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是為了加強對文物的保護,繼承中華民族優(yōu)秀的歷史文化遺產,促進科學研究工作,進行愛國主義和革命傳統(tǒng)教育,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和物質文明而制定的。2024年11月8日,十四屆全國人D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本書匯編了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以及與文物保護相關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司法解釋、部門規(guī)章等規(guī)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三十五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2024年11月8日修訂)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不可移動文物
第三章 考古發(fā)掘
第四章 館藏文物
第五章 民間收藏文物
第六章 文物出境進境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八章 附則
相關規(guī)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節(jié)錄)(2023年12月29日修正)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文物的規(guī)定適用于具有科學價值的古脊椎動物化石、古人類化石的解釋(2005年12月29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
關于辦理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15年12月30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 國家文物局
關于辦理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2022年8月16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2017年10月7日修訂)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下文物保護管理條例(2022年1月23日修訂)
古生物化石保護條例(2019年3月2日修訂)
歷史文化名城名鎮(zhèn)名村保護條例(2017年10月7日修訂)
中華人民共和國考古涉外工作管理辦法(2016年2月6日修訂)
博物館條例(2015年2月9日)
長城保護條例(2006年10月11日)
文物認定管理暫行辦法(2009年8月10日)
文物進出境審核管理辦法(2007年7月13日)
文物行政處罰程序暫行規(guī)定(2005年1月24日)
文物保護工程管理辦法(2003年4月1日)
文物藏品定級標準(2001年4月9日)
世界文化遺產保護管理辦法(2006年11月14日)
大運河遺產保護管理辦法(2012年8月14日)
古人類化石和古脊椎動物化石保護管理辦法(2006年8月7日)
博物館管理辦法(200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