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廈門大學陳振明教授和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學安德魯?桑克頓教授聯(lián)合主編的《地方治理中的公民參與:中國與加拿大比較研究視角》一書,是中國和加拿大地方治理中的公民參與比較研究項目的一項成果。本書由中加兩國的15位學者共同撰寫,全書在探討中加兩國不同的政府體制背景及兩國地方治理中公民參與發(fā)展的歷程、現(xiàn)狀、趨勢及特征的基礎上,選擇了中國和加拿大城市公共服務中的若干典型領域(包括城市貧困治理、環(huán)境治理、保障性住房、城市新移民及其子女教育等)的公民參與進行案例研究及比較分析,描述中加兩國地方治理中公民參與的現(xiàn)實,并揭示中加兩國地方治理中的公民參與的異同點。
本書可以作為公共管理、公共政策、政治學、社會學等學科的本科生、研究生以及公務員和其他讀者了解中國與加拿大地方治理中的公民參與情況的教學參考書或一般讀物,特別適合作為MPA案例教學的參考書。
陳振明,教育部“長江學者”特聘教授,廈門大學公共事務學院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主要研究領域為公共行政、公共政策、政治學理論等。曾承擔7項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或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獲得國家級和省部級科研與教學獎20余次,多次被媒體評為“中國杰出人文社會科學家”。已出版《理解公共事務》等8部專著,主編“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系列” “公共管理與政治學系列”等叢書,主譯“公共政策經典譯叢”等譯著,發(fā)表學術論文近200篇。
安德魯?桑克頓(Andrew Sancton),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學政治學教授,曾任政治學系主任,并擔任該系地方政府項目主任多年;主要研究領域為城市政治學、地方政府等。主要學術代表作品包括:《合并狂潮:襲擊地方政府》(2000)、《設立界限:為什么城市區(qū)域不能自治》(2000)、《加拿大地方政府:城市的視角》(2014)。
目錄
第一章 導論 [加]安德魯·桑克頓(王宇穎譯)
一、公民參與
二、政府結構
三、案例研究
第二章 參與悖論
——加拿大地方政府與公民參與發(fā)展 [加]凱瑟琳·格雷厄姆(陳芳譯)
一、引言
二、第一階段:協(xié)商時期
三、第二階段:需求參與
四、第三階段:共享政府
五、加拿大地方政府與公眾參與:領域評價
第三章 地方治理中公民參與的發(fā)展與中國特色
——基于政府職能轉變的考察 陳 芳
一、地方治理與公民參與
二、地方治理中的公民參與的沿革
三、地方治理中公民參與的中國特色
第四章 城市貧民的參與
——以加拿大溫哥華為例 [加]伊曼紐爾·布魯內特杰利(丁煜 譯)
一、引論
二、文獻綜述:從政府到參與式治理
三、溫哥華的開放式政權:公民、企業(yè)和參與
四、溫哥華市中心東區(qū)的歷史、地理和人口狀況
五、為DTES制定的主要計劃、政策和項目
六、DTES的社區(qū)群體、社團和公民參與
七、結論
第五章 基于社區(qū)的城市貧困治理問題研究
——廈門市中華街道的案例分析 丁 煜
一、引論
二、個案情況簡介
三、調研主要發(fā)現(xiàn)
四、問題討論
五、結論與政策建議
第六章 公眾環(huán)保參與對地方政府善治的作用
——以“廈門環(huán)保參與”為例 余章寶
一、中國改革開放與民間社會的發(fā)展
二、地方環(huán)保背景以及地方民眾環(huán)保參與方式
三、廈門公眾的PX項目環(huán)保參與
第七章 可持續(xù)發(fā)展的公眾環(huán)保參與
——以加拿大安大略省倫敦市環(huán)保為例 [加]卡羅爾·阿戈克斯凱特·格雷厄姆(余章寶嚴宇譯)
一、引論
二、研究背景
三、研究方法
四、倫敦地方環(huán)保組織概況
五、“斯托尼溪環(huán)境之友”:體制內長征
六、可持續(xù)發(fā)展的公眾行動:環(huán)保組織能起作用嗎?
七、結論
第八章 抗爭抑或促進
——加拿大經濟落后地區(qū)的社會政策、城市政府與市民社會 [加]湯姆·厄巴尼克(孟華譯)
一、這是一個關于權利的問題嗎?
