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為《童慶炳文集》之一,在本書中,童慶炳在新時期的中國,擺脫“文化大革命”時期“文學為政治服務”的口號,首批提出“文學是審美反映”“文學是審美意識形態(tài)”的理論。他認為,文藝不同于其他意識形態(tài),它是馬克思說的一種“藝術地掌握世界的方式”,即通過作家、藝術家的審美感知和審美體驗,以審美情感以及在審美情感激發(fā)下的藝術想象、藝術幻想的形式來反映生活的成果,是審美意識的物化形態(tài)和物質載體,是一種審美意識形態(tài)。他在本書中的這一觀點,已成為中國不少學者的共識,成為中國文藝學界的理論奠基石。
童慶炳,1936年生,漢族,福建連城人,中共黨員,1958年畢業(yè)于北京師范大學中文系,中國文藝學理論泰斗,被譽為“文壇教父”;長期從事中國古代詩學、文藝心理學、文學文體學、美學方面的研究。曾任北京師范大學資深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文藝理論學會副會長、顧問,中國中外文藝理論家學會副會長。2015年6月14日18時18分,童慶炳教授因心臟病醫(yī)治無效,享年79歲。莫言、余華、劉震云等知名作家都曾經是他的學生。
文學審美特征論
序
關于文學特征問題的思考
一、并非是一個不容爭辯的結論
二、關鍵的一段話
三、一點意見
評當前文學批評中的“席勒化”傾向
文學與審美——關于文學的本質問題的一點淺見
一、三十年討論概觀
二、關于創(chuàng)作客體的審美屬性
三、關于創(chuàng)作主體的審美把握
文學的“格式塔質”和審美本質
一、文學的“格式塔質”
二、從心理學角度看審美6'
三、審美在文學作品中的形態(tài)
審美場——文學的藝術特性
一、文學的藝術特性——文學的“格式塔質”
二、文學審美場內涵和實現
三、審美場在文學作品中的形態(tài)
作家的童年經驗及其對創(chuàng)作的影響
一、童心和詩心結構的對應關系
二、童年經驗對文學創(chuàng)作的影響方式
三、社會化與保持童心
現實主義文學的審美范型
一、創(chuàng)作客體:想象的飛騰與邏輯的規(guī)定
二、創(chuàng)作主體:深情冷眼
三、藝術至境:典型的創(chuàng)造
四、不算題外的話
特征原則與作家的發(fā)現
藝術真實性問題再議
論文學的結構原理及其審美心理學的根據
一、文學結構與生命結構
二、生命有機整體性與結構的有機統(tǒng)一原理
三、生命的靈性與結構的主題原理
四、生命的流動性與結構的節(jié)奏原理
文學語言論
一、語言在文學中的地位和功能
二、面對審美體驗時的語言痛苦
三、文學語言的深層特征
論美在于內容與形式的交涉部
一、第一種觀點:認為美在于內容
二、第二種觀點:認為美在于形式
三、第三種觀點:美在于內容與形式的有機統(tǒng)一
四、美在于內容與形式的交涉部
論文藝作品內容與形式的辯證矛盾
一、題材、內容、形式及其邊界線
二、題材吁求形式
三、形式征服題材
藝術作品內容與形式辯證矛盾的心理學內涵
一、形式征服題材——審美情感生成
二、題材超越形式——審美情感的消失
蘇聯(lián)的“審美學派”及其對我國文藝學建設的啟示
蘇聯(lián)文論與中國當代文論建設
一、給蘇聯(lián)20世紀50年代上半期的文論定性
二、蘇聯(lián)20世紀50年代文論對我國1949年以來文論
建設的影響
三、我們應該汲取什么教訓
文學藝術與審美心理
第一章 藝術家的創(chuàng)作個性和創(chuàng)作動機
一、藝術家的創(chuàng)作個性
二、藝術創(chuàng)作的動機系統(tǒng)
第二章 藝術創(chuàng)作中的審美注意
一、審美注意與普通注意
二、中西審美注意理論的不同形態(tài):“虛靜說”和“距離說”
三、“虛靜說”“距離說”與藝術創(chuàng)作
第三章 藝術創(chuàng)作中的審美知覺
一、審美知覺與普通知覺
二、審美知覺的生成機制
三、審美知覺的深層特征之一:非關功利與有關功利的二律背反
四、審美知覺的深層特征之二:超越與限制的二律背反
第四章 藝術創(chuàng)作中的審美情感
一、審美情感及其多極性
二、審美情感的生成機制
三、審美情感的深層特征之一:自我情感與人類情感的相互征服
四、審美情感的深層特征之二:形式情感征服內容情感
第五章 藝術創(chuàng)作中的審美想象
一、審美想象的特質
二、審美想象的生成機制
三、審美想象的深層特征
附論文學的“格式塔質”和文學研究的主視角
一、文學本質問題的突破有待文學研究方法的改變
二、文學的結構圖示和多元性質
三、文學的“格式塔質”和審美本質
四、文學研究的主視角
代后記
《文學審美特征論集(第一卷)》:
你能從客觀世界中找出任何一個東西不是個別與一般相統(tǒng)一的嗎?所以,人們說典型是個別與一般相統(tǒng)一,只道出了文學典型與世界上萬事萬物的最一般的共同的特征,沒有指明文學典型之所以是文學典型的特質,這樣,即使我們把“典型是個性與共性的統(tǒng)一”這句話重復和解釋一千遍一萬遍,也絲毫不能幫助人們了解文學典型到底是什么。多少年來,我們的文學理論所使用的方法論,僅僅是哲學方法論。用現成的哲學概念簡單地去套文學理論問題,已成為我們文學理論的一種痼疾。當然,我不是說不要用哲學的原理去分析文學問題,哲學的前提是十分必要的,問題在于僅僅把文學問題局限在哲學的范疇里是不夠的。就像典型問題僅僅局限在哲學的圈子里,就不能說明什么問題。我們應該把文學理論問題從哲學的臺階提到美學的臺階。應該提出文學中的個別與一般的統(tǒng)一(典型)與其他領域中的個別與一般的統(tǒng)一有何區(qū)別,文學的個別與一般的統(tǒng)一本身有什么內在的特征。有人也覺得用個別與一般的統(tǒng)一來界定典型不能說明問題,于是他們(我自己也這樣做過)就在“個性”一詞前加上“獨特的、鮮明的、豐富的”等附加語,在“共性”一詞的前面加上“顯著的、充分的、深刻的”等附加語。其實這樣做也無濟于事。不但因為這些附加語都太抽象,根本不可能表示出具體的規(guī)定性,而且對非文學的事物,也同樣可以在“個性”和“共性”的前面加上同樣的或更多的附加語。所以問題的癥結還是要探討作為文學的個性與共性的統(tǒng)一所具有的特征。在這里,關鍵還要用審美的觀點去考察。文學的個別與一般相統(tǒng)一與其他領域的個別與一般相統(tǒng)一的基本區(qū)別,在于文學的典型濃縮了現實的審美價值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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