21世紀高職高專能力本位型系列規(guī)劃教材》特點: ◆能力本位。以學生為主體,讓學生看了就能會,學了就能用:以教師為主導,授人以漁:以項目為載體,將技能與知識充分結合。 ◆內容創(chuàng)新。內容選取機動、靈活,適當融入新技術、新規(guī)范、新理念:既體現(xiàn)自我教改成果,又吸收他人先進經(jīng)驗:保持一定前瞻性,又避免盲目超前! 艟幇咐0咐绦【,能佐證知識內容;案例內容新穎,表達當前信息;案例以國內中小企業(yè)典型事實為主,適合高職學生閱讀。 ◆巧設實訓。實訓環(huán)節(jié)真實可行,實訓任務明確,實訓目標清晰,實訓內容詳細,實訓考核全面,切實提高能力! 糇⒅亓Ⅲw化。既強調教材內在的立體化,從方便學生學習的角度考慮,搭建易學易教的優(yōu)質的紙質平臺,又強調教材外在的立體化,以立體化精品教材為構建目標,網(wǎng)上提供完備的教學資源。
項目1 走近倉儲
任務1.1 初識倉儲
1.1.1 倉儲的概念
1.1.2 倉儲的功能
1.1.3 倉儲在物流系統(tǒng)中的作用
1.1.4 我國倉儲業(yè)的發(fā)展
任務1.2 探析倉儲經(jīng)營
1.2.1 倉儲經(jīng)營概述
1.2.2 對倉儲經(jīng)營的要求
1.2.3 倉儲經(jīng)營方式
任務1.3 探析倉儲管理
1.3.1 倉儲管理的含義
1.3.2 倉儲管理基本原則
1.3.3 倉儲管理的主要內容
1.3.4 不同行業(yè)對倉儲管理的要求
1.3.5 物流信息技術在倉儲管理中的應用
任務1.4 洞悉倉儲合同
1.4.1 倉儲合同的含義及種類
1.4.2 倉儲合同的特征與相關概念
1.4.3 倉儲合同格式
1.4.4 倉儲合同的條款
1.4.5 倉儲合同的生效和無效
1.4.6 倉儲合同的變更解除
1.4.7 倉儲合同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1.4.8 倉儲合同的違約責任和免責
1.4.9 倉單
任務1.5 洞悉倉儲部門
1.5.1 倉儲部門職能
1.5.2 倉儲部門結構
學習測評
項目2 倉庫選址與規(guī)劃設計
任務2.1 初識倉庫
2.1.1 倉庫的概念
2.1.2 認識倉庫的種類
2.1.3 識別自動化立體倉庫
任務2.2 倉庫選址
2.2.1 倉庫選址的影響因素
2.2.2 倉庫選址的方法
任務2.3 倉庫規(guī)劃設計
2.3.1 倉庫的布局與儲存區(qū)域空間規(guī)劃
2.3.2 倉庫貨區(qū)規(guī)劃與貨位管理
任務2.4 配置倉庫設備
2.4.1 認知儲存保管設備
2.4.2 認知裝卸搬運設備
2.4.3 認知輸送分揀設備
2.4.4 選擇倉儲設備
學習測評
項目3 倉儲作業(yè)
任務3.1 初識倉儲作業(yè)
3.1.1 倉儲作業(yè)的目標
3.1.2 倉儲作業(yè)的原則
任務3.2 入庫作業(yè)
3.2.1 入庫作業(yè)的原則
3.2.2 入庫作業(yè)的基本業(yè)務程序
任務3.3 在庫作業(yè)
3.3.1 商品在庫管理的基本要求
3.3.2 倉庫現(xiàn)場的5S管理
3.3.3 物料編號
3.3.4 商品堆碼與苫墊
3.3.5 在庫商品的養(yǎng)護與保管
3.3.6 盤點作業(yè)技術
任務3.4 出庫作業(yè)
3.4.1 出庫前的準備工作
3.4.2 商品出庫作業(yè)的基本流程
3.4.3 出庫作業(yè)中發(fā)生問題的處理
學習測評
項目4 庫存管理與控制
任務4.1 初識庫存管理
4.1.1 庫存的類型
4.1.2 庫存管理的作用
4.1.3 庫存管理思想
4.1.4 庫存管理的發(fā)展趨勢
4.1.5 與庫存管理有關的成本
任務4.2 庫存控制
4.2.1 獨立需求的庫存控制方法
4.2.2 相關需求的庫存控制方法
學習測評
項目5 認知配送
任務5.1 初識配送
5.1.1 配送的內涵
5.1.2 配送與物流的關系
5.1.3 配送的意義
5.1.4 配送的分類
任務5.2 洞悉配送中心
5.2.1 配送中心的功能及作業(yè)流程
5.2.2 配送中心的分類
5.2.3 配送中心定位
5.2.4 配送中心的規(guī)劃與建設
學習測評
項目6 配送訂單作業(yè)
任務6.1 訂單處理
6.1.1 接受訂貨
6.1.2 訂單內容確認
任務6.2 揀貨及理貨作業(yè)
6.2.1 揀貨方式
6.2.2 揀貨作業(yè)方式
6.2.3 理貨作業(yè)
