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的本地議題評論實踐已呈現出一些突出的特點,如評論作者的權威性與專業(yè)化,將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高校教師、知名媒體人等納入本地議題評論的寫作隊伍中來,依靠他們對廣州事務的了解,使對本地公共事務的分析評論能夠避免流于淺表,這與其他媒體大量采用“時評寫手”的評論稿件或是由媒體內部人士充當“萬金油”寫手包攬評論版的兩種做法不同;還有,本地議題評論能夠在相當長的時期內保持對一個公共話題的追蹤、關注,對相關政府職能部門形成一種常態(tài)化的輿論壓力,這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時評的速朽與爛尾,促使公民對公共事務的參與能夠善始善終;再者,本地議題評論并非完全局限于本地視角,而是試圖通過剖析這一個城市的樣本,來折射全國性問題,番禺垃圾焚燒廠的選址風波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
長期以來,媒體在輿論監(jiān)督方面往往是“遠攻近交”,無論是全國性媒體還是地方性媒體,其新聞評論的對象主要是有全國性影響的、重大的公共事件,以宏觀說理為主,有較濃厚的啟蒙色彩。當然,這樣的評論自有其價值,但對各家媒體來說,則容易導致評論內容的同質化,且在評論作者方面,除了少數媒體的稿源來自于獨家約稿,其他多數媒體的評論往往都靠轉載和“時評寫手”的投稿,造成時評虛假繁榮的場面。
這幾年,廣州多家媒體以廣州本地公共事務為主要評論對象,探索寫作關注本地議題的評論,使媒體的評論版面(或節(jié)目)更多地成為討論本地公共事務的平臺,激發(fā)各方建言公共事務的熱情,有很強的干預現實的欲望和能力,這種現象值得關注。
更為重要的是,這些關注本地議題的評論與廣州的公民行動往往有著密切的關系。一方面,評論對公民行動表達關注和支持,如關注“拇指妹”區(qū)佳陽申請公開光亮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關注廣州知名網友“櫻桃白”給廣州市城管委送掛鐘督促垃圾處理等;另一方面,部分公民行動者也開始成為本地議題評論的寫作者,如長期關注垃圾處理的市民“櫻桃白”、民間環(huán)保組織“拜客廣州”負責人陳嘉俊等。本地議題的評論與公民行動之間的這種互動,為觀察媒體與公民社會之間的關系提供了一個很好的視角。
分析本地議題評論興起的原因,很重要的一點是媒體間競爭的需要。媒體如果想要加強自己在所在城市的競爭力,就必須開拓本地議題,爭取本地受眾。對周遭切身事務的關注與參與是公民社會的一個突出特征,這在廣州的市民中體現得非常明顯,所以公眾更希望通過媒體提供的意見交流平臺,參與到公共事務的決策和監(jiān)督中去。
目前,廣州多家媒體都開辟了關注本地議題評論的版面或節(jié)目,如《南方都市報》的廣州早茶版,《羊城晚報》的時評、熱議版,《新快報》的廣州熱評版,南方電視臺的《全民議事聽》節(jié)目,大洋網的《民意圓桌會》節(jié)目等。這些版面和節(jié)目對廣州公共事務進行評說,營造了一個相對開放的觀點爭鳴空間。我也有幸在其中部分媒體平臺上刊發(fā)一些評論,參與到廣州公共事務的討論中去,《廣州時事評彈》收錄的就是我近三年刊發(fā)的主要評論作品。
