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主義是近現(xiàn)代現(xiàn)象,始于17世紀,正好和從殖民開始的美國歷史共生,兩者的發(fā)展也基本上是同步的。美國沒有別的傳統(tǒng),只有從英國帶來的自由主義思想基因,它們在這個天然自由的國度里自由地發(fā)展,過程極為生動豐富,也極具典型意義。美國文明史大家錢滿素先生在本書中集中研究美國自由主義的演變,考察它從開始到生根,從古典到現(xiàn)當代,并衍生出許許多多不同品種的過程,將不僅使我們更準確地理解美國,而且還能通過這個個案,更具體地理解自由主義——它的過去、現(xiàn)在和未來……
本書涉及美國的自由主義傳統(tǒng)、自由主義清理門戶、自由主義從古典向現(xiàn)代的轉折、自由主義的繼續(xù)左傾、新保守主義的崛起,還言及美國當代自由主義的困惑。自由主義本身是一個不太能夠厘清的問題。作者在前言就首先梳理了學界關于自由主義的幾種不同說法和自由主義的概念演變,進而提出自己所認為的自由主義是在法制范圍內(nèi)的自由主義:“從一開始,自由主義就清醒地指出自由的基礎是限制,首先是限制公共權力,其次是限制個人,必須將一切自由限制在法律的范圍內(nèi)!
適讀人群 :對人文社會科學感興趣的讀者
本書從自由主義的角度來講述美國史,也可以說是以美國的真實歷史為例,來觀察自由主義如何在一國實踐中應時勢而變遷,以及作為一種政治理念,自由主義又有哪些長短優(yōu)劣。
在實行自由主義的國家中,美國為典型,自由主義是她的主義、信念與制度,自由根植于美國文明的基因之中。
美國的自由主義從開始到生根,從古典到現(xiàn)當代,衍生出許許多多不同的品種,對美國自由主義歷史變遷的全方位考察,更清楚的照見了自由主義的過去、現(xiàn)在和未來。
托克維爾曾說美國人是“天生自由”,桑塔亞納說美國民主是“天然”現(xiàn)象,哈茨則認為,在美國,自由主義也屬“天然”現(xiàn)象。
錢滿素,1946年生于上海,哈佛大學美國文明史博士,中國社會科學院外文所研究員,南京師范大學特聘教授,主要從事美國文明的研究,著有《愛默生和中國對個人主義的反思》《美國文明》《美國自由主義的歷史變遷》;論文集《飛出籠子去唱》《一個大眾社會的誕生》;主編過《年輕的美利堅》《我有一個夢想》《我,生為女人》《韋斯特小說集》等書,發(fā)表過不少有關美國歷史、文學、政治的論文和文章。
“美國文明三部曲”總序
修訂版序 美國文明的基因
前言 自由主義的概念
第一章 美國的自由主義傳統(tǒng)
第一節(jié) 清教思想中的自由主義基因
第二節(jié) 自由主義原則在美國的確立
第三節(jié) 早期黨爭:自由主義的內(nèi)部爭端
第二章 內(nèi)戰(zhàn):自由主義清理門戶
第四節(jié) 南方的理論困境
第五節(jié) 菲茨休:美國自由主義傳統(tǒng)中真正的異數(shù)
第三章 新政:自由主義由古典向現(xiàn)代的轉折
第六節(jié) 進步運動:修正的開始--
第七節(jié) 羅斯福新政:現(xiàn)代自由主義的開始
第四章 老左派和新左派:自由主義的繼續(xù)左傾
第八節(jié) 老左派的興衰
第九節(jié) 新左派
第十節(jié) 華勒斯坦詮釋新左派
第五章 新保守主義的崛起:復歸古典?
