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型眾籌發(fā)展?jié)摿ψ畲螅瑓s面臨法律上的阻礙——各國證券法都限制直接向公眾融資的行為。基于對公共利益的保護,立法者總是保守和謹慎的,互聯(lián)網時代各國的眾籌立法都只是對傳統(tǒng)證券法邏輯的擴展而已。本書主要研究美國關于眾籌立法的法律邏輯。美國實際上為眾籌的合法化開辟了四條道路:專門設立一個新的證券發(fā)行豁免,允許公募型眾籌;取消對私募發(fā)行的公開宣傳限制,允許私募自籌;擴展和改革傳統(tǒng)的小額發(fā)行豁免,為小額眾籌開辟道路;美國各州也紛紛立法允許州內眾籌,聯(lián)邦證券監(jiān)管機構也設立新的州內發(fā)行豁免,實際上是允許區(qū)域性眾籌融資。除此之外還介紹了意大利、英國和法國的眾籌立法。并對中國的相關規(guī)定進行了剖析。
《投資型眾籌的法律邏輯》:作者多年跟蹤研究、市場觀察,比較了美國、意大利、英國和法國的眾籌立法。多樣性的各國眾籌法律制度使得眾籌的制度競爭變?yōu)榭赡,哪種眾籌監(jiān)管模式能夠勝出?大家可以拭目以待。
彭冰,北京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北京大學法學博士。北京金融中心副主任。金融法、公司法類專家。美國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訪問學者。
第一章 眾籌的興起
第一節(jié) 三個眾籌案例
第二節(jié) 眾籌的歷史
第三節(jié) 眾籌的分類
第四節(jié) 投資型眾籌的興起
第二章 投資型眾籌的法律障礙
第一節(jié) 投資型眾籌面臨的法律障礙
第二節(jié) 現(xiàn)行法為什么要限制向公眾融資
第三節(jié) 中小企業(yè)融資困境與投資型眾籌
第三章 眾籌能夠解決信息不對稱問題嗎
第一節(jié) 眾籌與信息不對稱
第二節(jié) 平臺的功能:大數(shù)據和人工智能
第四章 公募型眾籌豁免制度
第一節(jié) 美國眾籌法的立法過程
第二節(jié) 公募型眾籌的法律制度
第三節(jié) 集資平臺監(jiān)管
第四節(jié) 投資限額
第五節(jié) 理論爭議:公募眾籌的失敗
第五章 私募型眾籌豁免制度
第一節(jié) 私募型眾籌的出現(xiàn)
第二節(jié) 取消公開勸誘禁止制度
第三節(jié) 私募眾籌的優(yōu)勢
第四節(jié) 中國私募眾籌制度的構建
第六章 眾籌的小額豁免模式
第一節(jié) 小額豁免及其問題
第二節(jié) 小額豁免模式的眾籌——條例A+與其他
第三節(jié) 中國如何借鑒小額豁免制度
第七章 區(qū)域性眾籌——州內眾籌豁免制度
第一節(jié) 藍天法:美國聯(lián)邦與州在證券監(jiān)管上的分工
第二節(jié) 州內眾籌豁免制度
第三節(jié) SEC的修改
第八章 眾籌的國際經驗與中國借鑒
第一節(jié) 眾籌的國際經驗比較
第二節(jié) 在中國創(chuàng)設股權眾籌
第九章 借貸型眾籌在中國
第一節(jié) 借貸型眾籌在中國的變型
第二節(jié) P2P網貸與非法集資
第三節(jié) P2P網貸監(jiān)管辦法的解讀
第四節(jié) P2P網貸監(jiān)管模式研究
第五節(jié) 互聯(lián)網金融風險整治觀察
結 語 股權眾籌的法律與商業(yè)邏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