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特色的社會法律體系的建成與社會管理體制的創(chuàng)新為社會法創(chuàng)造了發(fā)展的大背景,社會熱點民生問題的凸顯為社會法作用的發(fā)揮提供了實踐的舞臺,這正是《社會法理論與實踐問題探索》的寫作背景。全書共分為上下兩編,上編是社會法的基本理論研究部分,就社會法產生的時代背景、理論基礎、社會法的主體、基本內容及社會法與經濟法、民生法的關系等問題做了深入研究,以對社會法進行準確定位,為下文社會熱點問題的解決奠定了基礎理論根基。下編是社會法的專題研究,按照社會法的內容不同做了劃分,將整個社會法分為四部分:弱勢群體的社會法、保障性質的社會法、公益性質的社會法和其他方面的社會法。并分別就各個內容的具體問題做了較為深入的研究探討。
徐麗紅,2005年畢業(yè)于山西大學法學院,獲得經濟法學碩士研究生學位與學歷,F(xiàn)為德州學院政法系教師,經濟法學教研室主任,山東省法學會社會法學會、經濟法學會、知識產權法學會理事,德州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德州市建設街小學、德州小名入圍棋學校法律顧問。
近年來在《商業(yè)研究》等核心期刊上發(fā)表論文十余篇,并多次獲得山東省軟科學、德州市社科聯(lián)優(yōu)秀成果獎。擔任過山東省教育廳、德州市社會科學規(guī)劃等四項課題的負責人。參加了十二五精品課程《勞動與社會保障法》教材的編著工作。
理論編 社會法基礎理論研究
導論
一 中國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形成對社會法建設的意義
二 社會管理體制創(chuàng)新下社會法的發(fā)展
三 中國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形成與社會管理體制創(chuàng)新的關系
第一章 社會法的定性
一 社會法的產生是社會發(fā)展的必然結果
二 對社會法的界定及評析
三 對社會法的準確定性
四 本專著的觀點
第二章 社會法產生的基礎
第一節(jié) 十七大公平理念下的社會法
一 公平理念是社會法產生的背景
二 公平理念是社會法的本質使命
三 公平理念在社會法中的貫徹
第二節(jié) 社會法存在與發(fā)展的物質基礎
一 社會法存在和發(fā)展的政治背景
二 社會法存在和發(fā)展的經濟基礎
三 社會法存在和發(fā)展的社會基礎
第三節(jié) 社會法存在與發(fā)展的理論依據
一 社會法的社會責任本位理論
二 社會法的公平責任理論
三 社會法的傾斜保護理論
第三章 社會法的制度體系建構
第一節(jié) 社會法的主體制度
一 社會法的調整對象
二 社會法主體的類型
三 社會法主體的特點
第二節(jié) 社會法的內容制度設置
一 傾斜保護性質的社會法
二 社會保障性質的社會法
三 社會公益性質的社會法
四 其他性質的社會法
第三節(jié) 社會法的責任制度建設
一 傳統(tǒng)責任制度的劃分方法受到沖擊
二 社會法的責任特色
三 救濟方式
第四章 社會法與民生法的關系辨析
一 民生問題的界定
二 研究民生問題的意義
三 民生問題的凸顯需要新的法律誕生
四 民生法與社會法關系考辨
第五章 社會法與經濟法的關系比較
第一節(jié) 比較的前提條件
一 理論意義上的社會法
二 實踐層面的社會法
第二節(jié) 經濟法與社會法的相同之分析
一 都以社會公共利益為本位
二 調整對象中都體現(xiàn)了對特殊群體的“傾斜保護”
三 都是社會可持續(xù)發(fā)展戰(zhàn)略的有機組成部分
四 都是具有獨特調整對象的部門法
第三節(jié) 經濟法與社會法不同之分析
一 調整對象不同
二 目的及作用不同
三 調整方法不同
第四節(jié) 經濟法與社會法的法功能協(xié)調發(fā)展之分析
一 法功能的內涵
二 社會法與經濟法的法功能
三 社會法與經濟法法功能實現(xiàn)之配合
實踐編 社會法專題研究
第一章 社會法的定性
一 社會法的產生是社會發(fā)展的必然結果
社會法的提出,是社會發(fā)展的需要和必然結果。社會的發(fā)展是個全面的過程,也是個循序漸進的過程。社會的發(fā)展需要經濟發(fā)展率先進行,因為經濟是基礎,是條件,更是導火索,因為人類在餓著肚子的時候,就不會去想除食物以外的東西,也無暇顧及其他需求。當經濟發(fā)展到一定程度,溫飽問題得以解決之后,人們的目光也開始關注其他方面,在發(fā)展經濟的同時,做到“效率優(yōu)先,兼顧公平”,把社會發(fā)展的重心慢慢從經濟向社會的其他方面傾斜、位移,社會方面的立法也就是水到渠成的事了。
目前,我國的立法工作按照科學發(fā)展觀的要求,更加注重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特別是近幾年來,由于各方面的原因,醫(yī)療、教育、住房、就業(yè)等諸多社會民生問題相對較為集中,逐漸成了各界群眾普遍關注的問題。
這正是社會法發(fā)展的好時候,因而,加強社會方面的立法,促使社會法在社會中的作用進一步地發(fā)揮出來。加強社會領域立法,就是完善發(fā)展民主政治、保障公民權利、推進社會事業(yè)、健全社會保障、規(guī)范社會組織以及加強社會管理等方面的重要法律、法規(guī);蛘哒f,在中國的現(xiàn)實語境下,憑借立法手段確認各種民生指標,構建惠及全體國民的公共財政體制,建立公共服務和產品的問責制,推動政府從營利型政府向服務型政府轉型,督促國家肩負起對公民的義務和責任,等等,都是社會立法應當承擔的歷史使命。
所以,本著作更強調社會法獨立法律部門作用的發(fā)揮,而不把其當作一個法域來看待,因為獨立部門法的定位,更有利于使社會法回歸原位。
社會法的提出,產生了可謂“一石激起千層浪”的效應,對其說法雖已有些許定論,但是也仍在發(fā)展和探索中,就像經濟法的發(fā)展,需要一個層層剝離的過程,雖然痛苦,但正是在逐層論證中,社會法的理論才會慢慢分明、清晰。
二 對社會法的界定及評析
通說上,對社會法的定性不外乎三種,一種是廣義上的社會法,以即作為法域的社會法;一種是狹義上的社會法,即指勞動法與社會保障法;三是中義上的社會法。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大社會法說”、“小社會法說”與“中社會法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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