第十一節(jié) 美國政治的保守傳統(tǒng)
第十二節(jié) 當代保守主義
第十三節(jié) 克里斯托詮釋新保守主義
尾 聲 美國當代自由主義的困惑
后 記
主要人名譯名對照表
“美國文明三部曲”總序
東方出版社將我三本分別出版的關于美國文明的書,歸為“美國文明三部曲”系列再版。初覺意外,再想倒也不無道理,它們互為補充,提供讀者更多的觀察角度。
《締造美國文明的40篇經(jīng)典文獻》是本文獻史,通過精選的40篇文獻來反映美國文明的生成與發(fā)展,從《五月花公約》到奧巴馬演講,時間跨度388年。編寫當時,國內(nèi)已有多種中英文的美國文獻集,這本是專為中國非專業(yè)讀者設計的,為方便閱讀,每篇附有兩千字導讀,提供背景知識。選材不求全而求系統(tǒng)與代表性,使之能在有限的篇幅內(nèi)清晰體現(xiàn)美國文明的演化過程,因其為真實紀錄,故名《自由的刻度》。
《美國自由主義的歷史變遷》試圖從自由主義的角度來講述美國史,也可以說是以美國的真實歷史為例,來觀察自由主義如何在一國實踐中應時勢而變遷。作為一種政治理念,自由主義又有哪些長短優(yōu)劣。在實行自由主義的國家中,美國最為典型,自由主義是她唯一的主義、信念與制度,自由根植于美國文明的基因之中,因此稱該書為《自由的基因》也未嘗不可。
《自由的階梯》是本評述美國文明的集子,帶有更多個人解讀的成分。所選主題往往是美國在確立與實施自由制度的過程中如何見招拆招,步步為營。稱之為“階梯”甚是形象,這過程既可以是逐級而上的階梯,也不排除逐級而下的可能。
曾聽聞,有中國的美國研究學者訪美歸來感覺沮喪,哀嘆人家的研究無可企及。我倒不這么悲觀,社會科學是有國界的,中美學者雖同在研究美國文明,但所處國家不同,面對的社會問題不同,各自的立場、研究目的、關注重點、服務對象,甚至研究方法也就不可能相同。美國學者可以選擇在一個小鎮(zhèn)蹲點,細細做田野考察,以小觀大;或者在圖書館梳理檔案,探究歷史真相。我們沒有這些條件,可能也沒有這些關心。我們的工作可以比作隔空架橋,建構太平洋兩岸理解與交流的橋梁。憑借與中國讀者共享的知識背景、思維習慣、社會關注和現(xiàn)實考量,我們用讀者熟悉的文字來介紹美國文明要點,而這未必是美國學者之長。
再說,比較出真知,從外部觀察的視角,我們說不定也能看到一些美國人身在廬山而看不到的真面目。當年托克維爾不就得益于他法國人的角度,對美國民主獨具慧眼,視之為歷史的方向?雖然他也看到了民主的弊病,但深信人類對自由平等的追求不可抑制。他精辟地指出美國文明的本質(zhì):“17世紀初在美洲定居下來的移民,從他們在歐洲舊世界所反對的一切原則中析出民主原則,獨自把它移植到新大陸的海岸上。在這里,民主原則得到自由成長,并在同民情的一并前進中和平地發(fā)展成為法律!边@一小段話里包含了很多關鍵詞,值得細品。也因此,“美國人所占的最大便宜,在于他們是沒有經(jīng)歷民主革命而建立民主制度的,以及他們是生下來就平等而不是后來才變成平等的。”天生自由的美國人對此習以為常,未必意識到。美國人創(chuàng)造的是典型的現(xiàn)代文明,一個英屬殖民地能在獨立一個半世紀后迅速崛起為超級大國,必有其值得研究之處。
世界上存在過的文明形態(tài),真可謂多種多樣色彩繽紛,但可以說無一不是人類適應環(huán)境、謀求生存發(fā)展的結果。同為人類分支,我們都是歷經(jīng)曲折才走到今天,在這個關系日趨緊密的地球上,各文明間除了彼此了解對話、相互交流借鑒以共謀進步,還有更好的共存之道嗎?
