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研究新視角叢書:得體修辭學》是研究得體修辭學的專著,以得體性為中心理論和最高指導,從層次性、文化性、主體性、辯證性等方面具體探討了語言得體的內(nèi)涵,并輔以豐富而典型的例證,建構(gòu)了體系完整、內(nèi)容周翔的得體修辭學體系,并以教學語言的得體性為重點案例,將理論與實際相結(jié)合,彰顯了得體修辭學的實用性。
鄭榮馨,江蘇無錫人。1966年畢業(yè)于南京師范學院中文系。無錫高等師范學校高級講師,語文特級教師,語言應用研究所所長。中國修辭學會會員,華東修辭學會理事,江蘇省修辭學會副會長,無錫市語言學會副會長兼秘書長。主要研究方向:漢語修辭學。出版的修辭學代表著作有:《語言表達效果論》(廣西師范大學出版社1996年版),《語言表現(xiàn)風格論——語言美的探索》(安徽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語言得體藝術(shù)》(書海出版社2001年版,2002年第二次印刷),《語言交際藝術(shù)——修辭策略探索》(山西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2009年第二次印刷)。主參編《修辭學新視野》、《走向科學大道的修辭學》等語言修辭學、語文教材著作十余部。發(fā)表語言修辭學論文百余篇。多次獲得江蘇省、無錫市哲學社會科學優(yōu)秀成果獎和其他獎項。
第三節(jié) 研究語言得體的意義
研究語言得體性,正確認識其概念,揭示符合實際的規(guī)律,無論在理論上還是在實踐中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有力推動修辭理論的創(chuàng)新發(fā)展
語言的得體性是修辭學中的一個極為重要的概念,特別是在王希杰《修辭學通論》出版以后,更是成為修辭學理論研究中的一個熱點,論文很多,且已見關(guān)于語言得體的專題論文集問世。李名方先生曾經(jīng)主編過一本《得體修辭學研究》論文集(河海大學出版社,1999),匯總了當時的各家之言。事實上,人們在修辭學的研究中,早已自覺或不自覺地運用這一術(shù)語,只是在內(nèi)在含義、使用角度、所定位置等方面不盡相同。在不少早期出版的論著中,有的雖然沒有明確使用“得體”的概念,但推敲其措辭的含義,與語言得體十分接近,乃至相通。
陳望道在《修辭學發(fā)凡》中說道:“語言文字的美丑全在用得切當不切當:用得切當便是美,用得不切當便是丑!边@里的“切當”一詞與“得體”是相通的。
倪寶元先生主編的《大學修辭》(上海教育出版社,1994)一書指出:“造詞的基本要求是準確、得體、簡練!碧镄×赵凇墩務勑揶o教學》一文中說道:“語言修養(yǎng)是指運用語言不僅正確,而且有一定的藝術(shù)性。'藝術(shù)',并不是指花哨,而是指在不同的語言環(huán)境(不同的場合、不同的對象),語言運用得恰當、得體、自然,有吸引入、感染人、說服人的力量。”這里,是將語言的得體要求與準確、簡練、恰當、自然,有吸引力、感染力、說服力等要求并列均等對待的。
王德春、陳晨先生的《現(xiàn)代修辭學》(上海外語教育出版社,2001)中指出:“為了更好地完成交際任務,最大限度地收到言語效果,只懂得語言規(guī)律顯然是不夠的。人們總是借助于各種語言手段、運用各種修辭手法使自己的思想感情找到一個最合適的言語的切點來達到交際目的,因而也必須遵循采用修辭方法的規(guī)律!边@個“最合適的言語的切點”也可以說是最為得體的語言。
劉煥輝先生的《言語交際學》(江西教育出版社,1986)一書雖然沒有明確提出“得體”的概念,但作者所述言語交際的六條基本規(guī)律“言隨旨遣”、“有的放矢”、“言為心聲,文如其人”、“心相照,言相通”、“到什么山上唱什么歌”、“什么時代說什么話”都與語言得體地運用密切相關(guān)。陸稼祥先生的《辭格的運用》(遼寧人民出版社,1989)一書“填補了辭格動態(tài)研究的空白”(吳士文序),書中提出了辭格運用的四條原則:注意內(nèi)部特點、適應外部關(guān)系、遵循辯證規(guī)律、爭取美感效果。這些論述的中心也就是如何得體地運用辭格,以取得良好的表達效果。
曾毅平先生主編的《華語修辭》一書(暨南大學出版社,2012)有一章是專門論述語言得體問題。該書指出:“修辭要得體,主要指的是話語表達上的得體。在交際活動中,話語的表達要受交際雙方的身份、背景、社會文化差異等因素的影響和制約。要想收到理想的交際效果,就必須考慮對方的感受,注意用適當?shù)恼Z言形式把自己的思想情感以對方可接受的方式表達出來。具體來說,得體就是言語作品與影響修辭效果的各種外部因素相協(xié)調(diào)。首先,言語作品要適應語體的要求;其次,言語作品應與上下文、交際雙方的社會文化等言語外部因素相協(xié)調(diào)!雹訇U釋比較細致。
還有不少學者,對語言得體的認識、理解依然停留在一般的較淺的層面上。黎千駒先生說道:“俗話說、'到什么山唱什么歌,見什么人說什么話',說寫者與聽讀者總是處在一定的關(guān)系之中,如果說寫者能注意到聽讀者這一對象去選擇詞語,這就叫得體。俗話說'什么藤結(jié)什么瓜,什么人說什么話',如果描寫一個人的言行,所選用的詞語跟他的身份、地位、性格等相符合,這也是得體。”②這樣理解當然沒錯,但解釋力比較薄弱,有相當大的局限性。
王希杰先生的《修辭學通論》,高度重視語言的得體性問題,第一個明確地將語言得體性原則定位在修辭學的最高原則。他指出:“得體性是修辭學中最重要的一個概念!雹邸暗皿w性原則是那樣的重要,抓住了得體性原則也就是抓住了修辭學的要領(lǐng)。尤其是對實用修辭學來說,得體性原則就是它的生命線,它的總綱!雹堋靶揶o學的最高原則只有一條,那就是:得體性原則。一切其他的原則都從屬于這個原則,都是這個最高原則的派生物。這個最高原則制約著和控制著一切其他的原則!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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