二、城市“軟權力”:找到靠山
三、過程展開
四、將利益相關者召集起來
五、在并行軌道上前進:自力更生途徑
六、結論
第九章 廉租房政策發(fā)展中的公眾參與
——以廈門市為例 孟華
一、導論
二、研究方法
三、研究結果
四、討論與建議
附錄“廈門廉租房政策發(fā)展中的公眾參與”問卷
第十章 社會資本與中國農村居民的地域性自主參與
——影響村民在村級選舉中參與的各因素分析胡榮
一、相關理論與問題的提出
二、研究設計和變量的測量
三、研究發(fā)現(xiàn)
四、討論與結論
第十一章 推進加拿大學校移民學生參與的途徑 [加]瓊·昆茲(李學譯)
一、引言
二、加拿大移民學生概述
三、學校和社區(qū)的移民學生參與
四、討論
五、結束語
第十二章 農民工隨遷子女義務教育政策執(zhí)行的研究
——以G市M區(qū)為例 李 學
一、研究問題與文獻綜述
二、基于G市M區(qū)實踐的案例研究設計
三、研究發(fā)現(xiàn)
第十三章 城市移民:渥太華市移民的制度性和非制度性公民參與 [加]卡羅琳·安德魯(李學 譯)
一、移民的政治參與
二、理論框架
三、渥太華移民公民參與的個案研究
四、制度性參與:社區(qū)服務咨詢委員會
五、渥太華地方移民伙伴關系(OLIP)
六、非制度性參與:移民和少數族裔中穆斯林和基督教徒禮拜場所的功能
七、非制度性參與:創(chuàng)立組織影響地方政府
八、結論
第十四章 結論 陳振明
后記
導論
中國與加拿大在地方性公民參與方面有何相似之處(如果有的話)?這正是這本論文集所關注的核心問題。我們將在最后一章回答這個問題,但在第一章里,我們的任務是闡明中加兩國間的明顯差異,為本書其余章節(jié)提供背景知識。第二章和第三章分別對中加兩國公民參與的環(huán)境進行概述,不過沒有采用比較的視角。
本章首要宗旨是提供比較性背景,使讀者更容易理解第二章和第三章。第二個宗旨是解釋“地方層面”在兩個國家里的不同含義,對此的討論不可避免地要轉入對政府結構的探討,即本章第二部分。第三部分用于概述其余章節(jié)。
一、公民參與
中國是由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國家,憲法規(guī)定了黨在國家中的最高地位。與此同時,中國有各種形式的非制度性參與。
加拿大奉行西方的自由民主,公民參與政治活動的自由幾乎不受限制,但蓄謀以暴力推翻現(xiàn)有法律秩序顯然是非法的,參與旨在鼓勵仇視某一種族、民族或宗教群體的政治活動也是非法的。與美國不同的是,加拿大限制富人(和企業(yè))花自己的錢去影響選舉結果。
關于選舉值得一提的是,本書其中一章的中方論文作者(胡榮)幾乎完全專注于討論選舉。這是因為,村委會選舉是中國的一個比較新的機制,即村民可以選擇讓誰來管理當地社區(qū)。自由、公開的公民投票選舉無疑是極其重要的公民參與機制,這正是胡教授研究這種選舉機制的原因所在。加拿大作者在本書中幾乎沒有提及選舉,他們認為公民參與是某種超越投票的行為。不過,凱瑟琳·格雷厄姆在第二章中對一些加拿大地方上的選任官員提出了質疑。這些官員認為,他們獲得了選舉勝利,所以即使在兩次選舉之間,在沒有嚴格的機制來保證市民的聲音能夠被傾聽的情況下,他們做出的地方性決策仍然具有合法性。實際上,在加拿大各地,投票人數常常少于40%,低得可憐的投票率嚴重削弱了選舉的合法化功能。
兩國作者的另一差別在于,至少在某些情況下,中國作者更多地將接受政府項目的行為當成公民參與的形式之一,李學在第十二章中關于農民工子女教育政策的論文尤其體現(xiàn)了這一點。中國作者實際上指出了僅僅從項目中受益也是一種參與形式,這一觀點完全正確,尤其是如果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因為受助人的客觀需要而改變了項目的既定目標的時候。除了瓊·昆茲探討移民子女教育的那一章可能是個例外,其他加拿大作者所著章節(jié)都是關于公民在項目實施之前,如何努力影響政府項目和政策的設計?墒,在本書中最戲劇化的一個關于公民參與導致政府決策發(fā)生改變的案例卻是余章寶所闡述的中國案例,即廈門市政府原先同意讓一個有爭議的化工廠建在其轄區(qū)內,但廈門“網民們”迫使當地政府改變了初衷。
盡管兩國在選舉的重要性以及政策實施和參與的相關性方面可能持有不同觀點,但中國的政治生活中還有兩個基本特征,導致兩國公民參與的本質存在著巨大差異。首先是因為公民的流動性。在加拿大,公民的流動沒有任何限制,公民有權在這個國家任何地方,在他們能買得起的任何合法住所里生活。雖然,某個省份認可的一些專業(yè)技術資格可能在其他省不被認可,對于擁有這些資格的公民來說,在本省之外謀生更為困難。而在中國,
人口流動受戶籍制度限制,特別是大量外來務工人員因為沒有當地戶口就鮮有機會享受由當地政府向本地居民提供的公共服務,李學在第十二章中對此進行了深入探討。事實上,近年來,大量農村人口出于經濟上的考慮到城市打工,為中國的經濟奇跡做出了巨大貢獻。2013年中共十八大召開前后,這種狀況發(fā)生了變化,目前,一些公立學校允許一部分農民工子女入學。
兩國間的第二個重要差別是,加拿大政府對公民結社沒有做出規(guī)定,而中國對此有相關規(guī)定。這一點對公民參與來說非常重要,因為大多數西方國家,包括加拿大,都認為有效的公民參與需要某種形式的志愿結社,獨立于政府之外。在中國,所有社會團體都必須在政府那里登記,而且要在某種形式的黨政機構支持下才有權登記。中國有各種形式的非正式社會團體均未進行過登記,比如在較大城市里的“同鄉(xiāng)會”。許多這類團體是被允許的,但農民組織以及一些類型的教派和宗教團體則不行。業(yè)主委員會(HOAs)是新型中產階級組織,近年來頗受關注。有些業(yè)主委員會進行過登記,有些則沒有。
中國共產黨作為中國的執(zhí)政黨,一方面,它鼓勵各種形式的公民參與,以獲得有效的政治反饋,原因在于,如果知道人們關注的是什么,就可以更好地調整政策,防止政治動亂和維護社會穩(wěn)定;另一方面,如果對公民參與完全不予約束,那么公民可以以各種不受控制的方式走到一起,而這種新的集體行動本身引發(fā)的政治訴求,可能會威脅到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地位。因此,官方采取的路線是,公民參與是值得鼓勵的,但有共同政治目標的公民結社是不行的。這就是為什么本書讀者會發(fā)現(xiàn),在關于中國的章節(jié)里很少提及正式組織的行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