錢滿素
2016/9/28
修訂版序 美國文明的基因
一、從“文明”的角度來認識美國
今天,我們來聊聊美國,從文明的角度,從它的內(nèi)部——其本身的產(chǎn)生和發(fā)展——來認識它,而不是從外部——從國際政治中——去評論它。
說起“文明”,我們聯(lián)想到的當然是人類,因為文明這個詞只用到人類身上。
何為“文明”?簡單地說,就是指人類(某一部分)的生存形態(tài)。
大約五六百萬年前,我們的遠祖和黑猩猩在進化的道路上分道揚鑣,終于演變?yōu)槿祟悺T俸髞,(有說100萬年前,有說10萬前)不知道為何原因,但想來不外乎求生存,他們中的一部分冒險走出東非大裂谷,散向地球各地。
所有生命遵循的不二法則就是適者生存。在適應各地環(huán)境的艱苦卓絕的生存斗爭中,人類逐漸發(fā)展出各自不同的生存策略和生存形態(tài),演化為不同的種族,不同的文明(包括物質(zhì)文明、制度文明、精神文明等各個基本方面)。
雖然不同種族在外貌上看來相差很大,其實在基因上幾乎沒什么不同,僅僅千分之一吧,大家都是人類的分支。不同種族具有同等存在的理由和權利,他們各自產(chǎn)生的文明也是一樣。我們一直說,文明之間要相互尊重和理解,誰也不要將自己的文明強加于人。
不同的文明一開始都是適應各地自然地理環(huán)境的結果,遠祖?zhèn)兏緵]有多少選擇的機會。人類在適應過程中潛移默化,形成不同的風俗習慣、行為和思想方式,這些就是最初的文明基因。
稱這些為基因,就是它們決定了后來的發(fā)展,后來不同的價值觀念、社會制度,不同的民族性、國民性。時間是綿延不絕的,世上的事情都不是憑空而來、孤立發(fā)生的,必然有前因后果,來龍去脈。一旦文明基因形成后,就會環(huán)環(huán)相扣,影響其發(fā)展軌跡,再要改變它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了。所以越是古老的文明慣性越強,越難改變。俗話說“三歲看八歲,八歲看到老”,也是這個意思。一個國家的政府經(jīng)常在更換,制度也會改變,相比之下,文明的延續(xù)性就強多了,所以從文明的角度來理解一個民族,往往更接近其本質(zhì),也更加立體完整。
每個文明都是獨特的,美國文明是人類創(chuàng)造的最年輕的文明,那么它與眾不同的特點在哪里呢?我個人認為,最大的區(qū)別就來自它形成的方式。
所有古老的文明都是散居地球各地的原始人類進化而來,都是以原始部落的方式開始的,所以必然帶有原始的痕跡,例如君主制等級制就是所有古老文明的共同制度,這是很自然的。只要我們承認人類是從黑猩猩進化而來,那么根據(jù)對黑猩猩社會的了解,它是絕對有首領有等級的,所以人類的原始狀態(tài)也不可能沒有首領沒有等級。雖然在今天看來,原始人類的生活十分簡陋,看似平等,但絕對是有等級的,對史前社會的考古研究也證明了這一點,如人殉,肯定是等級低的人為等級高的人殉葬,決不可能相反。
但是在美國這片土地上,居然從來沒有過一個君主,殖民時期雖為英王屬下,但英王也沒來過。美國文明不是從原始人類進化發(fā)展而來的,它是在17世紀初,由宗教改革后的歐洲人(主要是英國人)去建立的。美國文明的基因可以說是歐洲文明中的英國傳統(tǒng)挪到北美荒野后,在適應當?shù)丨h(huán)境后結出的果實。它是一批已經(jīng)高度成熟的人類,帶著一套高度成熟的思想,有意識地去創(chuàng)建的一種他們意愿中的文明。