廣州的本地議題評論實踐已呈現出一些突出的特點,如評論作者的權威性與專業(yè)化,將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高校教師、知名媒體人等納入本地議題評論的寫作隊伍中來,依靠他們對廣州事務的了解,使對本地公共事務的分析評論能夠避免流于淺表,這與其他媒體大量采用“時評寫手”的評論稿件或是由媒體內部人士充當“萬金油”寫手包攬評論版的兩種做法不同;還有,本地議題評論能夠在相當長的時期內保持對一個公共話題的追蹤、關注,對相關政府職能部門形成一種常態(tài)化的輿論壓力,這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時評的速朽與爛尾,促使公民對公共事務的參與能夠善始善終;再者,本地議題評論并非完全局限于本地視角,而是試圖通過剖析這一個城市的樣本,來折射全國性問題,番禺垃圾焚燒廠的選址風波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
雖然廣州的本地議題評論實踐已取得一定的成績,但同樣面臨著很多阻礙,比如禁令的管制、本地評論作者相對有限等。而且,即便很多評論指向的新聞事件發(fā)生了趨好的變化,但這其中有多少是因為評論的力量,很難說清,評論的作用機制既不透明,也很隨機。
從長遠來看,本地議題評論若想發(fā)揮更大的作用,出路之一是與代表委員問政結合。代表委員問政是當下中國的合法問政渠道,但并未充分發(fā)揮其作用。如果多數代表委員都能利用自身的身份介入本地議題評論的寫作,并將這種對公共事務的關注熱情帶入問政環(huán)節(jié)中去,則可能對公共事務的走向產生重要影響。目前廣州市人大代表曾德雄、廣州市政協委員韓志鵬等人對本地議題評論寫作的深度介入和公共事務的積極參與可謂是這方面的范例。
我以為,地方性媒體新聞評論在本地公共事務中大有可為,如果全國各主要城市的地方性媒體都能如廣州媒體這樣,發(fā)展強化本地議題評論,對本地公共事務進行有力的介入和監(jiān)督,勢必有利于公共決策的透明化以及公民社會的發(fā)展。
陳敏,常用筆名“柳絮”。先后就讀于蘭州大學、暨南大學、中國人民大學,F為中國人民大學新聞學院2010級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為新聞評論。2009年8月起開始發(fā)表評論文章,至今已在《南方日報》、《南方都市報》、《羊城晚報》、《新快報》等媒體上發(fā)表評論260余篇!稄V州時事評彈》收錄了作者2009年8月2012年11月間發(fā)表的主要評論文章。
前言 新聞評論干預公共事務的“廣州現象”
第一編 下水道:城市的良心
水浸街之治,水務局有難言之痛?
政府對水浸損失的行政賠償不應置身事外
廣州那些“N年一遇”的暴雨
咱們都去掘花基找排水溝吧
廣州市容經得起春雨“卸妝”嗎
水浸黑點何時不再是“吸金黑洞
水浸整治再砸兩億元,財政投入何日是止境
天河立交水浸7年未愈,怎不見問責
老天和歷史都要對水浸負責,水務局自己呢
高中生都獻策水浸街,水務局該加把勁了
氣象預警滯后致水浸,水務部門就如此治理?
沙井又吞人,市長狠話變耳邊風?
是否每個沙井受害者都要上訪才能討回公道
有關部門已無法遏止兇險的沙井?
廣州還要為沙井蓋開多少次大會
第二編 市政工程留“手尾”,誰之過?
廣圖新館工期延誤投資狂增須追責
要追廣圖新館開了又關之責
萬畝果園:“征而不轉”變“征而不管”?
人工沙灘泳場,是否都該重新評估
又說“引水”?誰來埋單!
向“市肺”白云山開刀,應充分征求民意
白云山隧道撲朔迷離,敦請有關部門集中回應
看不到可行性研究報告,海珠輕軌如何環(huán)評
邏輯荒謬,光亮工程升級應叫停
光亮工程“縮水”,公眾仍有疑慮
與“拇指妹”一起等待光亮工程可研報告
光亮工程值不值,代表質疑晚了點吧
“黑漆路”又掉漆,求真相何其難
4 920萬元當“學費”,“黑漆路”豈能無問責
城建中那些失敗的“第一次”花費幾何
中華燈為何屢被“翻舊賬
第三編 盯緊政府的“錢袋子
狗主交的2 000萬元管理費哪去了
應徹底公開2 000萬元養(yǎng)犬管理費明細
1.8億元車牌拍賣款須專項審計
老喊公共單車虧損,何不換人試試
從建到拆,宏城廣場臨時性綠化花費幾何
娃娃都上小學了,幼兒園補貼還不改
機關幼兒園巨額補貼花在哪?是時候曬賬本了
“肯定要退”的贊助費,到底打算怎么退
讓預算草案上網,為代表減負
市政府辦公廳:曬“三公”吧!到你啦!
