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學院校是法治人才培養(yǎng)的di一陣地,檢察官、法官、律師等法治工作隊伍主要來自法學院校。2017年,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國政法大學考察時強調,法治人才培養(yǎng)上不去,法治領域不能人才輩出,全面依法治國就不可能做好;法學學科是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學教育要處理好知識教學和實踐教學的關系,要打破高校和社會之間的體制壁壘,將實際工作部門的優(yōu)質實踐教學資源引進高校,加強法學教育、法學研究工作者和法治實際工作者之間的交流。2023年2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關于加強新時代法學教育和法學理論研究的意見》(以下簡稱兩辦《意見》),明確要求:“強化法學實踐教學,深化協(xié)同育人,推動法學院校與法治工作部門在人才培養(yǎng)方案制定、課程建設、教材建設、學生實習實訓等環(huán)節(jié)深度銜接!备鶕(jù)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講話精神和兩辦《意見》,司法實務部門在法治人才培養(yǎng)中承擔著共同責任。
為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法治人才培養(yǎng)的重要講話精神和兩辦《意見》,打破高校和社會之間的體制壁壘,加強知識教學和實踐教學的有機融合,彌合理論與實踐之間的鴻溝,我們組織部分法學院校優(yōu)秀教師和檢察系統(tǒng)實務人才,共同編寫了這本《檢察學》教材,系統(tǒng)梳理檢察學基礎理論與實踐知識,并將司法實踐的生動案例和辦案經驗納入其中,以期為法學教育提供鮮活的實踐素材,并推動《檢察學》課程納入高等法學院校課程體系,為檢察機關等司法實務部門培養(yǎng)更多高素質、高水平、實踐型的法治人才,助力法治中國建設。
2021年6月,中共中央印發(fā)《關于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jiān)督工作的意見》,開宗明義指出:“人民檢察院是國家的法律監(jiān)督機關,是保障國家法律統(tǒng)一正確實施的司法機關,是保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重要力量,是國家監(jiān)督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秉h的二十大明確要求“加強檢察機關法律監(jiān)督工作”“完善公益訴訟制度”。習近平總書記對檢察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指引檢察工作前進方向。人民檢察事業(yè)欣逢最好發(fā)展時期,最高人民檢察院帶領全國檢察機關創(chuàng)新構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訴訟“四大檢察”新格局,實施數(shù)字檢察戰(zhàn)略,踐行人民至上理念,依法能動履行憲法法律賦予的法律監(jiān)督職責,加快推進檢察工作理念、體系、機制、能力現(xiàn)代化建設,為全面推進中國式現(xiàn)代化提供有力檢察保障。
高等法學院校是法治人才培養(yǎng)的第一陣地,檢察官、法官、律師等法治工作隊伍主要來自法學院校。2017年,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國政法大學考察時強調,法治人才培養(yǎng)上不去,法治領域不能人才輩出,全面依法治國就不可能做好;法學學科是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學教育要處理好知識教學和實踐教學的關系,要打破高校和社會之間的體制壁壘,將實際工作部門的優(yōu)質實踐教學資源引進高校,加強法學教育、法學研究工作者和法治實際工作者之間的交流。2023年2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關于加強新時代法學教育和法學理論研究的意見》(以下簡稱兩辦《意見》),明確要求:“強化法學實踐教學,深化協(xié)同育人,推動法學院校與法治工作部門在人才培養(yǎng)方案制定、課程建設、教材建設、學生實習實訓等環(huán)節(jié)深度銜接。”根據(jù)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講話精神和兩辦《意見》,司法實務部門在法治人才培養(yǎng)中承擔著共同責任。
為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法治人才培養(yǎng)的重要講話精神和兩辦《意見》,打破高校和社會之間的體制壁壘,加強知識教學和實踐教學的有機融合,彌合理論與實踐之間的鴻溝,我們組織部分法學院校優(yōu)秀教師和檢察系統(tǒng)實務人才,共同編寫了這本《檢察學》教材,系統(tǒng)梳理檢察學基礎理論與實踐知識,并將司法實踐的生動案例和辦案經驗納入其中,以期為法學教育提供鮮活的實踐素材,并推動《檢察學》課程納入高等法學院校課程體系,為檢察機關等司法實務部門培養(yǎng)更多高素質、高水平、實踐型的法治人才,助力法治中國建設。
本教材由賈宇、王敏遠主持編寫。緒論,由賈字、王敏遠撰寫;第一章第一至第二節(jié)和第四至第五節(jié)、第十四章,由賈宇撰寫;第一章第三節(jié),由季美君撰寫;第二章,由閆召華撰寫;第三章,由陳實、余雁澤撰寫;第四章,由胡勇撰寫;第五章,由胡銘撰寫;第六章,由劉仁琦撰寫;第七章,由徐鶴喃、薛向楠撰寫;第八章,由王曉霞、余雁澤撰寫;第九章,由吳強林撰寫;第十章,由傅國云撰寫;第十一章,由劉藝撰寫;第十二章,由王亮、崔倩如撰寫;第十三章,由宋豐苓撰寫;第十五章第一至第二節(jié),由張棟撰寫;第十五章第三至第四節(jié),由趙輝撰寫。
