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方法論教程(創(chuàng)新思維法學教材)》(作者 張斌峰)著力于精闡當代法學方法論尤其是法律方法 的基本原理,本書在吸收、消化和融會貫通的基礎上 ,整合和構建當代法學方法論研究的新范式、新知識 和新成果;嘗試把語用學方法證成當代法學方法論研 究的基本方法和學理范式,使之縱貫于法學方法論知 識體系之整體,著力于推進當代法學方法論的語用學 轉向:《法學方法論教程(創(chuàng)新思維法學教材)》立足 于以獨到的語用學方法論視角,透視法律適用、法律 思維、法律推理、法律論證和法律解釋等法律方法和 法律技術,探求法律適用的語用機制、語用原理和語 用規(guī)則;此外,本教程還首次論述了法律類型化方法 和價值思考導向法,實現(xiàn)法學方法論的知識更新和學 術創(chuàng)新。
《法學方法論教程(創(chuàng)新思維法學教材)》(作者張斌峰)以培養(yǎng)高素質的現(xiàn)代法律人才為指向,貼近法律實踐、法律適用,反映法律現(xiàn)象和司法過程的思維機制的特殊性,結合案例分析,論述法律方法,闡明法學方法的理論原理和適用機理。本教程嘗試汲取當代全球法學方法論知識譜系之精華,整合反思和重建,透過引介和更新知識譜系、新信息、新資料和新成果(如把語用學方法、類型化方法和價值思考導向法引入法學方法論),實現(xiàn)法學方法論的知識更新和學術創(chuàng)新。力爭做到新穎、規(guī)范、科學、準確,以及先進性、實用性、啟發(fā)性、趣味性和技藝性之統(tǒng)一。
張斌峰生于1962年5月,河南省光山縣人。哲學博士,現(xiàn)任中南財經(jīng)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法學理論:專業(yè)碩士生、博士生導師,人文學院邏輯學專業(yè)碩士生導師。曾任南開大學哲學系教授,邏輯學專業(yè)博士生導師。主要研究方向為法哲學、法學方法論(法哲學,尤對當代德國法哲學、法學方法論)、法律邏輯(法律論證邏輯)、中國邏輯史、符號學以及人文社會科學方法論等領域或方向,現(xiàn)兼任中國墨子學會理事、中華孔子學會理事、中國符號學與語言邏輯專業(yè)委員會委員等職務。主要著作有《人文思維的邏輯——語用學與語用邏輯的維度》《人文學科方法論》等,發(fā)表論文100余篇。編著有《西方現(xiàn)代自由與中國古典傳統(tǒng)》《殷海光學術思想研究》《符號學導論》和《符號世界》等書,編有《殷海光文集》。
第一章 法學方法論研究的對象與價值
第一節(jié) “法學方法論”與“法律方法論”辨析
第二節(jié) 法學方法論研究對象的多維闡釋
第三節(jié) 法學方法論意義與價值
第二章 法學方法論的語用學轉向
第一節(jié) 法學方法的傳統(tǒng)范式及其歷史局限性
第二節(jié) 語用學方法及其基本特征
第三節(jié) 法學方法論的語用模式:法學方法論的語用學轉向
第三章 法律推理概述
第一節(jié) 法律推理概述
第二節(jié) 法律推理的語用學轉向
第四章 司法三段論的語用分析與建構
第一節(jié) 超越“三段論”的司法三段論
第二節(jié) 司法三段論適用的語境分析
第三節(jié) 司法三段論之小前提的選擇與確定 第一章 法學方法論研究的對象與價值
第一節(jié) “法學方法論”與“法律方法論”辨析
第二節(jié) 法學方法論研究對象的多維闡釋
第三節(jié) 法學方法論意義與價值
第二章 法學方法論的語用學轉向
第一節(jié) 法學方法的傳統(tǒng)范式及其歷史局限性
第二節(jié) 語用學方法及其基本特征
第三節(jié) 法學方法論的語用模式:法學方法論的語用學轉向
第三章 法律推理概述
第一節(jié) 法律推理概述
第二節(jié) 法律推理的語用學轉向
第四章 司法三段論的語用分析與建構
第一節(jié) 超越“三段論”的司法三段論
第二節(jié) 司法三段論適用的語境分析
第三節(jié) 司法三段論之小前提的選擇與確定
第五章 法律推理{上):法律歸納推理和法律類比推理
第一節(jié) 法律歸納推理
第二節(jié) 法律類比推理
第六章 法律推理(中):法律適用中的實質推理、推定和倒置推理
第一節(jié) 法律適用中的實質推理
第二節(jié) 法律適用中的推定
第三節(jié) 法律適用中的倒置推理
第七章 法律推理(下):法律語用推理
第一節(jié) 語用學視野下的法律推理
第二節(jié) 法律語用推理及其特征
第八章 法律論證(上):法律論證理論概述
第一節(jié) 法律論證的理論淵源
第二節(jié) 法律論證的內涵與特征
第三節(jié) 法律論證的形式
第九章 法律論證(中):法律論證的有效性
第一節(jié) 法律論證有效性的界定
第二節(jié) 法律論證的融貫性
第十章 法律論證(下):法律論證與交往理性
第一節(jié) 法律論證與論辯
第二節(jié) 語用
第三節(jié) 交往理性引導下的法律論證
第四節(jié) 交往理性精神的缺失在法律論證中的體現(xiàn)
第十一章 法律解釋(上):法律解釋的基本理論
第一節(jié) 法律解釋概述
第二節(jié) 法律解釋的方法
第十二章 法律解釋(下):法律解釋的正當性及其實現(xiàn)
第一節(jié) 普遍語用學及其方法論意義
第二節(jié) 法律解釋的語用學維度
第三節(jié) 法律解釋的正當性及其實現(xiàn)
第十三章 法律類型化思維法
第一節(jié) 西方學者的類型化思想
第二節(jié) 類型化思維的界定
第三節(jié) 類型化思維模式的應用
第十四章 法律價值導向法
第一節(jié) 價值導向方法的界定
第二節(jié) 價值導向方法的確定
第三節(jié) 價值導向方法的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