任務6.3 補貨作業(yè)
6.3.1 補貨作業(yè)功能及流程
6.3.2 補貨時機
6.3.3 補貨方式
6.3.4 幾種補貨方式的應用
任務6.4 配貨作業(yè)
6.4.1 編制配貨計劃
6.4.2 分貨作業(yè)
6.4.3 流通加工作業(yè)
學習測評
項目7 配送送貨與退貨作業(yè)
任務7.1 初識配送送貨
7.1.1 送貨的基本作業(yè)流程
7.1.2 送貨服務要求
7.1.3 提高送貨效率的措施
任務7.2 送貨作業(yè)
7.2.1 認識送貨車輛類型
7.2.2 車輛調度
7.2.3 選擇配送線路
7.2.4 車輛積載
任務7.3 退貨作業(yè)
7.3.1 商品退貨的原因分析及處理方法
7.3.2 退貨作業(yè)流程
學習測評
項目8 構建倉儲及配送績效評價指標體系
任務8.1 構建倉儲績效評價指標體系
8.1.1 倉儲績效評價指標的意義
8.1.2 構建倉儲績效評價指標的原則
8.1.3 倉儲績效評價指標體系的內容
任務8.2 構建配送績效評價指標體系
8.2.1 配送質量
8.2.2 配送效率
8.2.3 配送成本
8.2.4 服務質量
學習測評
參考文獻
第四條 前條保管費支付時間約定每月日,乙方應一次支付該月份保管費給甲方。但倉庫內儲藏保管的物品,因非可歸責于甲方的事由而滅失致倉儲契約消滅的,甲方得就其已為保管的部分按其已保管日數(shù)計算請求保管費,乙方?jīng)Q無異議。
第五條 甲方因儲藏及保管所支出的必要費用,如包裝費、代墊的稅捐、保險費或凡屬維持原狀而支出的一切必要保管費用,甲方得向乙方請求償還。但以其確有切實必要依本契約應由乙方負擔,而情況緊急一時無暇通知乙方所支出者為限。
第六條 乙方對倉儲物處于寄托時,非因過失而不知倉儲物有發(fā)生危險的性質或瑕疵的,免其責外,因倉儲物的性質或瑕疵所生的損害,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第七條 本契約終了后甲方即無繼續(xù)儲藏及保管倉儲物的義務,而應將寄托物退還于乙方或倉單持有人。但乙方或倉單持有人,應即返還倉單于甲方,倘乙方或倉單持有人拒絕或不能移去,甲方可定相當期限請求移去,逾期不移去的,甲方即得將寄托物付諸拍賣。
第八條 甲方依前條規(guī)定行使拍賣權,就寄托物拍賣其所得金,扣去因拍賣所生的費用及保管費及甲方為保管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遲延移去寄托物所生的保管費用,如有剩余甲方應將余額交付于應得之人。
第九條 甲方因倉儲物的性質或瑕疵所生損害的賠償,對于倉儲物可行使留置權,以達清償?shù)哪康摹?br> 第十條 甲方對于寄托物儲藏自應盡善良管理人的注意而保管之責,就其所保管倉儲物的滅失損毀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甲方除經(jīng)乙方或倉單持有人的同意或依習慣或有不得已之事由外,應自己保管倉儲物,不得使第三人代為保管倉儲物。
第十二條 甲方未經(jīng)乙方或倉單持有人的同意亦非習慣或有不得已的事由,而使第三人代為保管者,對于寄托物因此所受的損害甲方應負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保管期間經(jīng)雙方約定自起至止。
前款規(guī)定期間內甲方不得任意請求移去倉儲物,但甲方因不可歸責于自己之事由致不能為儲藏保管時,雖在期間中亦可隨時請求乙方或倉單持有人移去。
第十四條 保管期間屆滿后甲方應將倉儲物及其所生孳息一并返還乙方或倉單持有人。
第十五條 甲方返還倉儲物得在甲方儲藏寄托物的倉庫所在地為之。但寄托物如經(jīng)乙方或倉單持有人同意或依習慣或有不得已之事由轉使第三人代為保管的,得于倉儲物的現(xiàn)在地返還。
第十六條 甲方在保管期間如有第三人就寄托物對甲方提起訴訟,主張寄托物系其所有而對甲方訴請返還或就寄托物為假扣押假處分的執(zhí)行時,甲方有即時通知乙方或倉單持有人的義務。第十七條甲方在倉庫儲藏的倉儲物發(fā)生霉爛、發(fā)酵、蒸發(fā)、變質等有減少價格之虞時,應有從速通知乙方或倉單持有人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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