賈宇,青海貴德人,1963年2月生,法學教授、博士生導師,F(xiàn)任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二級大法官。第十三屆、第十四屆全國人大代表。任“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和建設工程重點教材”《刑法學》課題組首席專家、主編,中國刑法學研究會會長。獲第五屆“全國十大杰出青年法學家”稱號。曾任浙江省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二級大檢察官;西北政法大學黨委副書記、校長。長期從事中國刑法學、國際刑法學、中國司法制度、反恐怖主義與國家安全等領域研究,著有《習近平法治思想yin領新時代檢察理念知與行》《數(shù)字檢察辦案指引》《檢察官客觀公正立場研究》《新時代“楓橋經驗”檢察實踐案例精選》《刑法原理與實務》《國際刑法學》《犯罪故意研究》《死刑研究》《罪與刑的思辨》《中國反恐怖主義法教程》等著作,在《中國法學》《法學研究》《法律科學》等刊物上發(fā)表論文一百余篇。
王敏遠,浙江杭州人,1959年11月生,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求是學者。研究方向為刑事訴訟法、司法制度。兼任中國廉政法制研究會副會長,最高人民檢察院專家咨詢委員,中國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學術顧問。曾主持完成中央政法委、司法部、公安部、中國法學會等多項課題,在《中國法學》《法學研究》《政法論壇》《法商研究》《法學》等刊物發(fā)表論文一百余篇。代表作:《一個謬誤、兩句廢話、三種學說——對案件事實和證據(jù)的哲學、歷史學分析》《程序性辯護新論》。
總論
緒論
一、檢察學概述
二、檢察學的地位與作用
三、檢察學的研究方法
第一章 檢察制度概述
第一節(jié) 檢察制度的屬性與理論基礎
第二節(jié) 中國檢察制度的歷史沿革
第三節(jié) 域外檢察制度的歷史沿革
第四節(jié) 中國檢察制度的特色優(yōu)勢
第五節(jié) 習近平法治思想引領中國檢察制度新發(fā)展
第二章 檢察機關的性質地位
第一節(jié) 關于檢察機關性質的不同學說
第二節(jié) 我國檢察機關的法律監(jiān)督性質
第三節(jié) 我國檢察機關的地位
第三章 檢察權行使的基本原則
第一節(jié) 檢察權行使的基本原則概述
第二節(jié) 依法獨立行使檢察權原則
第三節(jié) 客觀公正原則
第四節(jié) 檢察一體原則
第五節(jié) 依法能動履職原則
第四章 新時代檢察理念
第一節(jié) 新時代檢察理念概述
第二節(jié) 服務中心大局
第三節(jié) 政治性與業(yè)務性相統(tǒng)一
第四節(jié) 全面協(xié)調充分發(fā)展
第五節(jié) 監(jiān)督與辦案相統(tǒng)一
第六節(jié) 雙贏多贏共贏
第七節(jié) 智慧借助
第五章 檢察機關的組織結構和運行機制
第一節(jié) 檢察機關的組織設置
第二節(jié) 檢察機關的內部組織機構
第三節(jié) 檢察機關的辦案組織
第四節(jié) 檢察機關的運行機制
第六章 檢察官制度
第一節(jié) 檢察官制度概述
第二節(jié) 檢察官的職責、權利和義務
第三節(jié) 檢察官的選任制度
第四節(jié) 檢察官管理考核制度
第五節(jié) 檢察官的職業(yè)保障
分論
第七章 刑事檢察
第一節(jié) 刑事檢察概述
第二節(jié) 刑事立案監(jiān)督和偵查活動監(jiān)督
第三節(jié) 審查逮捕和刑事公訴
第四節(jié) 刑事審判監(jiān)督和刑事執(zhí)行監(jiān)督
第八章 檢察偵查
第一節(jié) 我國檢察偵查制度概述
第二節(jié) 直接偵查
第三節(jié) 機動偵查
第四節(jié) 自行(補充)偵查
第九章 民事檢察
第一節(jié) 民事檢察概述
第二節(jié) 民事生效裁判監(jiān)督
第三節(jié) 審判人員違法行為監(jiān)督
第四節(jié) 民事執(zhí)行監(jiān)督
第十章 行政檢察
第一節(jié) 行政檢察概述
第二節(jié) 行政生效裁判監(jiān)督
第三節(jié) 審判人員違法行為監(jiān)督
第四節(jié) 行政執(zhí)行監(jiān)督
第五節(jié) 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
第十一章 公益訴訟檢察
第一節(jié) 公益訴訟檢察概述
第二節(jié) 行政公益訴訟
第三節(jié) 民事公益訴訟
第四節(jié) 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
第十二章 未成年人檢察
第一節(jié) 未成年人檢察概述
第二節(jié) 未成年人刑事檢察
第三節(jié) 未成年人民事、行政、公益訴訟檢察
第四節(jié) 未成年人檢察促進社會治理現(xiàn)代化
第十三章 控告申訴檢察
第一節(jié) 控告申訴檢察概述
第二節(jié) 群眾來信來訪的接待與處理
第三節(jié) 控告、申訴案件的辦理
第四節(jié) 國家賠償與司法救助
第十四章 檢察數(shù)字化改革
第一節(jié) 檢察數(shù)字化改革的動因
第二節(jié) 檢察數(shù)字化改革的要義
第三節(jié) 檢察數(shù)字化改革的路徑
第十五章 檢察職能的新發(fā)展
第一節(jié) 認罪認罰從寬制度
第二節(jié) 涉案企業(yè)合規(guī)改革
第三節(jié) 行政違法行為監(jiān)督
第四節(jié) 民事檢察支持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