小碧心的離去,能喚醒沉睡的重癥救助金嗎
困難群眾看不起病,醫(yī)療救助金卻年年有結余
民生項目“吃不飽”,空中連廊接著搞?
市政工程審計,還有一串問號
“統計口徑不同”不該是數據打架的理由
60億元“房屋養(yǎng)老金”沉睡,敦請房管局曬賬
吁請廣州市代表、委員“不穿褲子開兩會
廣州,你慢些走
迎亞運的那些“臨時性工程
亞運資產處置應公開
響應曾代表呼吁,從打通熱線開始“創(chuàng)文
“創(chuàng)文”花費有多少種“計算口徑
“創(chuàng)文”月檢,罰款不如問責
“創(chuàng)文”夢圓只是起點,留住“文明”仍有考驗
測評城市文明,要盯緊公職人員行為
第四編 聽證會?聽漲會?
審計報告揭出水價“問題成本
要漲水價,請先擠擠成本里的“水分
要漲水價:不怕難,按人計量:卻嫌難?
水價聽證搞掂,公眾疑問不能無解
請問物價局:一場聽證會要花多少錢
當物價局遇上較真的區(qū)伯
水價調整不應草草收場,人大對重大事項決定權應落到實處
階梯電價方案粗疏,指望公眾來完善?
城中村水電費飆漲誰來管
海心沙降價,物價局做得了主么
但愿階梯氣價不會再是“一刀切”和“二選
積分入戶錯案,政府必須擔責
積分入戶:怎樣加分才合理
保障外來工子女權益,政府還有很多工作要做
……
第五編 規(guī)劃靠得住,母豬會上樹?
第六編 政府與民眾如何溝通
第七編 求解垃圾圍城
第八編 誰的路?誰的橋?
第九編 BRT&APM&LPG
第十編 關注地鐵安全與服務
第十一編 廣州市井生活
后記
可蹊蹺的是,政府公開文件中既承認“該天橋的建設對‘珠江城’的消防安全、交通組織、未來經營造成了較大影響”,卻并不向天橋的設計單位——廣東省建筑設計研究院追責,且再一次將天橋改造的設計任務交給廣東省建筑設計研究院。此外,當初負責天橋施工和如今負責天橋改造的招標單位也是同一家——廣州新中軸建設有限公司。
原來搞城建竟是這樣旱澇保收的事情,即便政府承認天橋設計有失誤,依然樂于支付285萬元的改造費用,依然“初衷不改”地將改造項目交由當初的設計方和招標單位。這樣樂當“冤大頭”的行政運作邏輯自然讓人費解,于是“風水說”就有了市場,更多的人寧愿相信天橋改造是因為影響了省煙草公司的風水,記者現場目測也證實天橋與珠江城大廈正門之間的距離在10米左右,超出一般情況下對消防通道寬度的要求。
當然,判斷天橋是否擋住消防通道,不能僅靠記者目測,而應聯系消防部門求得權威說法。如果消防部門確認天橋沒有擋住消防通道,那么天橋改造的理由就是站不住腳的,285萬元改造費用就該由省煙草公司支付;反之,就該追究天橋設計方的責任。無論如何,天橋第一次修建時的費用已從城建資金里支出,市財政沒有任何必要為天橋二次改造埋單。
金穗路天橋改造的真實原因不能成為“羅生門”,現存的“設計失誤說”和“影響風水說”都有存疑之處,一方面有業(yè)內人士稱天橋設計師一般不會犯不看地塊紅線圖就開始設計的低級錯誤;另一方面“風水說”尚未得到省煙草公司的回應——話說省煙草公司已是壟斷國企,不看風水都發(fā)財,當然,有風水助力可能發(fā)得更多,可惜這事沒法擺到臺面上講。
不管怎樣,天橋改造問題本是天橋業(yè)主單位——廣州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和珠江城大廈業(yè)主單位——省煙草公司之間的矛盾,納稅人實在搞不懂市政府為何要插一杠子擺闊貼錢支持改造,285萬元豈能說花就花?
當務之急,還請省煙草公司對“風水說”作出明確回應。如果無關風水,還請相關部門拿出改造的依據,如果純屬設計失誤,煩請追究設計方的責任。無論如何,納稅人都不該為風水或設計失誤埋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