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系美國著名社會學家安德魯·阿伯特的自選集,展示了阿伯特作為當今芝加哥社會學派的領軍人物,數(shù)十年來對社會學理論、方法和實體問題的不斷追索。本書從方法論的角度,討論理論與實體的關系,以及過程性的社會學理論。作者呼吁社會科學界探索一種新的、過程性的規(guī)范性本體論,以理解和應對根本性價值差異的不斷變化,并擁抱這種差異。
在2016年初,我接受北京大學的邀請,以“大學堂”頂尖學者(Global Fellow)的身份做了一系列講座。講座在該年9月舉行。這些講座是我作為一名社會學家的工作總結。在我看來,該系列講座最好先從理論研究與實體研究的關系開始談起,因為我所做的工作在這兩個層面上都有所推進。但我在介于理論與實體之間的方法論層面上也做了大量工作,所以在這個開場白之后,我又做了三場講座:一場關于我在實體層面的工作,一場關于我在方法論層面的貢獻,還有一場關于我正在推進的理論層面的探索。
供翻譯與出版之需,我校訂了這四場講座的講稿。在此過程中,我根據(jù)出版社和我自己的中國學生的建議,保留了其“講稿”的形式。也就是說,我并沒有將講稿改寫為學術專著的章節(jié),而是把英文文本按原來的講稿形式保留了下來。所以,文中仍然有“我的第一講”(而非“第一章”)之類的提法,也保留了為講座準備的正式開場白,還留下了這類講座中所需要的個人化細節(jié)和樸素的比喻。
我并不了解這些細節(jié)差異將如何被譯成中文,甚至也并不清楚它們是否真的能被譯成中文。在英語中,演講和正式論文在諸多方面頗為不同。演講務求文風流暢、語言有力、情緒富有張力,而這些都是正式發(fā)表的論文所不具備的。演講的目的在于說服,所以會避免包含過多的細節(jié),并將戲劇性的重要程度置于微妙性之上。這種演講風格源于西方文化中歷史悠久的雄辯術傳統(tǒng),而該傳統(tǒng)在英語中尤其濃厚,因為英國傳統(tǒng)下的議會辯論和宗教布道長期以來為口頭講演提供了模板。但正如我所說,我不確定這樣的文風能在多大程度上被譯成中文。
但無論如何,我都將這些演講原有的形式與語氣保留了下來。我希望它們能夠讓讀者身臨其境感受演講的氣氛,并且體會到一些我當初演講時感受到的激動。在常規(guī)的修訂外,我對講稿的唯一修改,是在其中增加了一些我自己的作品作為參考,這樣讀者就可以知道我在某段中具體是在總結我的哪些文章或著作。但這也是這些講稿中唯一采用了學術作品正式規(guī)范的地方。我更樂意說服讀者,在整個職業(yè)生涯中,我十分享受對社會學理論、方法和實體問題的不斷追索。如果可能的話,我希望讀者也能夠與我分享這種快樂。
全書中還另外收錄了三篇獨立作品的譯文。第一篇是關于“結果”概念的一個章節(jié),原作于2004年。這個章節(jié)最初發(fā)表于2005年(在參考文獻中,這個最早的版本被標記為Abbott 2005e),然后又稍加修訂,在我最近的專著《過程社會學》中再版。在社會科學中,我們往往對于“事情最終如何”頗感興趣。這篇文章揭示了,在這個簡單的短語背后隱藏著多少復雜性。特別是,這篇文章展示了社會科學學科是如何通過選擇不同的思考結果的方式,而做出影響深遠的意識形態(tài)選擇的。
安德魯·阿伯特(Andrew Abbott,1948-),芝加哥大學社會學教授,美國藝術與科學院院士。1982年獲芝加哥大學社會學博士,后任教于羅格斯大學。1991年返回芝加哥大學社會學系執(zhí)教。1993-1996年,任芝加哥大學學院社會科學部長。1999-2002年,任芝加哥大學社會學系主任。2000-2016年,任《美國社會學期刊》主編。他的研究主要集中于職業(yè)社會學、知識社會學和社會理論。主要著作包括《職業(yè)系統(tǒng)》(1988)、《學系與學科》(1999)、《學科的混沌》(2001)、《時間之重》(2001)、《發(fā)現(xiàn)方法》(2004)、《過程社會學》(2016)等。
邢麟舟,美國佐治亞理工學院科技社會學專業(yè)博士生,主要研究方向包括科技與社會研究、技術與勞動、平臺經濟、數(shù)字經濟中的組織管理等。
趙宇飛,美國波士頓學院政治哲學專業(yè)博士生,主要研究方向為啟蒙運動時代政治思想,同時兼及古典政治哲學、馬基雅維利、經典社會理論等相關研究主題。
前言
第一篇 北京大學講座
第一講 學術研究中的理論與實體
第二講 關于職業(yè)、專業(yè)與知識的實體性社會學研究
第三講 方法論的哲學與實踐
第四講 過程社會學理論
第二篇 社會學中的過程與結果
關于結果的思想
實證與道德層面的專業(yè)主義
第三篇 馬克·布洛赫講座
社會科學的未來
參考文獻
《社會科學的未來》:
所以,社會世界是虛假的或僅是建構出來的這種反對觀點,不論如何措辭,都是一種毫無意義的反對。我們不可能在沒有假設的情況下談論社會世界,所以我們需要的,首先是意識到假設的存在,其次是在已經存在的各派假設之間進行相互討論與批評。另外,我們也必須從這個“非現(xiàn)實”觀點中汲取一個核心的實證問題:社會世界的哪些部分比另外一些部分更加是“被建構出來的”,而這又是為什么?
