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金融公司(International Finance Corporation,以下簡稱IFC)是世界銀行集團(World Bank Group,以下間稱世行集團)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它與世界銀行(WorldBank,以下簡稱世行)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ntemational Monetary Fund,以下簡稱IMF)一起并稱為三犬全球性的國際金融組織。l944年召開的布雷頓森林會議最初討論過是否賦予國際復興開發(fā)銀行(Intematinal Bank for Reconstructin and Development,以下簡稱IBRD)提供無
擔保貸款和向私營企業(yè)進行股權投資的權力,并在會議上引起了激烈的爭論。但由于反對國際組織干涉私營企業(yè)的觀點占了上風,這個想法最終放棄了,“雖然他們認識到股權投資對達到發(fā)展目的是必要的”。IBRD成立之后,在促進全球經濟發(fā)展的過程中,越來越感覺到力不從心。因為從長遠看,大規(guī)模經濟發(fā)展需要的金融援助,大量的還需私人資本的自由流動。況且,私人資本可以進行的股權投資是很有誘惑力的。IBRD在鼓勵私人投資方面付出了大量的努力,如修改政策,幫助克服影響國際私人投資的障礙,但是收效甚微……
張長龍,法學博士,廣東金融學院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法律系副主任,國內最早系統(tǒng)研究赤道原則的學者。在多部權威期刊雜志發(fā)表有論文。曾獲2009年全國商法學優(yōu)秀論文一等獎和中國金融教育發(fā)展基金頒發(fā)的2008年金融教育優(yōu)秀科研成果優(yōu)秀獎。廣東省高!扒О偈こ獭钡谖迮囵B(yǎng)對象。
序
2009年3月
目錄
摘要
ABSTRACT
緒論
一、國際金融公司的建立
二、國際金融公司的發(fā)展
三、國際金融公司的作用
四、國際金融公司治理機制的內涵與外延
五、國內外學術界對國際金融公司的研究現(xiàn)狀
六、本書的基本思路和研究方法
第一章 國際金融公司治理機制的法理基礎法律地位
第一節(jié) 國際金融公司的法律性質
一、國際金融公司是開發(fā)性國際金融組織
二、國際金融公司是國際復興開發(fā)銀行的附屬機構
三、國際金融公司是聯(lián)合國的專門機構
第二節(jié) 國際金融公司的法律人格
一、 國際金融公司的國際法律人格
二、國際金融公司的國內法律人格
三、國際金融公司的法律人格與法律責任
第三節(jié) 國際金融公司的特權與豁免
一、國際金融公司特權與豁免的取得依據
二、國際金融公司特權與豁免的主要內容
三、國際金融公司是特權與豁免范圍較小的國際組織
第四節(jié) 國際金融公司法律地位的提升問題
一、國際金融公司與國際復興開發(fā)銀行的法律關系必須重新定位
二、如何定位國際金融公司與國際復興開發(fā)銀行的法律關系
第二章 國際金融公司治理機制的核心業(yè)務運行機制
第一節(jié) 國際金融公司的宗旨與經營原則
一、國際金融公司的宗旨
二、國際金融公司的經營原則
第二節(jié) 國際金融公司的資金來源與業(yè)務
一、國際金融公司的資金來源
二、國際金融公司的業(yè)務類型和特點
三、國際金融公司的業(yè)務程序
第三節(jié)案例分析:國際金融公司的貸款與投資協(xié)議問題
一、國際金融公司的貸款協(xié)議問題
二、個案分析:國際金融公司的投資協(xié)議問題
三、小結
第四節(jié) 對國際金融公司業(yè)務運行機制的簡要評析
第三章 國際金融公司治理機制的主體一治理機構
第一節(jié) 國際金融公司現(xiàn)有的治理機構
一、國際金融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理事會
二、國際金融公司的執(zhí)行與主管機構董事會
三、以總裁為首的行政與管理機構
第二節(jié) 國際金融公司董事會的改革
一、董事會的職責問題
二、選區(qū)劃分問題
三、董事名額的分配問題
四、董事的任職資格問題
五、解決董事的代表性問題:獨立董事制度
六、董事會的存在形式與規(guī)模問題:分類董事會
第三節(jié) 國際金融公司行政與管理機構的改革
一、總裁的任職資格問題
二、總裁等高級管理人員的選拔程序與要求問題
第四節(jié) 國際金融公司治理機構內外部關系的改革
一、理事會與成員國的關系問題
二、理事會與董事會的關系問題
三、國際金融公司董事會與國際復興開發(fā)銀行執(zhí)行董事會的關系問題
……
第四章 國際金融公司內部治理機制的核心——決策機制
第五章 國際金融公司外部治理機制的核心——可持續(xù)發(fā)展機制
第六章 國際金融公司可持續(xù)發(fā)展機制的延伸——赤道原則
第七章 國際金融公司治理機制的保障——爭端解決機制
第八章 國際金融公司的治理機制與中國
尾論
附錄
參考文獻
后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