如果不是因為15世紀末美洲大陸的發(fā)現(xiàn),人類大概根本不可能有這樣的機會,至少不可能有在這樣廣袤大陸上重起爐灶的機會。大家知道,改造一個舊社會比創(chuàng)建一個新社會要艱難得多,但地球上哪里去找一片空地來重新開始呢?發(fā)現(xiàn)澳洲可以說是另一次機會,以后地球上大概不會有這樣的機會了。
而美國在開發(fā)西部的時候,又許多次地重復了這個過程,他們按照東部最初13州的模式建立了一個又一個的新州,這在特納的《邊疆在美國歷史中的重要性》里說得很詳細。這是一個復制、克隆的過程,結果也是一樣的,就這樣把美國文明的基因從大西洋沿岸一直播撒到太平洋沿岸,美國文明終于橫亙北美大陸。美國各地都有一些小型的同種同族的移民聚居區(qū),如唐人街、小意大利等,但一開始就不允許按照種族或母國來建州,文明的一致有利于維系美國成為一個完整國家,這是非常有前瞻性的決策。
或者有人要說,英國移民前早就有印第安人原住民了。沒錯,如果歐洲人沒有發(fā)現(xiàn)和移民美洲,如果印第安人能夠從容地慢慢發(fā)展他們自己的文明,那么現(xiàn)在的北美肯定是另一種文明。那又會是怎樣一種文明呢?我猜想,既然從原始狀態(tài)自發(fā)產(chǎn)生,肯定也遵循同樣一些規(guī)則,所以應該與舊世界的文明相差不會太大,當然也就根本不叫美國文明了,因為America 這個詞就是歐洲人稱呼這個大陸的。所以,我們今天所說的美國文明,指的就是最初由英國移民發(fā)展出來的這種文明形態(tài)。這樣說只是一個事實判斷,完全和種族考慮無關。
因此,現(xiàn)今的美國文明可以說是歷史造就了一個特殊機遇,英國移民,特別是清教移民,充分利用了這個機遇,他們帶著強烈的宗教使命感去北美創(chuàng)建了一種新的文明。強調(diào)英國移民,就是美國文明雖然受到各國移民的影響,但其基因在形成之初主要是受英國文明的影響(所謂White Anglo-Saxon Protetant;英國有“大憲章”等約束君權傳統(tǒng)),二是受英國移民政策的影響。新大陸發(fā)現(xiàn)時,南美比北美發(fā)達得多,但西班牙葡萄牙移民帶去不同的文明種子(天主教和君主制),形成了現(xiàn)在的拉美文明,顯然相差很大。
二、美國文明形成于殖民時期——“約”的概念
從文明基因的重要性來看,認識美國文明應特別重視建國前那150年的殖民時期,因為基因在那時就孕育形成了。
移民們帶去了歐洲發(fā)展到當時的文明,但不是單純的復制,而是一種帶有批判性的、富于創(chuàng)新的移植。這點在清教徒創(chuàng)立的馬薩諸塞殖民地最為明顯,他們是有意要建立一個區(qū)別于英國的政體。因此,弗吉尼亞詹姆斯敦的英國移民雖然在時間上早于他們,但清教徒對美國文明所做的貢獻卻遠遠超出他們。
那么,清教徒們有沒有成功創(chuàng)建出一種新的文明呢?答案是既否定又肯定。否定的是他們一心創(chuàng)建的那個神權政體只維持了幾十年,“上帝之城”還是世俗化了。但即便世俗化了,那個政體還是有創(chuàng)新的。林立樹先生在《美國通史》的序里說;“美國的政權并非馬上得之,馬下治之,而是依‘文獻’而立,循‘法律’而治。”這種機會在世界歷史中實在是非常難得。這就是清教徒所說的“荒野使命”, 他們很清楚,只有離開了舊世界,才能有這樣的機會。但是,荒野只是個外在條件,本身不會產(chǎn)生新的文明,是清教徒們的思想和信仰,才是美國文明的種子。
