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包括總則,生物安全風險防控體制,防控重大新發(fā)突發(fā)傳染病、動植物疫情,生物技術研究、開發(fā)與應用安全,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人類遺傳資源與生物資源安全,防范生物恐怖與生物武器威脅,生物安全能力建設,法律責任和附則等。
2024年4月26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修正
法律出版社,成立于1954年,是司法部直屬的法律專業(yè)出版機構,享有社會科學類全國一級出版社、全國百佳圖書出版單位、全國首批數(shù)字出版轉型示范單位和中央國家機關文明單位等榮譽稱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二十四號)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yè)技術推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的決定(節(jié)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