第二種反對設立社會理論基本議程的意見,建立在一個相關的問題上,即社會科學中價值的角色。一種普遍的論點認為,社會生活負載了價值這一特質,否定了嚴謹討論社會生活的可能性。
在這一關于價值的問題上,有兩種一般性立場。第一種立場認為,社會科學應該做到——也可以做到——價值無涉。這當然是馬克斯·韋伯的立場,但同樣也是馬基雅維利乃至韓非子的立場。社會科學并不教一個行動者應該如何行動,而只是教他,如果他想要達到某種特定結果,那么什么樣的行動是必要的。但困難在于,這種價值無涉的立場在邏輯上是站不住腳的。如果想要對于這種或那種政策的結果進行預測,任何社會科學都必須將社會中的一大部分情況視作理所當然,而將一種社會構造或者意識形態(tài)視作理所當然,就意味著直接采取了某種價值立場,而非純粹地超脫于價值判斷。的確,一個既定的社會現(xiàn)象需要被解釋這種說法,本身就已經是在陳述一個價值立場,因為“自然而然”的社會現(xiàn)象并不需要加以解釋。簡言之,社會世界是一個永不停歇的關于價值的過程,所以我們可以衡量的每一件事,要么現(xiàn)在是一種價值,要么在過去某個時間是一種價值。所以,價值無涉的社會科學實際上是不可能的。
另一個關于價值的立場認為,社會科學本身就幾乎不存在“科學性”,所以像我之前討論的第四種意義上的理論——理論作為一種自主的、獨立于外部議程的工程——那樣進行理論探討是不可能的。更簡單地說,所有社會科學都是政治,所以社會科學不妨公開承認自己是政治性的。但后面這個推論并不能站得住腳。價值無涉在邏輯上不可能,并不意味著社會科學不應該嚴謹?shù)貙ζ鋬r值進行論證。涉及明顯價值的社會知識顯然可以一種嚴謹?shù)姆绞窖葸M。普通法的演進,甚至是一般性的法律的演進,都為這個事實提供了無窮無盡的例證。法律理論就是一種處在不斷演進中的關于價值的理論,而它明顯可以是嚴謹?shù)、訓練有素的,乃至從某種程度上講是累積性的。
所以,這兩種關于社會科學中價值的角色的極端立場,不論是價值無涉帶來自主性的論點,還是他律性帶來政治化的論點,都無法成立。所以我們必須采取一種混合的立場,一方面要認識到價值在形塑我們知識方面的角色,另一方面也要發(fā)展出嚴謹?shù)姆椒▉砜刂七@種形塑作用。兩種反對意見都不成立這一事實,并不意味著我們可以逃避思考社會科學中的價值問題。相反,它意味著我們必須明確并嚴謹?shù)剡M行這種思考。
在解決這些反對意見之后,我終于可以轉而提出一系列引導社會科學的根本性問題了。讓我重申,我不認為這些問題能夠得到明確的回答。相反,我認為它們可以作為一系列一般性的問題,我們所有人都可以將自己的研究和著作與之相關聯(lián)。你們或許現(xiàn)在可以猜到,這些問題其實是我們在本科時問過的那些問題,是在年輕時挑戰(zhàn)過我們所有人的那些宏大、大膽而又難以回答的問題。作為資深的社會科學家,我們記起這些問題可能僅僅因為它們是引領我們研究的最初熱情之源。雖然這些問題現(xiàn)在可能非常專業(yè)化了,但它們確實仍然都還是原來的那些問題。另外,如我之前提到的,對于這些問題有幾種一般類型的回答,而這些回答定義了社會思想中各個一般性的理論派別。
我剛剛反駁過的那些反對意見,對于提出這樣一個清單提供了很有幫助的引導,因為它們指出,在社會科學中存在兩類寬泛的核心問題。第一類問題是那些對于我們的假設產生擔心和質疑的問題,第二類問題則是那些對價值產生擔心和質疑的問題。這兩類大問題又可以分別被分成兩種問題。在關于假設的大問題下,存在關于認識論和方法論的核心問題:我們能夠知曉什么,又應該通過什么方式知曉它們?所以我們的前兩組問題就很輕易地產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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