這個關鍵的種子就是“約”的概念。它是基督教的一個重要概念,我們知道《圣經(jīng)》就是由《舊約》和《新約》兩部分構成的。
新教是宗教改革的產(chǎn)物,清教是新教中新一輪的改革派。新教否定羅馬教廷的至高無上權威,以《圣經(jīng)》取而代之!凹s”最初講的都是與上帝的約,清教徒移民新大陸后就是依照約的概念來全方位地建立新社會。他們的“約”分為三個部分:
一是“恩典之約”,即信仰之約,是信徒與上帝的約,信奉上帝,因信稱義。
二是“教會之約”,即信徒彼此自愿立約來建立獨立的教會,共同禮拜上帝,過基督徒的生活。
三是“政府之約”,就是將約的做法延伸到塵世,通過立約來組建政府,管理世俗生活。
《五月花公約》以及后來所有的公約、合約、盟約的重要性就在這里。凡是涉及到多人的行為和組織都是通過立約產(chǎn)生,立字為據(jù),來達到其合法性合理性。這種辦事的方式在英屬北美殖民地無處不在,貫穿始終,到1787年制憲會議召開時,早已成為全體民眾約定俗成的傳統(tǒng)。
“約”通常包括這樣幾個部分:
一、立約人。“五月花公約”是“吾等簽約人,……陛下之忠順臣民”;憲法開頭是“我們,合眾國的人民”;
二、立約的目的!拔逶禄üs”是“為維護秩序,謀求生存”;在憲法里是“為了建立一個更完善的聯(lián)邦”;
三、約的內(nèi)容!拔逶禄üs”是“結為民眾自治政體”,制定頒布法律等等;憲法中就是其具體條款;
四、各方保證遵守服從;立約人簽字為證。憲法是代表們一個個簽完字后再拿到各州去批準的。
那么立約后,大家是否能認真對待這個約,這個合同呢?撕毀合同、違約的事也是屢見不鮮的,但美國好像有守約的傳統(tǒng)。這大概又要追溯到早年清教徒,他們自認為是和上帝立了約的,他們能平安到達北美,就證明上帝同意了這個約。和上帝的約自然馬虎不得,哪怕靈魂一閃念也瞞不過無所不知的上帝。所以,這些虔誠的教徒非常認真地按照他們理解的上帝的話來做,唯恐違了約,受到上帝嚴懲。毫無疑問,他們是從內(nèi)心深處相信的。清教徒從掌權開始直至消亡,居然沒有腐敗,這就是真信仰的證明。他們創(chuàng)建了“約”的傳統(tǒng),也創(chuàng)建了守約的傳統(tǒng),直至今日,美國人對立約還是很認真的。
三、自治與法治
美國文明的兩大特點——自治和法治,在我看來,都是從這個“約”的概念里衍生出的。
先說自治——
第一,約是當事人主動自覺的行為,只要不是城下之盟,約就應該是雙方或多方自愿簽訂的,不受外界強制干預。人們要做一件事,小到商品交易,大到建立政府,都是立約而成。可見,約是民眾自己管理自己的一種方式,是自治的基礎。
第二,在立約中,就像在貿(mào)易中,立約各方是相對平等的。當政府是人民立約所建時,人人都清楚政府的權力是人民授予的,這和君權神授、替天行道就大不一樣。
美國的自治源自教會的自治。教會的自治是新教的重要創(chuàng)新,羅馬教會是個龐大的金字塔組織,層層指揮,層層服從。宗教改革沖破了這一權力結構,信徒們只要相互認同,便可立約自組教會。各教會間彼此平等,自己管理自己,不存在上下級的關系,這是空前的制度創(chuàng)新。殖民時期的新英格蘭鎮(zhèn)議會就是典型的居民自治形式,實行小范圍的直接民主。雖然四百年來美國政府的權力擴大了許多,但自治的傳統(tǒng)一直延續(xù)至今。
