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體主義》作為包豪斯叢書第13冊,問世于1928年。作者阿爾貝·格萊茲是20世紀初法國立體主義的開創(chuàng)者之一,同時也是其重要的理論建構者。全書分為三部分,其一,以當事人的視角回顧立體主義的發(fā)生史,論證其反叛文藝復興透視傳統(tǒng)的創(chuàng)作實踐和觀念基準;其二,通過諸多藝術家的畫作直觀呈現(xiàn)立體主義的內在演變;其三,針對當時的形式危機,闡明立體主義構型活動的應有之義。
立體主義曾經在現(xiàn)代藝術的歷史中發(fā)揮過源起性的作用,然而長久以來杰出畫作和少數(shù)大師的名望,在客觀上遮蔽了曾激發(fā)這場運動的復雜觀念和社會視野。本書作者阿爾貝·格萊茲曾于1912年和另一位畫家梅青格爾共同撰寫了立體主義份長篇宣言DuCubisme。兩次世界大戰(zhàn)之間,正值立體主義的影響已經遍及歐洲諸先鋒運動之時,格萊茲針對日益固化的偏狹理解,以數(shù)篇文章做出理論回應,重建愿景,遂成此書。中譯本在初版基礎上,增補作者與梅青格爾合撰的長篇宣言,以豐富文本的歷史語境,揭示其中立體主義理念的動態(tài)變化。
1. 原包豪斯叢書第13冊;
2. 展現(xiàn)了立體主義的歷史與觀念;
3. 圖文并茂,收錄圖片47幅;
4. 為呈現(xiàn)格萊茲文章隱含的歷史語境,中譯本除格萊茲原注、德文初版注釋和中譯者注釋外,也從不同版本的英譯注中選擇若干譯出。此外還收錄了份立體主義宣言。
包豪斯[Bauhaus]在二十世紀那個沸騰的二十年代扮演了頗具神話色彩的角色。它從未宣稱過要傳承某段歷史,而是以初步課程代之。它被認為是反歷史主義的歷史性,回到了發(fā)動異見的根本。但是相對于當下的我們,它已經成為歷史:幾乎所有設計與藝術的專業(yè)人員都知道,包豪斯這一理念原型是現(xiàn)代主義歷史上無法回避的經典。它經典到,即使人們不知道它為何成為經典,也能復讀出諸多關于它的論述;它經典到,即使人們不知道它的歷史,也會將這一顛倒房屋建造[haus-bau]而杜撰出來的包豪斯視作歷史。包豪斯甚至是過于經典到,即使人們不知道這些論述,不知道它命名的由來,它的理念與原則也已經在設計與藝術的課程中得到了廣泛實踐。而對于公眾,包豪斯或許就是一種風格,一個標簽而已。毋庸諱言的是,在當前中國工廠中代加工和山寨的那些包豪斯家具,與那些被冠以其他名號的家具一樣,更關注的只是品牌的創(chuàng)建及如何從市場中脫穎而出……盡管歷史上的那個包豪斯之名,曾經與一種超越特定風格的普遍法則緊密相連。
歷史上的包豪斯,作為一所由美術學院和工藝美術學校組成的教育機構,被人們看作設計史、藝術史的某種開端。但如果仍然把包豪斯當作設計史的對象去研究,從某種意義而言,這只能是一種同義反復。為何闡釋它?如何闡釋它,并將它重新運用到社會生產中去?我們可以將一切歷史都是當代史的意義推至極限:一切被我們在當下稱作歷史的,都只是為了成為其自身情境中的實踐,由此,它必然已經是當代的實踐;蜿U釋或運用,這一系列的進程并不是一種簡單的歷史積累,而是對其特定的歷史條件的消除。
歷史檔案需要重新被歷史化。只有把我們當下的社會條件寫入包豪斯的歷史情境中,不再將它作為凝固的檔案與經典,這一寫入才可能在我們與當時的實踐者之間展開政治性的對話。它是對歷史本身之所以存在的真正條件的一種評論。包豪斯不僅是時間軸上的節(jié)點,而且已經融入我們當下的情境,構成了當代條件下的包豪斯情境。然而包豪斯情境并非僅僅是一個既定的事實,當我們與包豪斯的檔案在當下這一時間節(jié)點上再次遭遇時,歷史化將以一種顛倒的方式發(fā)生:歷史的包豪斯構成了我們的條件,而我們的當下則成為包豪斯未曾經歷過的情境。這意味著只有將當代與歷史之間的條件轉化,放置在當代包豪斯的視野中,才能更加切中要害地解讀那些曾經的文本。歷史上的包豪斯提出藝術與技術,新統(tǒng)一的目標,已經從機器生產、新人構成、批量制造轉變?yōu)榫W絡通信、生物技術與金融資本靈活積累的全球地理重構新模式。它所處的兩次世界大戰(zhàn)之間的帝國主義競爭,已經演化為由此而來向美國轉移的中心與邊緣的關系國際主義名義下的新帝國主義,或者說是由跨越國家邊界的空間、經濟、軍事等機構聯(lián)合的新帝國。
當代,是超脫歷史地去承認歷史,在構筑經典的同時,瓦解這一歷史之后的經典話語,包豪斯不再僅僅是設計史、藝術史中的歷史。通過對其檔案的重新歷史化,我們希望將包豪斯為它所處的那一現(xiàn)代時期的不可能所提供的可能性條件,轉化為重新派發(fā)給當前的一部社會的、運動的、革命的歷史:設計如何成為政治性的政治?首要的是必須去動搖那些已經被教科書寫過的大寫的歷史。包豪斯的生成物以其直接的、間接的驅動力及傳播上的效應,突破了存在著勢差的國際語境。如果想要讓包豪斯成為輸出給思想史的一個復數(shù)的案例,那么我們對它的研究將是一種具體的、特定的、預見性的設置,而不是一種普遍方法的抽象而系統(tǒng)的事業(yè),因為并不存在那樣一種幻象終會有某個更為徹底的闡釋版本存在。地理與政治的不均衡發(fā)展,構成了當代世界體系之中的辯證法,而包豪斯的當代辯證或許正記錄在我們眼前的叢書之中。
阿爾貝·格萊茲[Albert Gleizes, 18811952]
法國畫家,藝術理論家,立體主義團體和黃金分割派的創(chuàng)始人之一,曾發(fā)起多個先鋒藝術組織,1906年與同仁在克雷泰爾修道院創(chuàng)建藝術家公社,成員包括詩人、作家、音樂家,以及幾位后來成為立體主義成員的畫家,1912年和梅青格爾合撰的Du?Cubisme成為立體主義份長篇宣言,20世紀20年代中后期撰寫大量理論文章,其觀念在當時德國現(xiàn)代藝術家群體中引發(fā)了強烈共鳴。
I. 立體主義的歷史
圖版
II. 立體主義:走向構型意識,論普遍化
附錄:立體主義(1912)
圖版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