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30日凌晨,全國人大正式在網(wǎng)站公布了本輪修訂后的新《公司法》。新《公司法》刪除了2018年《公司法》中16個條文,新增和修改了228個條文,其中涉及實質(zhì)修改的合計112個條文。該法將對我國4800多萬家公司產(chǎn)生巨大影響,廣為理論界和實務界所關注。
為此,中國政法大學商法研究所、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公司法修改工作專班成員劉斌教授帶領團隊第一時間編寫了《2023年<公司法>修訂對照表及修訂要點》,以供大家參考。該對照表以其簡明的體系、清晰的標識、明確的要點,深受大家喜愛和關注,一經(jīng)發(fā)布,當日即獲得上百萬的瀏覽量,是刷爆朋友圈的爆款作品。為了進一步便利讀者,本社特邀請作者團隊對該表格進行了進一步的內(nèi)容擴充,并增加了新公司法修訂導讀,是研讀和學習新公司法的權威引路書。
本書的作者包括:劉斌、梅齡豐、梁櫻子、徐恭平、王秋灃、楊宗浩、曹心怡、彭琪峰、蔡煒銘、魏炳蔚。
不足之處,請大家批評指正。
劉斌,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jīng)濟法學院副教授、博士生導師、法學博士。擔任商法研究所副所長、錢端升青年學者。自2020年3月起,擔任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公司法修改工作專班成員。先后參加國務院《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上市公司監(jiān)督管理條例》等的起草論證工作。
兼任中國政法大學國際銀行法律與實務研究中心執(zhí)行主任。擔任中國法學會銀行法學研究會理事、中國法學會證券法學研究會理事、北京銀行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秘書長。主要研究領域為民商法、公司法、金融私法。先后發(fā)表CSSCI論文數(shù)十篇,主持和參加國家社科基金、省部級課題十余項。
代表性論文:《重塑董事范疇:從形式主義邁向?qū)嵸|(zhì)主義》《董事會權力的失焦與矯正》《公司治理中監(jiān)督力量的再造與展開》《認真對待公司清償能力模式》《公司類型的差序規(guī)制與重構要素》等。
一、新《公司法》修訂導讀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2023年修訂)
三、2023年《公司法》修訂對照表及修訂要點
四、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
(一)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一)》(2014年修正)
(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二)》(2020年修正)
(三)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三)》(2020年修正)
(四)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四)》(2020年修正)
(五)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五)》(2020年修正)
五、2023年《公司法(修訂草案)》歷次審議說明
(一)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修訂草案一審稿)》的說明(2021年12月20日)
(二)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修訂草案二審稿)》修改情況的匯報(2022年12月27日)
(三)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修訂草案三審稿)》修改情況的匯報(2023年8月28日)
(四)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修訂草案四審稿)》審議結果的報告(2023年12月25日)
(五)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修訂草案四審稿)》修改意見的報告(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