在美國,聯(lián)邦和州是兩套政府,憲法第四條就是專門界定聯(lián)邦和州的權力的。華盛頓DC那個是聯(lián)邦政府,從來不是中央政府。在中央政府的體制中,地方官員都由中央任命,而美國的州長市長都是當?shù)剡x民選舉產(chǎn)生。各州有自己的憲法和法律,條件是不能和合眾國憲法相違背。所以美國有的州有死刑,有的沒有。聯(lián)邦政府是無權處理州和地方事務的,除非涉及州際關系,或州和聯(lián)邦的關系。聯(lián)邦政府和州政府也是分別征稅的,所以一個美國人要給不同的政府納稅,還要選舉不同政府的官員,總統(tǒng)是唯一一位全體美國選民選舉的官員?梢哉f,美國每個州都是自治州,地方政務均由當?shù)厝嗣褡岳恚?lián)邦主要統(tǒng)管國防、外交、州際事務,后來由于種族、民權、福利等問題,越來越多地滲入到地方事務,這也是美國人通常反對大政府的原因,他們已經(jīng)習慣自己處理自己的事了。
法治——
自治不是為所欲為,必須遵守一套共同的規(guī)定,立約人必須守約,約才能成立。約的條款就是法,法治就是用一套明文規(guī)定的法則來治理國家。這個法必須高于所有人,只要有一個人可以逍遙于法之上,就不能稱為法治。所以潘恩在《常識》中就感慨地說:“在專制政府中國王是法,而在北美法就是國王。”這句話非常概括,這一顛倒就顛倒出一個現(xiàn)代國家。
憲法就是個約,是全體國民立的約,要改變它必須由立約人重新立約,這就是修憲。因為政府是憲法產(chǎn)生的,所以政府自己不能修憲,總統(tǒng)不行,國會不行,最高法院也不行,它只有司法復審權,是解釋憲法之權。修憲必須由專門的制憲會議,或各州議會來做,這才符合權力授受的邏輯關系。
1860年,林肯當選總統(tǒng)后,南卡羅來納州立即宣布脫離聯(lián)邦。聯(lián)邦是立約而建的,如果要脫離,理應由締約各方共同協(xié)商解決,所以單方面宣布脫離聯(lián)邦顯然是一種違約的行為。林肯在第一次就職演說中就說,聯(lián)邦是不可分的,聯(lián)邦的歷史比憲法更為久遠,它是1774年第一次大陸會議通過的《聯(lián)合條款》所組成的,1776年的《獨立宣言》和1778年的《邦聯(lián)條例》使之成熟,到1787年制定憲法時,聯(lián)邦已經(jīng)存在,所以序言中說的不是組成聯(lián)邦,而是組織一個更完善的聯(lián)邦。南北戰(zhàn)爭不是以消滅奴隸制的名義開仗的,北方的口號是“為了統(tǒng)一的聯(lián)邦”。
快四百年了,美國人對待約和法的態(tài)度從未改變過。憲法也有兩百多年了,為適應時代發(fā)展,修憲27次,但憲法的權威仍然至高無上,是否違憲仍然是衡量所有制定法的金標準。九位大法官權力無比,所有懸而未決的問題在美國最終都會成為一個法律問題在最高法院獲得裁決。這種憲法至上的做法在西方法治國家中也是不多的。羅斯福在推行新政時曾受到最高法院的阻擾,他想改組法院,給每位年過70的法官(當時有6位)加配一名法官,結果碰一鼻子灰。直到2000年,布什和戈爾在大選中因為計票問題僵持不下,也是最高法院一錘定音。凡是最高法院作出裁決,很少有不服從的現(xiàn)象發(fā)生。
法官之所以能夠獨立判斷,不受行政權力干擾,就是因為憲法規(guī)定,他們一旦就職,只要盡忠職守,就能繼續(xù)任職,沒人能開除他們。所以,法官們不必看行政權力的眼色。某個總統(tǒng)任命的最高法官卻作出不符合他意愿的判決毫不奇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